第119章被催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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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怡放学后,先去了趟超市。买了些小菜。冰箱里已经空空了。汤锐镇自从十月初过来之后,就没有再来过m国。最近,他公司的事情很忙。他们以电话联系为主。好在,到了下个月的下旬。心怡就可以放寒假了。
到柜台等着结帐时,她看到丁莎莎的身影,她的手上拎着两袋子的东西。正在对面的柜台边结帐。
现在,她们两个不管在学校还是私下碰面,彼此都不打声招呼的。心怡垂下小脸,不再去注意丁莎莎。马上就轮到她结账了。
而丁莎莎很快就结完帐出了超市。她新搬过去的住所不在这附近。虽然环境是比之前的好了许多,但离学校有些远了。至于,她现在会出现在这家超市买东西。那都是因为,她新的男朋友楚天华。
她知道,他今天不会这么早回家。他有一个教务会议要参加。而她,今晚上放假,不用出去打工。自然就想要讨好他,想要显她的贤惠与体贴。她想帮他煮一顿好吃的晚餐。
因为在九月份,她故意撞上楚天华之后,意外的崴了脚,得以和他相识。之后,她处心积虑的接近他。经常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而他在m国也是孤家寡人,很是寂寞。她就掌握了他这点的孤独,适时适地的出现,慢慢的,她和他更为悉。她刻意表现的极其温柔,对他关心备至。她知道,她已经渐渐收服了他的心。
她不用去打工时,就会帮他做饭。就算晚上要去打工挣钱,她也会在放学后,及时去他的家,帮他洗衣服。打扫房间。
在他的眼里,她是漂亮却又温柔贤淑的。从最开始,他对她没有觉,到现在,她算是他的女朋友了。
但除了这些还不够,她在前些子,在他家吃晚饭时,特意主动引了他,让他和她上了,才真正奠定了他女朋友的地位。因为,她做了手术。所以,她在他的眼里是一个女处。那彤后,他把住所的钥匙给了她一把。
现在,她经常会在他家里吃晚饭。只有她有时间,都是她煮饭菜。但有时,他也会煮可口的饭菜给她吃。
因为两人已经有了一次那样的关系,之后的这些子,他们经常会三五不时的做那件事。虽然基本上都是她主动的居多。但有时,他也会主动找她。比如,到她工作的洒吧门外接她下班,一起回到他的住所过夜。
当然,在学校里,目前无人知道他们两个的关系。因为,他们只是私下接触。在校园内,几乎装作不认识。
丁莎莎很不想让学校里的同学知道他们两个在往的事情。主要是,他怕夏心怡和裴思璐知道这件事。特别是夏心怡,她死活不想让她发现。因为,心怡知道她所有的秘密。而楚天华又和她们一样来自同一个国家。万一,夏心怡把她的事情告诉楚天华知道,那她就完了。一番努力全将白费了。
她虽然做了手术,但是,只能伪装身体依然完璧。却不能真正抹杀掉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汤锐镇和心怡都知道她的过去。她现在怕的就是他们两个。好在,楚天华从来没有在她的面前提起过心怡,她估摸着,这两个人应该不认识。
因为有这种想法,她心里好受一点,没有那么的担心了。说实在的。她真的好希望从来没有认识过夏心怡。有时候想想,真是后悔。当时,如果不因为嫉妒心想要加害心怡。如果夏心怡不去她的住所。那么,她被那个丑男人污辱的事情。到现在或谢有她一个人知道。
可现在不但是汤锐镇和夏心怡都知道这件事。而且,她后来还被汤锐镇报复,她可怜的被那几个黑人轮着污辱。想起这件事,她真的是恨的牙。但却没有能力报仇,更不敢再次得罪夏心怡。她只能选择把这事遗忘。等到毕业回国,她想,只要不见夏心怡和汤锐镇,她一定可以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生活。
而楚天华这样的男人,正是她能够开始新生活的最强而有力的保证。只要他不认识夏心怡和汤锐镇,那么,她就有可能不但成为他的女朋友,将来还可以成为他的子,并且还能在他的乐队里工作。
那样,她就没有辜负对她抱着很大期望的父母的心愿。只要以后进了乐队,又能顺利和楚天华结婚。她的人生就圆了。因此,她现在要竭尽所能,在楚天华的面前塑造好女孩的印象。并且处处的引他,让他离不开她。
她忙了一个多小时,煮好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把小菜摆放在桌面上之后,他也正巧开完教务会议回到家。
“莎莎,你今天不用打工,也不用这么辛苦,忙着为我煮菜的。”望着一桌子看着香味都还不错的小菜,楚天华有些内疚。说实在的,他对她没有她对他那么好。他们的最初是因为她的主动和对他的关心。再加上,那天晚上,他喝了点酒,受了她的拨之后,就做了那件事情。
她是女处,所以,他要对她负责。从那时起,他把她当成了女朋友。而在他的心里。她长得不错,格也温柔,又会体贴人。因此,他想,反正也不能和心怡在一起,丁莎莎看着也不错,两人又发生了关系,那就这样过吧。于是,他把住所的钥匙给了她。
而自从她得到了钥匙之后,三五不时的会帮他打扫屋子,帮他做饭,洗衣服,外带还会主动的引他,他在m国的寂寞子因为她而得到了很大的排解。
相对她而言,他对她却没有这么的贴心。他承认,他对她并不是特别的有心。偶尔,他会去接她下班一起回住所。那是因为,他有时有那个需求。以前没有和女人发生过什么的时候,他真的对这方面的事没有特别强烈的渴求。可是,尝过了味道。偶尔就会想这些。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主动去接她回住所。他对她,仅仅是如此而已。
目前,他们的关系,他还没有对心怡说过。也没有让学校的同事知道。在校园里,他们几乎不接触。不过,他有想过。就听他妈妈的话。放假时,把她带回家见家长算了。反正,总是要结婚的。心怡有汤锐镇,他总不能一辈子打光。这个女人还算过的去,对他又温柔体贴,就这样定下来吧。只不过,这事,他还没有和丁莎莎说起过。
“我一点也不辛苦。能为你做点事,我很乐意。”她的声音柔柔的。凤眼妖媚的瞥向他。在他的面前,她恨不得把自己化成一滩温柔的水,把他的不知道姓什么。只是可惜,他很少有主动想要亲近她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她起主导作用的。不过,怎么样都好。反正,她现在,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她一定要认认真真的,用最大的耐心维持住这段关系才行。
“谢谢你。”她总是这样的温柔贴心,他真的是很过意不去。能回报她的,只有偶尔因动,而对她主动的温存。就象现在,他把公事包放置在沙发上,低下头,贴向她的脸颊。他觉得,自己应该要足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对自己这么的关心。他不应对她再有什么保留,他应该对她动心。
于是,坐在一起用完了晚餐。他便和她提起了这件事。
“莎莎。放假时,你跟我一起回国吧!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父母,家人。”他终于把这个念头说了出来。他不应该再有犹豫。这样好的一个女人,他不应该辜负她。
“天华…”她凤眼上扬,媚态横生。热情的扑入他的怀里。心在狂跳,她太开心了。见他的父母,那不是更加确定他们的关系了吗?!在他的怀里,她的角暗暗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她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如果能被他的家人所接受。如果和他结了婚,成了乐队的成员。她的人生真的就变的不一样了了。她知道他的家世。以前在电视新闻上就看过。他父亲是部队的首长,母亲是文工团的,家住在军区大院里。而他本人是著名的小提琴家。如果真能嫁给这样一位优秀的男人,那她丁莎莎就彻底翻了身。她会把过去全都忘记。她再也不用羡慕夏心怡的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