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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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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叫声的两名侍卫先后冲进门来,提着刀惊愕地站在外屋,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盯着他们的大人,周德安的眼神就象鹰一样锐利,在他的注视下,这对瑟缩的侍卫就象雄鹰俯视下的一对耗子。

他们没有方才在屋里的两个侍卫那种直接的视觉刺,头脑还能保持些清醒,一个侍卫颤抖着规劝道:“大人…你…你无法做得天衣无,瞒过天下人耳目的,放…放手吧”周德安一笑,目光微微垂下,冷淡地道:“第一刀出手,我就不能回头了。这里还有旁人么?如何瞒不过天下?只要你们两个也死掉,那么我说黑就是黑,我说白就是白,谁能揭穿我?利字当头,本来就能让白的变成黑的,也能让黑的变成白的,只要你懂得把握。”他轻轻叹息一声,说道:“我自幼不分寒署苦练功夫,当兵后浴血沙场出生入死,费尽周折,我才谋得今天的位置。他,一个狗不通的秀才,他有什么本事,就因为误杀了一个大盗,就能晋爵封官?呸!天地不公!”周德安忽地一笑:“不要这么看我,如果你们有机会混到我现在的位置,你们就会知道居官如何不易,有机会就要把握,该狠心时就得狠心。什么黑白正,你需要它是什么,就能把它打扮成什么,白的木头可以烧成黑的炭,黑的炭可以烧成白的灰。这,就是身居上位者翻云覆雨的本事了。”语落,刀起,刀光犹如天边一道撕破云层,乍然迸现的电光,再度横掠于空…

守在巷口的官兵忽然发现小巷里没有了大人,就连本该守在门外的亲兵也不见了身影,不由紧张起来,小校连忙唤过十几个官兵提着刀向小巷内跑来,边跑边叫:“大人,周大人!”周德安刚刚杀死两个亲兵,听到外边脚步声起,他急忙一个垫步蹿进内室,手起刀落,斩下了杨虎的头颅,一把揪住他的头发,把人头挽在手中,然后急退到内室门口,长一口气,骨骼劈啪作响,硬气功刹那间使他魁梧的身躯似乎又陡地升高了几分。

“嘿!”一声低喝,吐气开声,分隔内外室的粉墙被他的肩肘左右开弓,狠狠一撞,撞得砖石纷飞,尘土飞扬。然后他风车般一个大旋身,双足飞快地来了一个连环踢,小房间里两主立柱发出“喀喇喇”的巨响,在他踹到第三下时,“轰”地一声房子塌了,近水的半边房子摇晃了一下,慢慢向水中倾斜,岸上的一半整个砸了下来。

周德安飞身后退时,趴在里屋窗沿上的那具亲兵死尸由于梁木缓缓折断倾斜,卟嗵一声,先扎进了水里,顺飘去。

巷口士兵跑过来时,周德安堪堪灰头土脸地撞碎了门板倒纵出来,带兵小校慌忙扶住他,惊道:“大人,发生了什么事?”周德安一副又惊又怒的模样道:“大盗杨虎就藏在这户人家,这丧尽天良的强盗,杀了那一家老小,隐匿在内,我的亲兵入内搜索被他杀了!”

“啊!”一听大盗杨虎,士兵们立即握起了刀,紧张地盯着已经倒塌、七竖八翘的房子,好象他会随时从废墟里蹦出来。

“不必紧张,亏得本将四个亲兵拼死住,本将已经一刀斩下那贼首头颅!”周德安把狰狞怒目的人头一举,身边几个士兵唬得退了几个大步。

那人头虬髯怒张、虎目圆睁,瞧那神态,显然是在奋力搏斗中,被人猛地以快刀斩下头来,才能保留这种怒气发、凶狠至极的表情,大盗杨虎名不虚传,也只有这样的高手与将军一战,才能把房子都塌了。

“恭喜周将军,斩了杨虎,立下不世奇功”那校尉机灵得很,一见人头,立即醒悟到周德安马上又要高升,连忙大拍马。至于袍泽之死,一将功成万骨枯,本来大家就是当炮灰的料,有什么好伤心的?

周德安脸上出一丝笑容,随即笑容一敛,沉痛地道:“唉!这些且不去谈它,只可惜了我的四个好兄弟…”他悲伤的再说不下去,摆了摆手道:“把砖石瓦砾搬开,我要把他们入土为安!”

“是是,不过…这一大片房屋瓦砾倒了,咱们又没啥家活什儿,双手刨那得刨到什么时候?既然杨虎已经找到了,不如把刘千总的人召回来,让他们把几位兄弟的尸体找出来好生入敛,大人还是早些回城吧,将军还有守城重任呀”

“嗯…好”杨虎就擒,本官就放下心了,我先领兵回城,以防被人所趁,你唤刘千户回来收敛尸体,然后马上回城”

“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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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儿啊,前边快到方庄了,还是绕庄而过吗?”甄扬戈骑着一匹黄骠马,挎着大刀片子追上来问道。

红娘子一身玄衣劲装,白披风飘扬若云。她的上还是沾着两撇漂亮的八字胡,眸如秋水,目似朗星,鼻如鹅脂,只有一张嘴显得略小了点儿,不过怎么看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

她抬头看看太,紧锁眉头道:“来不及了,我们务必在午时赶到南京城,再走偏僻小道怕是不能及时接应封雷了,而且再往前官兵难保没有探马,我们从镇里直接穿过去,走官道。快马奔袭,官方纵有消息传递,也未必快得过我们的马!”

“好!”甄扬戈大乐,胡子都翘了起来:“这样好,抄小道颠得我这把老骨头都快散了架了,时不时的还得牵马而行,哈哈,这样好,儿郎们,快马加鞭,穿镇而过,咱们进了南京城再好好吃喝一顿,杀呀!”甄老头儿抢在崔莺儿前头,一马当先,杀向方庄。

方庄,一个不大的村镇,村口的白羊观,是一处破败的道观,村镇太小,肯捐献香火的人不多,道观香火一直不盛。

这里原本有个老香火道人,带着两个小徒弟在这儿住着。自从老道人死后,两个小徒弟卷带了不多的庙产一走了之,这里就彻底冷落下来,沦落成一些乞丐的栖身之所。

这时,正有一个破衣烂衫的文弱乞丐蹒跚行来,虽然蓬头垢面,衣衫破烂,可是从他那明显细的皮肤,和那虽然破烂,但是底料显得很昂贵的衣物来看,应该是破败的富豪公子。

现如今兵慌马,昨天还是人上人,白衣军一过,马上一贫如洗甚至毁家灭门的豪门有的是,兵荒马中暴发户多,破落户也快,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此地的百姓们很是乐于施舍他,或许是怜悯他一介豪门公子,不懂求生之技,又整剧咳不止,明显病入膏荒,有点可怜,又或者是为了一种心理上的足,足于自己能够施舍一个往高高在上,府门前的一条狗都比自己高贵的大人物。

总之,他得到的施舍总是多于那些不止衣服破烂,就连模样也面目可憎的乞丐,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对这样一个眉眼还俊俏的小伙子沦落成这副模样,怜惜之心一起,总是比较大方的。

于是那些面目可憎的乞丐,就连心也变得可憎起来,把这个刚刚跑到他们地盘乞讨的家伙当成了眼中钉。李大礼咳着赶回观内,扶着那晒得温暖的石羊缓缓坐倒在石阶上,费力地着气,旁边几个乞丐立即投来嫉恨的目光。

李大礼嘴角一翘,不着意地轻蔑一笑。鸿鹄眼中岂有燕雀的存在?他们算是什么东西?少爷我只是藉此藏身罢了,从来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伙乞丐嫉恨,因为自己抢了他们的饭碗,哈哈…

微笑收敛,心口又开始疼了。最近病情越发地重了,身上却找不出什么创口,不但气费力,时常头晕,就连半边身子也经常麻痹,而且心口一阵阵的疼。

正因病情越来越沉重,已经不能再在车马上奔波,同时对杨虎夺取南京越来越不抱希望,李大礼才断然决定离开白衣军,取道北上去找父亲。

在此大军云集的时刻,带的人越多反而越危险,他只带了两个人,试图一路逃到江边,找条路渡江北上,可是,他所处的地区正是双方战的区域,三个年轻男子独行一路,仍然很容易就被认为是白衣军的探子而受到盘查,何况他们又身揣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