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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她决定回去跟男友和好,现在大家都偷情算扯平了,以后好好地过子。

就在傅艺伟轻手轻脚地起来,刚把内找来穿好的时候,康剑飞突然醒来,问道:“饿了没?”傅艺伟正在悄悄地穿衣服,被突然说话的康剑飞吓了一跳,想到自己上半身还光着,连忙用手臂护住前,颇为尴尬地答道:“肚子有点饿,你先把头转过去,我穿好衣服再说。”康剑飞还是昨晚在飞机上吃的东西,现在肚子都快空了,他坐起来把有些惊慌的傅艺伟拉到自己怀里,笑道:“还遮什么,昨晚都看过了。”

“康先生,别这样,我有男朋友了,昨晚的事我们就当没发生过,我要回家了。”傅艺伟在康剑飞怀里挣扎道。

康剑飞将怀里的美人儿紧紧抱住,在她耳边说道:“人家说破镜重圆,可镜子已经破了一条裂痕了,还能粘在一起吗?你回到家里,真的能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你觉得这样的生活会过得幸福吗?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那么一生都会是我的女人。”傅艺伟挣不过男人的力气。渐渐地安静下来,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康剑飞的话还是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就算昨晚没有发现男友偷情,他们之间也没多少情了。在一起的时候总因为蒜皮的事情而争吵,这子傅艺伟早就受够了。

就在傅艺伟失神的时候,刚刚穿好的小突然钻进来一只男人的手,她下意识地张口惊叫,小嘴也被堵了起来。

傅艺伟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荒唐过,再一次的云雨把她的身子都快抖散了,同时也让她体会到以前没有过的快乐。

房间里只剩下急促的呼声,傅艺伟的气息还没平静下来,就听康剑飞命令一般地说道:“以后做我的女人。”傅艺伟没有立即回答,隔了良久才说:“我想先去洗个澡。”康剑飞得意地笑道:“那我打电话叫几个菜来。”之后的两天,傅艺伟都呆在果郡王府里,她一边沉溺于跟康剑飞的偷情当中,又对是否分手而犹豫不决。

这个时候的中国人,对待情还是很认真,不似后来闪婚闪离一大把,有些情侣或者夫都成仇人了,整天打架就是特么的不肯离婚分手。

两人吃过午饭,康剑飞就开车带傅艺伟来到京郊一处所在。这里环境雅静,栽植近百年的大树成荫,而一栋木石结构的小洋楼就屹立在树荫间。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傅艺伟还没搞清楚情况。

康剑飞没有搭话,而是下车朝小洋楼走去,掏出一串钥匙打开大门。

“你的房子?”傅艺伟跟上去惊讶地问道。

“现在是你的房子了,”康剑飞把钥匙放到傅艺伟手里,“果郡王府那边,很多人都知道是我的房子,这里却没几个人知道,你搬来可以放心地住。”

“这……这怎么行。”傅艺伟看着这环境优雅的小洋楼,虽然她颇为喜这房子,但乍然之间收到康剑飞这么贵重的礼物,她还是非常不习惯。

康剑飞泡妞一向舍得下血本,这小洋楼以前是个大户人家的四合院,不过四合院已经荒废多年,被康剑飞让人拆了重新盖起了木石结构的洋楼。之所以盖在这里,看中的主要还是那十多颗上百年的古树。

反正康剑飞的人民币多得花不完,他只需要砸钱就是,胡俊才会请人帮他物好地方买房建楼。康剑飞不仅在北京有房子,苏州、杭州、武汉、成都、重庆等地他都有物业,而且其中的一些还属于文物建筑。

眼前这栋小洋楼虽说位于京郊,但如果换成是20年后的北京地图,这栋房子其实位于四环以内。

第676章盗墓笔记京郊的小洋楼里,康剑飞运笔如飞地写着东西。

经过再三考虑,康剑飞终于还是选择了《盗墓笔记》,理由很简单,《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更容易改编成剧本。

《鬼吹灯》的第一卷基本没法改,通篇走的是传统话本的神秘路子,这种内容用来晚上讲鬼故事不错,但拍成电影却有着先天的缺陷。可以说,这一卷作者写得很散,也可能是刚刚写书时功力不足,属于玩笑练笔之作。

《鬼吹灯》第二卷的悬疑气氛塑造得不错,作者的笔力较之第一卷有着显著的提高,但康剑飞要拍的是盗墓冒险大片,而非是悬疑惊悚片。

在康剑飞看来,《鬼吹灯》的第三卷才真正适合拍大投资电影,新旧冒险元素被作者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极具商业作价值。不过若想要保障票房,这一卷的故事改编剧本的时候,必须加入一些新的人物,否则出场角实在太少了。

《鬼吹灯》的前三卷都各有各的问题,康剑飞真的不想花太多力去。反观《盗墓笔记》的故事构架就极为成,一卷一个故事和副本,都不需要太动脑筋,把小说语言换成剧本语言就可以搞定了。

而且,《盗墓笔记》的每一个故事既完整,又与下一个故事环环相扣,这极利于拍成系列电影。

两厢一比较,康剑飞很快就做出了选择,那就是抄《盗墓笔记》。

也不是完全照抄,许多细节康剑飞都忘了,他列下人物和大纲之后,再一点点把细节回忆起来,想不起来的就自己脑补和瞎编。

然后康剑飞就发现一个问题,《盗墓笔记》如果想要拍成商业大片的话,缺乏一个能贯穿故事脉络的女主角。

你看好莱坞的那些冒险大片,包括《木乃伊》和《夺宝奇兵》系列在内,哪一部里面没有重要的女?就连《007》系列,都还每部都一两个花瓶邦女郎放进去。

一部冒险片拍得再好看,但里面只有一群汉子出生入死,这种电影是无法达到最大商业化价值的。

康剑飞想来想去,最后把《盗墓笔记》三基友当中的张起灵写成了女人。这个人物可以说是原著当中,除了主角之外人气最高的角,而且对其的描写本来就柔女化,改成女人的话并不吃力。

既然张起灵被改成了女人,那么她与主角吴之间的友谊,就肯定要转化成情,这样一来电影中的美女与情元素就凑齐了。

一番琢磨下来,张起灵那把乌金宝刀,也被康剑飞变成了乌金宝剑,剑总是比刀帅气的,而且一个美女用一把大刀看着实在别扭。

康剑飞准备现在香港连载《盗墓笔记》的小说,等书红起来之后,再顺理成章地将其改编成电影。

如此一来,男主角吴的身份最好也变一下,出场的时候他是个香港古董店的老板。至于人物背景则没有什么改变,就是十年动的时候,吴被长辈带到了香港定居。

一个来自北京的金牙老头,带着一张打印的战国书,来到香港吴的古董店中请他鉴定。吴回内地探亲的时候,顺手就把这张打印纸带了回去,结果被三叔认出这是一张地图,《盗墓笔记》的故事由此展开。

之所以把吴的身份变成一个香港人,主要还是为了增加香港读者的代入

康剑飞把改编后的大纲整理出来以后,连香港那边《唐伯虎点秋香》的后期工作都被他抛之脑后,兴致地就开始动笔写正文。

再没有文笔素养的人,亲手写了几十个剧本、看过数百个剧本和小说后,写出来的东西都不会不堪入目。康剑飞就是这样,虽然他的字已经很难看,但写出来的文字内容却非常的练生动。

康剑飞现在写的这部《盗墓笔记》,寥寥百来个字,就能非常清楚地代好一个场景,随便一两句话就能把人物的格刻画到位。这是写剧本练出的功底,跟那些辞藻华丽的散文完全相反,用来写通俗小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不知不觉间,又是半天过去,康剑飞耗尽脑细胞终于把第一个故事《七星鲁王》写完。

放下笔伸了个懒,康剑飞看着自己写出的稿子,还是颇有成就的。这并不是完全意义的抄袭,除了大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