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3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一六个月后,在四月里的一个早晨,我正在弗拉特角自己房顶书室里忙着写稿子,一个佣人进来说,圣让(我的邻村)的警察在楼下要见我。我对受到打搅很恼火,而且想不出警察找我有什么事情。我没有亏心事,定期的慈善捐款也已经纳。他们还发给我一张身份证,被我藏在汽车里,预备开车超出规定速度或者在马路上停错地方被人捉着时,可以在出示行车执照时,让警察无意中瞧见,免得警告没有个完。当时我想很可能是我的那些佣人里面,有一个被人家写了匿名信(这是法国人生活中一个可之处),因为她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妥;不过,我和当地的警察关系处得不坏,在打发他们走之前,总要请他们喝杯酒,所以想来不会有什么大了不起的事。可是,他们(总是两个人一同来)这次来却负有完全不同使命。
我们握了手并且相互问好之后,年长的一个——他的称呼是班长,蓄了一部我从没有见过的又浓又密的上须——从口袋里掏出个本子,用肮脏的拇指翻着。
“索菲?麦唐纳这个名字你听说过吗?”他问。
“我认识的人有叫这个名字的,”我小心地回答。
“我们刚和土伦的警察局通电话,那边的警长要你立刻就去,[vouspriedevousyrendre][注]。”
“为什么?”我问。
“我和麦唐纳夫人并不。”我立刻想到索菲一定出事了,很可能和鸦片有关系,但是,不懂为什么会把我牵连进来。
“这个我不管。毫无疑问,你和这个女人有过往的。好象是她有五天没有回她的住所,后来,有人在海港捞到一具女尸,警察认为可能就是她。局里要你去认一下。”我打了一个寒噤。不过,这事并不怎样出乎我的意料。她过的那种生活很可能使她在抑郁无聊之际突然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从她穿的衣服和随身的证件也可以认出是她来。”
“她被捞到时是赤条条的,而且脖子割了。”
“老天啊!”我一面到骨悚然,一面自己在动脑筋。很可能警察会强着我走,所以我还是遵命为上,落得个漂亮。
“好的。我搭第一班火车就去。”我看了火车时刻表,查到五点到六点之间,有一班火车可以搭到土伦。班长说他会打电话报告土伦的警长,并且叫我一到达就直接上警察局去。我把必要的衣物装了一只手提箱,吃完午饭,就坐汽车上火车站。
二我上土伦警察局报到时,立刻被引进警察长的房间。警察长坐在桌子后面,长得又又黑,脸沉沉的,看上去象是科西嘉岛的人。也许习惯使然,他怀疑地看了我一眼;可是当他注意到我(为了防而不备)佩在领孔上的勋章[注]时,就假意地一笑,请我坐下,口打招呼,说是惊动我这样一个有身份的人,实在出于不得已。我也同样客客气气回答,说是只要能够替他效劳,我是不胜荣幸之至。接着我们就谈起正经事情来。他又恢复到先前鲁而且相当傲慢的神情,看看放在面前的文件,对我说:“这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看来这个麦唐纳女人的名声很坏,酗酒,毒,一个烂污货。她不但经常和船上下来的水手睡觉,还和当地的氓睡觉。你这样年纪和身份的人,怎么会和这种人混起来?”我本来想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可是,据我钻研几百本侦探小说的经验,对待警察还是客气的好。
“我和她并不;是在芝加哥碰见她的,那时,她还是个女孩子。后来她在芝加哥和一个有身份的人结了婚。一年多以前,通过她和我共同认识的一些朋友,才重又和她见面。”在这以前,我一直不懂他怎么会把我和索菲联系在一起,可是,现在,他把一本书推到我面前。
“这本书是在她房间里找到的。请你看看上面写的话,你当会懂得你们的关系决不是如你自称那样的泛泛之。”就是那本索菲在书店橱窗里看见的我的小说法文译本,她要我在上面写几个字的。我在自己的名字下面写了“mignonne,{bolt_domian}rose,”[注]因为是提笔就想起的。这当然看上去太亲热一点。
“你假如认为我是她的情人,那你就错了。”
“这不关我的事情,”他答,接着眼睛霎了一下:“而且我丝毫没有触犯足下的意思,据我打听到的这个女人的癖好,敢说你也不是她会看中的人。但是,你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显然不会称呼为美人儿。”
“这句诗,局长先生,是龙沙一首脸炙人口的诗的头一行,他的作品以你这样有文化教育的人肯定是悉的。我录了这句诗因为我有把握她知道这首诗并且会联带想起下面的诗句,这一来,说不定使她到自己过的那种生活,别的不说,至少是不检点的。”
“我在学校里显然读过龙沙,可是,我的事情非常繁忙,你提起的那些诗句早已被我忘了。”我把那首诗的第一节背了出来,知道他在我提到这位诗人之前,从来就没有听到这个名字过,所以一点不怕他会想到这首诗的最后一节丝毫不带有劝人学好的味儿。
“她摆明是读过一点书的。我们在她的房间里找到若干侦探小说和两三本诗集。
有一本波德莱尔[注],一本兰波[注],还有一本英文诗,一个叫艾略特[注]写的。
他出名吗?”
“名气很大。”
“我没有时间读诗。反正我不懂英语。可惜的是他如果是个好诗人,为什么不用法文写诗、使得受教育的人都能读他。”想到这位局长在读艾略特的《荒原》,我真乐了。突然间,他把一张照片送到我面前。
“你可看得出这是何等样人?”我一眼看出是拉里。他穿着游泳,照片是新近拍的,据我猜想,大约就是前年夏天他和伊莎贝儿和格雷在迪纳尔避暑时照的。我口而出的一句话是想说我不认识,因为我从心里不愿意这件可恨的事情牵连到拉里,可是再一想,倘若警察局查出是拉里的话,我的否认就会使他们疑心到我认为这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之处。
“他是个美国公民,叫劳伦斯?达雷尔。”
“这是我们在这女人的东西里面找到的唯一一张照片。他们之间什么关系?”
“他们都是在芝加哥附近同一个村子里长大的,从小就认识。”
“可是,这张照片拍了没有多久,想来是在法国北部或者西部一个海滨休养地。
查出究竟在什么地方并不难。他是怎样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