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大漠沙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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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天授十年初冬。
他一直在注意角落里那个青年。
这里是瀚海。
神州西陆无边无垠的大沙漠。
金狼是龙门客栈的老板。
他在这里开了一辈子的客店,几乎就把开店当作毕生最崇高的事业。酒坛子就是他的良朋好友,抹布就是他的亲密人。来来往往的客人个个都能和他天南海北聊上一通,金狼可谓是老于世故,识人无数,目光如炬!
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青年,他一时之间竟看不出来路。
风声浩,在门外徘徊。时近暮秋,这座位于瀚海大沙漠边缘的龙门客栈,成为方圆百里内唯一温暖安全的所在。所以,即使是这不太好的时令里,客栈也几乎客了。
门外的沙漠,笼罩在一层又一层昏黄的烟雾中,风把沙粒不断翻起来。若有旅人在艰难跋涉,那些打在脸上的沙砾便如同刀子般的刮人!这片沙漠却又奇异,颜特别浅特别淡,四顾苍茫,直如弥天弥地的大雪一般,让人心头觉得冷,还冷出三分疼痛来。
风声断断续续传进客栈的门,是胡笳一样悲凉的声调。客人们三三两两散坐在四周,尽量靠近火塘的微光,着双手,饮着温热的酒。
这里酒不太好,价钱也不便宜,但这些人并不挑剔。
毕竟,这沙漠里,在这时候唯一能温暖他们的,就是虚弱的火苗和廉价的烧刀子了!
只有这个青年例外。
他把自己隐藏在角落里,离火塘最远。那个角落靠近墙壁,形成一个夹角。在夹角里,是深深的暗影。
他的身体就掩藏在这些暗影中。
金狼站在柜台后面,从他站的地方,只能看到青年的头低低垂下,黑长发散地披在颈背。他穿着一件和时令不符的蓝布衣,从颈间出质地良好的竹叶细纹中衣,间似是用皮革左右叉裹,显得身形颇为颀长。间一点赘也无,倒也像是个练武的体魄。
这一身装束,对于旅客来说过于单薄,难以抗寒,并非西陆常见打扮。更何况这时令,连那几个裹着皮大衣的客商都缩在火堆边,可这青年他就像完全觉不到冷!
他的侧影看起来,非常、非常疲惫。
金狼叹了口气。
十几年来,玄朝的大军源源不断开进西陆,无数青年怀着理想,带着薄薄的包裹和崭新的兵刃来到这片沙漠。这个躲在角落里的青年想来也就是其中的一个。金狼不用等青年抬头也知道那双眼睛里有什么:饥饿、疲惫,和理想燃烧殆尽后的灰烬。
金狼顺手把抹布往柜台上一甩,从柜台底下捧出一个小小的酒坛,就往青年的那张座位走去。
“喂,老弟!”青年像是被惊醒似的,猛然抬起头来。他的眼睛是润的深黑,着火光一闪,立刻又黯淡下去。
金狼一惊。
他也算见过不少人中龙凤,可和这青年一比,全都失三分!
青年已伸手抓过坛子,拍开泥封,却没有像金狼看惯了的江湖客那样仰头就灌。他很平静的往面前的浅碗里倒了浅浅一层,伸出右手拇指食指捏住碗沿,对金狼做了一个“敬”的手势,一口饮干了碗中的酒。
这青年,孤傲、俊秀,还年轻得像是从未受过人生的伤害。可他的表情却是如此消沉。
他的手指很长,动作简练畅,他的表情里带着一种倨傲和疲惫。那种深深的疲惫,就像他已经和什么东西搏斗了很久。
那种搏斗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伤痕,只是把这种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疲惫刻入他的骨子里。
“老弟,怎么称呼?”金狼等了等,见对方沉默着不说话,便自顾自地道:“我姓金,也算是中州商会里挂名的商人。在这沙漠开了二十年店,名字么,早就忘了!来来往往的人说我做生意再狡猾不过,便叫我一声金狼!嘿嘿,在这鬼沙漠里,人要是不狡猾几分,怎么活下去?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青年抬了抬眼。
“澹台,”他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