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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语,还真是他买的。
真是气死人了,难不成我要去睡客房?凭什么啊,这是我的家,我想睡哪就睡哪。
我发小肯定是对我刚才在他嘴里做的野蛮行径怀恨在心,想赶我去客房睡觉,呵呵,我才不会着他的道!今儿我就在这儿睡下了!第二天仍是工作,我不上班,我发小要。
当闹钟响起的时候,我一下就醒了。
我的睡眠很容易就能被打断,我不耐烦地睁眼,想要越过发小把他枕头旁边的闹钟给关了。
我糊糊撑起身,手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低头一看。……电光火石之间,我把手缩了回来,迅速与我发小拉开距离。为什么我又睡到我发小怀里去了?!
岑笛:我又到了第9章15一觉睡到大天亮的觉实在是太了。
虽然中途被我发小的闹钟吵醒了一次,但我现在觉自己身体倍儿,甚至能单手打蛋!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点个外卖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我现在饿死了,还是自己煮碗泡面凑合吃吧。
一个人生活就这点不好,吃饭没个准头。
虽然我在这种时候是不拘小节的,但我其实也是个注重生活品质的致男孩,尤其在吃这一方面。
我关注了同城美食博主的公众号,新开了什么高级餐厅我必去打卡。
我在等水开的时候就刷到了他新的文章,好像是一家甜品店。
我对甜品的觉也就一般般,吃多了会太腻,尝尝鲜还行,不过博主把他吹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我就转发种草,打算过几天去看看。
我把煮好的泡面放到了茶几上,又从冰箱里拿了罐肥宅快乐水,客厅的地板铺了层兔地毯,坐上去很舒服,我从沙发上拿了个靠垫,打开电视,悠哉游哉地解决午饭。
没有人在你耳边指指点点,催你上班真是太了!吃完泡面我也没急着收拾,放空大脑,靠在沙发上消食。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会这样,明明刚起没多久,吃了顿饭,就又困了。
我的头一点一点地,就要睡着了,突然被一阵“轰隆”声吓了一跳。
我走到台前一看,发现外面变天了。
我家住二十楼,当一道闪光在我眼前出现的时候,我魂都要吓没了。
看样子是要下暴雨了,台外面还晾着衣服呢,我推开门想把那些衣服收进来,被喂了嘴的风。
我抱着一摞衣服回了房间,衬衫都是我发小的,作为一个上班人士,他每天都是衬衫配西皮鞋。
我发小的品味比较朴素,不喜花纹样式,但是每一件都是手工制的,价格不菲。
我把我的衣服拿到衣帽间打算挂起来,拉开柜门一看,我发小怎么把他的衣服也进我柜子里了?衣服还看起来不少,这是要在这里安家吗!?我把他的衣服推到角落,一件一件地把自己的衣服挂进去。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
香味很清冽,甚至还有点淡淡的墨水味儿。
身为一个直男,我是不可能用香水的。
那么,香味的源头就来自于我发小的衣服了。
我把头往柜子里伸,果不其然,我发小的衬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连带着我的衣服都被染上了点。
原来都没怎么注意这味道,我不受控制地把脸埋进了发小的衬衫里,这香水味好好闻!我发小果然是个致gay佬!我又把我发小的衣服和我的混在一起,决定剽窃他的香水。
我再从卧室里出来时,外面已经是狂风骤雨了,雨滴就像子弹似的往窗户上拍,我又回了书房,打算靠吃来度过这个下午。
吃不落地成盒的话一把大概是半小时,玩的时候需要专注,眼睛和耳朵要时刻盯紧屏幕注意动向,我打得入,连什么时候天黑了都不知道。
我正开着摩托跑毒,耳机突然被摘,我马上从荒芜沙漠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发小回来了,他问我:“吃饭没?”我摇头:“没呢。”玩游戏玩得忘我,有点不知道今夕何夕了。
我发小拍了下我的头,转身出门:“那一起吃吧。”我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将近八点了,我发小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结束完这局,我从书房里出来,发现餐桌上多了几个致的包装盒,我凑过去一看,这不就是我今天种草的那家甜品店吗!我扒着厨房的门,惊喜地望着正在做饭的发小:“你怎么去这家甜品店了?”我发小头也没回地说:“你不是想吃吗?”是了,都是这段时间我发小对我上下其手,做些苟且之事,我都快忘了他是如何对我好了。
其实以前我发小就对我很好,有时候我随口提一句想去哪儿玩,我发小就会加班几天然后空出两三天和我一起去,我想吃什么,我发小也会尽其所能帮我买回来,再不济也是开车带我一起去。
我路过玄关,发现我发小的鞋都透了,周围一滩水渍。
外面雨那么大,他还跑大老远帮我买蛋糕,我说不动是假的。
唉,对兄弟都如此之好,我发小将来的对象一定会很幸福的!想着想着我都有点酸了,我什么时候能娶一个这样贴心的媳妇儿呢?肚子有点饿,我拿了一块蛋糕出来打算先吃个饭前甜点。
这个蛋糕我在公众号上看到过,叫什么桃糯米蛋糕。
都说是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