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对啊,你看、月、星三个人的武器都好炫哦。
他跟着傻笑。
嘿嘿…对啊,很炫。
咦?不对啦!"炫不炫不是重点啦,主要是防身嘛,才不是为了好看。"不是为了好看?
悠悠大眼闪着顽皮的光芒。"那好呀,你做一九齿钉耙。"他立即抗议:不要,我又不是猪八戒!
别以为他没看过西游记哦。
看吧看吧,这不就在嫌弃了?
我是狼,又不是猪,这跟嫌弃无关。
他力驳。
那狼牙总成了吧?搞不好是狼族最标准的配备呢,你可别推辞了。
殷佑噎住声音,扁了扁嘴,最后大声抗议:悠──悠,你怎么可以玩我!要知道,如果别人知道你的男朋友──注意!是又高又帅又举世无匹的男朋友,居然成拿着一原始人才会使用的狼牙四处晃,不管是用来少康中兴还是行侠仗义,都会笑死人的。我是不忍心看你被嘲笑才拒绝使用的哦,这么为你着想,你还玩我,真是太坏心了。
于悠扬了扬眉。
谢谢喔,可是我觉得如果我有一个拿狼牙的男友的话,至少比蝙蝠侠的女朋友幸福多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还有,我想超人的女朋友也比不上我。所以你可以放心,我不介意的。
什么蝙蝠侠、超人的?
不懂。
他们啊,一个把内罩在脸上,一个把内穿在外面──嗯…他们是你们人类俗称的变态吗?
于悠笑咪咪的摇头。
通常他们这么做时,都只有一个原因──行侠仗义。
行侠仗义以掩饰自己变态的嗜好?了解。
殷佑受教的点头,并道:"我觉得人类很奇怪,像上次你借了一部漫画,里面的人要格斗时都会把衣服光光,简直是暴狂,不知道是想比武还是比大小。哼!比来比去,还不是没有我的好看。"于悠瞄他。
对不起,没比较过,不予置评。
他又接着道:所以啦!不要用怪怪的标准来和我比,我们毕竟是正常人。我是觉得哦,耍飞刀或暗镖应该会好一些。
那又没有小说中摘叶伤人来得炫。
是吗?
他坐起身,捡来一片叶子,咻地出去,在十步远的地方嵌进一棵树干里。他点点头。"这样也很方便,不致于太伤到人。只不过遇到狠角的话,就吃力一些了。"我想你大概没什么敌人了吧?
谁知道。也许还是有人正等着抢狼王令。
她偎近他。"那是说,你回去后会很危险喽?"放心,我会保护你。
他搂住她。
于悠抬头看他。"我没要跟你回去啊。"什么!为何不跟我回去!
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