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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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古风尚遗留迄今。
到了建国南路高架桥下,车飞羚停在那儿,方才吊车将它一路招摇饼市的吊来,必定万分委屈。
包委屈的是我的荷包,一千五百大元。
我哭不出来。
吾人非常之懒。
哭,也得要有力气。
去年过廿九岁的大寿之后,有一个新志愿,生命已被费得差不多,后但凡要花费力气之事都不做,免得老女人的行列膨过速。
回到家,阿平打电话来。
“刚起来?”他殷勤地问。
我又不是睡公主。
“干嘛?”我不高兴的说。
“中午请你吃饭。”
“没空。”
“晚上呢?”
“免了。”我再没饭吃也用不着他搭救。他找我,必有其他目的,谁都知道他陈某是位忙人,应付那些旧雨新知还嫌时间不够。
“口气怎么这样坏?”
“你如果无事闲聊,绝不会用请吃饭作饵。”
“你昨天到kiss夜总会狂,难怪没神。”他不以为忤,度量十分宽宏。
哈哈!已经有第三个人见我的鬼魂出现。
“我有个朋友想认识你,我们昨天许多人去kiss,我告诉他,你是我朋友。”他又说:“阿青,你扮起靓女来真是一。”胡说些什么?但虚荣心大起,还是忙忙要问:谁!谁要认得在下?
“秦大佑。”原来是那著名之花花公子,已有百八十位少女为他伤心疯狂,这次他换口味,要找阿婶。
“别倚老卖老。”阿平不悦:“秦大佑说你极有格调,但不该同外国人走。”此刻又冒出个洋男人的鬼魂。
我笑。
“你们认错人了。”
“那当然是你。”他怪叫:“我与你打从你十八岁就青梅竹马,已一十二年,岂会认错?”他应该收取便告费,这般锣吹鼓打的告诉世人,我已青不再,以免有人受愚。
“你昨天那般打扮可以得九十八分,十二年来仅见。”他在套情,拍马。
亏他记得这般清楚我十八岁那年认得他。
那回大伙一起去跳舞,他是同学莎莉的哥哥,自封是中国舞王,表演的舞林外史,从扭扭冲阿哥哥到当时最免费的布基舞,我们可是玩疯了。
回来时,莎莉要他送我,我喝多了酒,吐得他一身,他连眉都不皱一下,第二天还送了花来。
每个人都以为我俩可以私订终身了,却不料并非如此,这十二年来,我们没有一天不像兄弟姐妹,有什么不高兴,尽管挂在脸上,或是兵戎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