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书网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说 阅读记录

第三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早晨六点。

山上的夏清晨是凉的,唐小仙一早就起准备早餐了,她今穿了一件木蓝无袖洋装,裙长及膝,很“中庸”的穿着,很乖的做了中式的早晨。

昨晚她主动搬出两人“共有”的卧房,换来他半讥诮的目光。

她没解释,只说还是习惯自己睡,不习惯和男子共有睡房。

临走前抱着自个儿的软被越过他身边,锐地受到他身上灼热的体温和强烈的男气息。奇怪自己在昨晚前为何对此皆视而不见?他…可是个危险的男人呵!

搬出卧房是对的,不宜与他离得太近,如今她打算视他的反应而行事,酝酿下一波的主动出击。虽说他超乎她想像的难以捉摸,可也好玩的,不乏味。

七点整。

他下楼,瞧见她身上“保守”的洋装,挑挑眉,笑得不正经,却没说什么。

她盛了碗稀粥给他,他接过时,修长的手指有意无意地刮过她的掌心,害得她差点儿摔了手中的碗。一抬眼,却见他脸揶榆。

她有些心惊;他今晨的举止怪异,不再如昨浑身戒备,好似戴盔甲的刺猬。今晨的他像只狡猾的狐狸,更像一只笑里藏刀的狼。

她倒有些怀念昨的他来了,只管一味惹怒他,便脑弃见他所有的情绪。可今若再想使昨那招,肯定是不成了,若真如此,那会如同羊入虎口。

“你早上还得工作吗?”她问的浯气平淡,丝毫不现方才被他搅的情绪。

“有事吗?”他喝口粥,心不在焉的问。

“我想下山添购一些用品和食物,你下午有空吧,可以陪我下山吗?”

“当然,那是我的责任。”他瞟她一眼,慢条斯理地回道。

一顿早餐下来,除了方才他刻意的挑逗外,他几乎不同她说话。之后,一上午便埋首于书房里做他所谓的“工作”她只是不明白,当一个保镖还得对着电脑工作一上午吗?怪人。

下午,他利用租来的汽车,开车送她下山购物。

车子开到天母西路的超市,他十分尽责地伴在她身边,护送她上楼购物。一路上就见不少女人发疯的目光,只差没当着他的面口水。

真有意思,她注意到有不少女人嫌恶她,公然地对她投以怨毒的目光。

呵,想来她这辈子还不曾如此遭人“怨毒”过呢,托身畔这位超级帅男的福,可真是深荣幸哪!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下了车,他竟然反常地勾揽她的,这也正是她遭同相斥的主因,更糟的是他举止亲昵,小动作频频,有时甚而动手掐她的侧,力道不重不轻,却足够酥麻她,害得她开始怀疑自己对他“望”的深度。难不成她原来也“需要”的?不然何以他小小出手便能调戏她得逞?

噢,是了。她忘了他原是个中好手,当然有这类手段,她实在不必为自己的“需要”质疑。

他箝制她事小,不过此时若见了人就难解释。原以为在台湾无此可能,事实却不然,她就那么巧在超市遇见小时候的玩伴。主因是她八岁时曾在明山的宅子里住饼一段时间,和邻居的—名男孩时常玩在一起,如今已时隔了十年,没想到这人还记得她,主动向她打招呼,她想了半天,方才记起。

“小仙?!你回台湾怎么不来找我?我原以为…以为再也遇不见你了。”热情的大男孩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眉目清秀,轮廓颇似本人,身高中上,有一口洁白的牙齿,笑开时给人的觉十分朗、亲切。

这人名叫丁羽,大上唐小仙四岁,父亲是北台湾小有名气的企业主。他还有一个哥哥名叫丁烈,自小就在美国受教育,唐小仙只见过丁烈一面就印象深刻,至今不忘。丁烈是名浓眉大眼、神坚毅的大男孩,比唐小仙大十二岁。印象中他沉默少言,有一双锐利深沉的眼,一反丁羽活泼开朗的个

丁宅与唐宅两家相邻颇近,二人小时候常玩在一起,唐小仙便将丁羽当成“哥儿们”看待,觉上并不觉得他比自己大上四岁,大概是因为丁羽生活泼开朗,反倒觉得他像弟弟。

丁羽一认出唐小仙后随即热情地握住她的双手,对一旁掐着她小蛮那名身长一九0的超级帅哥完全视而不见。

“哈罗,丁羽,十年不见,你长高了。”她一向对他称名道姓,从来也不客气。

丁羽放开一只手,搔着后脑傻笑。

“真好,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这十年中我一直想到本找你,可惜碍于兵役的问题,一直没能成行。”他凝注她的目光突然深浓起来“十年不见了,这十年…你过得好吗?在本同小朋友打架了,有人帮你吗?”他突然问得如此,倒教唐小仙一时失措起来,只得呵呵一笑应道:“你忘了吗?我有三个很好用的哥哥,他们敢不帮我,肯定先教我老爹的口水给淹死。”忽尔间又遭人偷袭,以眼角余光一瞄“上头”那位一九0的帅哥似乎颇为不于遭人冷落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