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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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蔷跳上她的老爷车,十万火急地赶去和情人会面。
她每经过之处除了浓烟、足以震垮世界般的引擎声,还有装一车子的心跳声。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虽然比原来的估计时间迟了十分钟,不过这辆由丁除暴公公传给丁镇暴老爸、再被丁蔷抢过来的老爷车的确发挥它死不退休的功能。
丁蔷关掉引擎,以美妙姿态跳下车,情人的公寓立在面前。
这是一栋老式的五楼公寓,罪犯动机识别研究单位分配给研究员的宿舍,曾曼占有其中一层。
丁蔷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侦探就有这点好处,打从她和曾曼第一次电光石火般碰面了,她便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复制一把钥匙。
对大侦探而言,曾曼永远是个嫌犯,可能偷走大侦探芳心的嫌犯,喔,多么漫的理由啊…喔,她想到一件事,迅速跳回车边,从后视镜打量自己。
镜子里看不出沉醉河里的人,倒看到了一个从高雄河臭水里爬上来的人。
呵,脸上乌漆抹黑地,一定是两个小外甥在她脸上作画的杰作,死丁宇却没提醒她:或许她每次到他家都是这副德行,丁蔷拿袖口抹一通。
嗯,好多了,镜子里出现一张清秀的小脸。
大眼睛、小鼻子和小嘴巴,真是个十足的美人,她在镜里绕了个圈,加上婀娜多姿的倩影,虽然太长了点,但全身上下无处不充女人味…
以上──纯属丁蔷的顾影自怜。
事实上她那身牛仔衫、牛仔、牛仔短靴、肩上拖了个牛仔布袋,只差没带上牛仔帽,她的样子看不出充女人味,倒是充了母牛味。
她轻甩短发,用健康、快活、迅速、洒──丁蔷惯有的自信脚步,三步两跳跳入情人的小公寓。
呕…,还是如此凌,衣服、袜子、书本散的地都是。
不过这就是曾曼最可的地方,不修边幅…
即使一脚踩进蚂蚁窝里还是觉得他邋遢得可…
把内当成抹布来擦…
还是很可。
早餐吃了什么?哇,土司夹蟑螂!可…
但是当丁蔷看到曾曼把她昨天送给他的“大侦探必遵手则”贴在厕所门口上时,心里头所有充可的念头却变成──可恶!
没办法,侦探梦可以轻松取代她的情。
丁蔷火速冲到卧房里,上的曾曼抱著大枕睡得七倒八歪,身上只穿了一件四角大内。
丁蔷瞪了一下他的内,表情更火了,不知那条可又纯朴的内哪里怒了她,她气急败坏地拉起曾曼的耳朵大叫。
“失火了!”没反应,曾曼仍抱紧大枕。
“世界末了!”没反应,他跨过长腿睡得更香。
“识别组组长来了!”曾曼竟打了个长长大呼。最后丁蔷使出绝招…
“丁蔷来了!”果然,曾曼像一弹簧般跳起来,抱起大枕没命地冲出去…
丁蔷气呼呼地待在原地。
三秒后,曾曼又抱著枕头折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