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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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会帮忙呢!毕竟一开始就是他先嫌弃她的好友,对于这种肤浅又体派的蠢蛋,她可是相当的鄙视。
莫柏森停了几秒,像是在思考,最后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笑,看得孙曼凌不由得往后退。
他为什么要笑成那样?好像将她当作是他的猎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对,你说得没错…”察觉她的动作,他更往前靠近。
“这种事由男生来说确实比较好,坦白说,这是我的第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意外,所以可能会不太专业…
“事实上,我确实没有模拟过,因为这种事还是要讲求觉,不然就算练习几百次,没觉依然没觉对吧?”啊啊啊…孙曼凌突然觉得头顶上飞过了几百只乌鸦──他到底是在说什么?她怎么有听没有懂?他是在说火星话吗?
“同学,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能不能用白话文再说一次?”她的国文造诣还不错,简单的台语也还可以,但翻译火星文就有难度了。
莫柏森顿了一下,微笑的说:“我喜你。”孙曼凌闻言,没有羞怯、没有错愕,就只有无比的惊恐!
莫柏森依然维持着无懈可击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孙曼凌也没追问他是否脑袋坏了,或是做了什么打赌才会突然这么说,当下她只想有多远就闪多远,她要离这个家伙愈远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见,于是她一转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经病──这是她对他最后的觉!
真是一场噩梦!上班第一天就作噩梦,还真不是个好兆头──对于学生时代的事,她就不愿再想起,只能用噩梦来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经是往事了!
当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情,她只能庆幸到最后她回头是岸,没有伤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么一大早就梦到那个家伙,真是太惨了。
孙曼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缓缓拿起一旁的闹钟,原本还很得意比闹钟早醒来的她定睛一看,差点没将古董闹钟给摔烂──什么早起!她本就是睡过头了。
七点就该醒来,以便有足够时间准备,给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闹钟居然没叫醒她!
看到短针指着八点──她惊慌失措的跳下,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准备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钟后,她便有如火箭般冲出家门。
途中买了一个三明治后,急忙跳上公车再换搭捷运──已经很久没这么早出门的她,这四十分钟内活像是刚参加了一场百米赛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毕业后,她一心想考体育学系,无奈在去参加试考的当天出了车祸,试没考到,反而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车祸的后遗症也让她不得不放弃当体育老师的愿望──犹记得当医生告诉她这个坏消息时,她哭了一整天,可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来,来年重考,考上一个吊车尾的学校,浑浑噩噩的也混到毕业。
她的长相普通、功课普通,个也普通,可以说就连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迹,对此她并无异议。
如果用abc三种程度来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险边缘的c,而是中规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点也不出。
这个程度就是介于好与坏的中间,有点多又不会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会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体育曾经是a的程度,无奈这个a已经远离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没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顺顺的过其实也未尝不好,她本已认命,想在家乡随便找个工作就此了结无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见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轻的生命,硬是她北上找寻事业的第二。
唉!除了体育,她什么都不会,是要如何找寻未来的第二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惨的事实,为何不让她再多哀怨个几年呢?反正她本来就没什么野心,就让她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不好吗?
奈何她的家人口径一致,硬她至少要再努力个五年,还数落她太早放弃只是懦弱的表现;她不堪其扰,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职。
很幸运的,她北上寻找高中好友,经由好友妹妹介绍进入公司当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这趟北上,谁都没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扬,就是想静悄悄的来,五年后再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的离开──像她这样的笨蛋,还是回到家乡会比较安全。
台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