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我的光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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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鞋我们是过了,一次是我和哨兵还有一次是别人。
先说说别人那次吧。
3、我们初中那会儿中午在学校吃,开始是学校有师傅做,做的特别好,我们都喜吃,而且想吃多少吃多少那种,饭管菜管够。我依然记得那个师傅做的酱爆丁味道特别正,每天都要吃三大碗。
后来学醒我们的午餐给别人承包了,伙食就不行了。
于是我们班大部分男生开始出去吃饭。
包子米饭干脆面什么的,我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光吃这点怎么行?
后来我们决定了!再也不要吃包子了!我们要吃腿!
经过我们一段时间细心的调查和实验,我们认为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腿做的好吃。于是我和王、袁、李组成了个腿小分队,每天去超市食区每人称一个大腿,放兜里或者放羽绒服里。
然后我们都忘了结账买点饮料走出了超市。
是腿不是翅,很大的那种。
我们班其他的男生老看见我们吃腿,开始是赞叹:我草,他们四个真tm的有钱,顿顿那么大的腿。
后来看我们每天都在吃,就有些奇怪了,他们那时候还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有钱的天天都吃的起腿的人。
因为关系还行,我们就把我们的经验无偿传授给他们了,后来他们成立了“腿第二小分队”那段时间我们吃腿都吃恶心了,经常吃两口就扔掉,然后说。
还是tm的包子比较好吃!
一个不大的超市每天不翼而飞十几个腿这可是一件大事啊!
于是他们增加了一个辈叔叔,但勇敢的我们依旧和敌人作着最艰苦的斗争。
可是有一天,我们这伙儿人像往常一样拿完腿还是忘了结账就走出了超市坐在超市后面的小亭子里吃腿。
吃完了我们就回了学校睡午觉。
午觉醒来发现那几个还没回来呢,心里就有一种不详的预。
到了下午第一节课他们还是没回来。
我们其中一哥们儿给他们发了条短信问怎么了。
他们说被抓了。
原来我们前脚刚走他们就进去了,例常每人拿了一个腿买了一听可乐。
几个人前后脚往前走。
谁想第一个人刚要出超市,后面的一个辈好像是有人想他了,打了一个嚏。
走在第二个的那个哥们儿此时正喝可乐呢,一手拿着可乐往嘴里灌,另一只手托着羽绒服里的大腿。
谁想被辈的嚏吓了一跳,托着腿的那只手不自觉地松了,腿也掉在了地上。
那帮人自然全军覆没了。
索那些哥们儿还是讲义气的,没把我们几个人也供出去。
超市的老板看他们是初中生也没难为他们,每人写了一封保证书,按一个腿8块钱的价格每人罚了十个腿的钱就放他们走了。
事实证明老板做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那帮兄弟最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又回到了吃包子过子的生活了。
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小子过的还是凑合。我家有的时候一天给一次零花钱,有时也隔一天给一次,一次二十,还不包括中午饭,中午的饭费我们一月一,不在学校吃饭的时候月底拿完下个月的午饭前以后就自己留着买文曲星cd机或者去网吧了。
所以我本没有理由去做那些事情。
其实是有的,年少的叛逆,还有刺和成就。
4、至于我鞋的那次实在是太冤枉了。
那天好像是放假,下午的时候我和李同学(哨兵)去对面的一个两层的大商场(总部在上海,名字自己猜)买东西,话说大商场我们是很少动手的,当然武艺高强的李同学还是拿过衣服和文曲星之类的。
那天我拿了一个本儿,9一个的,李同学拿了一版电池,我们是打算钱的,可是因为是周末人老多了。
我俩排了一会儿觉得有点烦,决定不钱翻出去,于是找个隐蔽的地方把码撕掉,翻了出去。
谁想我俩翻出去刚走几步,后面一壮汉拍了李同学一下用命令的口气说:“跟我走!”我猜就是便衣,这可把我俩吓坏了,那时候我们还是小孩儿。
壮汉直接把我们请去了监控室,直接了当地说:“把东西拿出来!”李同学说:“什么东西?”壮汉说:“别装傻,我跟你俩半天了,要不要我调监控给你们看?”我和李同学都不说话了。
壮汉又说:“你俩肯定是附近学校的吧?要不明天带你俩去学校让你们的校长老师认认?”那时候我们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告老师叫家长,壮汉这么一说,李想都没想就把腿里的电池全拿出来了。
其实我当时没想着拿东西的事情,我是想看看我和李同学的形象出现在电视上是什么效果,因为不管怎么说监视器也是电视,第一次上电视也是件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特别想看一下。
谁想壮汉眼神很凶地看了我一下,吓得我赶紧把本从衣服里掏出去递给他。
后来壮汉也没为难我们,让我们每人写了份保证书,罚了十倍的钱放我们走了。
经过那次的教训我们也差点退出江湖。,-,您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