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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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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公于是复使孟明视等将兵伐晋,战于彭衙。秦不利,引兵归。

戎王使由余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以骄。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于是缪公退而问内史廖曰:“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内史廖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为由余请,以疏其间;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君臣有间,乃可虏也。且戎王好乐,必怠于政。”缪公曰:“善。”因与由余曲席而坐,传器而食,问其地形与其兵势尽虓,而后令内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戎王受而说之,终年不还。于是秦乃归由余。由余数谏不听,缪公又数使人间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缪公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

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乃誓于军曰:“嗟士卒!听无譁,余誓告汝。古之人谋黄发番番,则无所过。”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缪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彊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缪公子四十人,其太子代立,是为康公。

康公元年。往岁缪公之卒,晋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在秦。晋赵盾立之,使随会来雍,秦以兵送至令狐。晋立襄公子而反击秦师,秦师败,随会来奔。二年,秦伐晋,取武城,报令狐之役。四年,晋伐秦,取少梁。六年,秦伐晋,取羁马。战于河曲,大败晋军。晋人患随会在秦为,乃使魏雠馀详反,合谋会,诈而得会,会遂归晋。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

共公二年,晋赵穿弑其君灵公。三年,楚庄王彊,北兵至雒,问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晋败我一将。十年,楚庄王服郑,北败晋兵于河上。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二十四年,晋厉公初立,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合谋击晋。二十六年,晋率诸侯伐秦,秦军败走,追至泾而还。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

景公四年,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十五年,救郑,败晋兵于栎。是时晋悼公为盟主。十八年,晋悼公彊,数会诸侯,率以伐秦,败秦军。秦军走,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棫林而还。二十七年,景公如晋,与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围弑其君而自立,是为灵王。景公母弟后子针有宠,景公母弟富,或谮之,恐诛,乃奔晋,车重千乘。晋平公曰:“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对曰:“秦公无道,畏诛,待其后世乃归。”三十九年,楚灵王彊,会诸侯于申,为盟主,杀齐庆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后子复来归秦。

哀公八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而自立,是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来求秦女为太子建。至国,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诛建,建亡;伍子胥奔吴。晋公室卑而六卿彊,内相攻,是以久秦晋不相攻。三十一年,吴王阖闾与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随,吴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来告急,七不食,夜哭泣。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败吴师。吴师归,楚昭王乃得复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

惠公元年,孔子行鲁相事。五年,晋卿中行、范氏反晋,晋使智氏、赵简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齐。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齐臣田乞弑其君孺子,立其兄生,是为悼公。六年,吴败齐师。齐人弑悼公,立其子简公。九年,晋定公与吴王夫差盟,争长于黄池,卒先吴。吴彊,陵中国。十二年,齐田常弑简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灭陈。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厉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厉共公二年,蜀人来赂。十六年,巉河旁。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二十一年,初县频。晋取武成。二十四年,晋,杀智伯,分其国与赵、韩、魏。二十五年,智开与邑人来奔。三十三年,伐义渠,虏其王。三十四年,食。厉共公卒,子躁公立。躁公二年,南郑反。十三年,义渠来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怀公。

怀公四年,庶长晁与大臣围怀公,怀公自杀。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故晋复彊,夺秦河西地。

献公元年,止从死。二年,城栎。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襜霡。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二十四年,献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岁矣。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彊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且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八年,与魏战元里,有功。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十二年,作为咸,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

二十二年,卫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

二十四年,与晋战雁门,虏其将魏错。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于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

五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六年,魏纳晋,晋更名宁秦。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纳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皮氏。与魏王会应。围焦,降之。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十一年,县义渠。归魏焦、曲沃。义渠君为臣。更名少梁曰夏。十二年,初腊。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

十四年,更为元年。二年,张仪与齐、楚大臣会齧桑。三年,韩、魏太子来朝。张仪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七年,乐池相秦。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二千。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伐取赵中都、西十年,韩太子苍来质。伐取韩石章。伐败赵将泥。伐取义渠二十五城。十一年,醿里疾攻魏焦,降之。败韩岸门,斩首万,其将犀首走。公子通封于蜀。燕君让其臣子之。十二年,王与梁王会临晋。庶长疾攻赵,虏赵将庄。张仪相楚。十三年,庶长章击楚于丹,虏其将屈匄,斩首八万;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楚围雍氏,秦使庶长疾助韩而东攻齐,到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

惠王卒,子武王立。韩、魏、齐、楚、越皆宾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