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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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馀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于终,事则不悖。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彊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上黑。然历度闰馀,未能睹其真也。
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
至孝文时,鲁人公孙臣以终始五德上书,言“汉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当有瑞,瑞黄龙见”事下丞相张苍,张苍亦学律历,以为非是,罢之。其后黄龙见成纪,张苍自黜,所论著不成。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事,贵幸,后作,故孝文帝废不复问。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广延宣问,以理星度,未能詹也。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盖尚矣。书缺乐弛,朕甚闵焉。朕唯未能循明也,绩分,率应水德之胜。今顺夏至,黄钟为,林钟为徵,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自是以后,气复正,羽声复清,名复正变,以至子当冬至,则离合之道行焉。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历术甲子篇太初元年,岁名“焉逢摄提格”月名“毕聚”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正北十二无大馀,无小馀;无大馀,无小馀;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
十二大馀五十四,小馀三百四十八;大馀五,小馀八;端蒙单阏二年。
闰十三大馀四十八,小馀六百九十六;大馀十,小馀十六;游兆执徐三年。
十二大馀十二,小馀六百三;大馀十五,小馀二十四;彊梧大荒落四年。
十二大馀七,小馀十一;大馀二十一,无小馀;徒维敦牂天汉元年。
闰十三大馀一,小馀三百五十九;大馀二十六,小馀八;祝犁协洽二年。
十二大馀二十五,小馀二百六十六;大馀三十一,小馀十六;商横涒滩三年。
十二大馀十九,小馀六百一十四;大馀三十六,小馀二十四;昭作鄂四年。
闰十三大馀十四,小馀二十二;大馀四十二,无小馀;横艾淹茂太始元年。
十二大馀三十七,小馀八百六十九;大馀四十七,小馀八;尚章大渊献二年。
闰十三大馀三十二,小馀二百七十七;大馀五十二,小馀一十六;焉逢困敦三年。
十二大馀五十六,小馀一百八十四;大馀五十七,小馀二十四;端蒙赤奋若四年。
十二大馀五十,小馀五百三十二;大馀三,无小馀;游兆摄提格征和元年。
闰十三大馀四十四,小馀八百八十;大馀八,小馀八;彊梧单阏二年。
十二大馀八,小馀七百八十七;大馀十三,小馀十六;徒维执徐三年。
十二大馀三,小馀一百九十五;大馀十八,小馀二十四;祝犁大芒落四年。
闰十三大馀五十七,小馀五百四十三;大馀二十四,无小馀;商横敦牂后元元年。
十二大馀二十一,小馀四百五十;大馀二十九,小馀八;昭汁洽二年。
闰十三大馀十五,小馀七百九十八;大馀三十四,小馀十六;横艾涒滩始元元年。
正西十二大馀三十九,小馀七百五;大馀三十九,小馀二十四;尚章作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