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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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这儿有一屋子的客人。第二,我醉得都站不起来了。第三──上帝!我想不会有第三了吧!’‘这么说来,你实在太不方便陪我去了,我并没有权利要求...’‘我可怜的女孩。’他说着,脸上的大笑转为一抹浅笑。‘我一向认为我是个相当自私的人,可是我为了劝服你所花的功夫,却远超过我自己所能想像的。兰丝──海滨山是在海岸边,对不?靠那儿?沙斯?到那儿最快也要三小时,在这么黑的夜晚,三小时绝对到不了。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能使你不被秦华伤害,我什么事都能做,也做得到,但是你刚刚所要求的,只会使你更牵扯进他的是非中,而我最不愿做的事情就是在这种夜晚赶去沙斯。’‘你的意思是不愿意你你寥坏耐χ鄙碜印?br/>他的眼光非常柔和,但他同意道:‘我是不愿意。’‘好吧!’她强作镇静地说:‘那我们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关于海滨山之行是不用谈了。’他有些同情的说道。
‘你若不想去,没有人会勉强你。’‘不错。’他说。
她开始不情愿的走向门口。他脸上同情的表情,并没有使她误以为他会改变心意。现在再和他争辩也是徒然。实际上,也不能怪他。他没有必要陪她去,因为她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她实在是要求太多了,尤其是对这样一个自己不甚了解的陌生人而言。
但是,只要蓝幽灵今天晚上不被逮捕,她的父亲就得在监狱里多呆一天。想到这里,她简直心痛得无法忍受。为了她的失败,她的父亲就得继续遭到监,这实在是太可怕的后果。不论如何,她一定要设法说服蓝大卫y兰丝想到:自己应该把她父亲被关的整个经过情形向他说明。他如果不愿陪她去海滨山,他就更没有理由陪她去救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至少她该向他说明那是她父亲。他刚才说他自己很自私,由此可见,她必须设法把这趟旅行说成是对他有利的事,他才会去做。想到这儿,她转过身,盯住他那深情却充戏谑神采的绿眼。
‘我必须去一趟,真的。我不知道在那儿可以我到雷礼仕,即使我找到他了,我想他也不一定会愿意带我去。如果我花时间去找他,我就要费更多宝贵的时间。大卫,你一定要陪我去。如果你愿意──我将会补偿你的。’兰丝发现这么久以来,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占了先机。显然,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句话。他扬起眉,缓缓走向她,以奇特的眼神看着她。
‘你究竟是想说什么?’她的两颊羞红得发烫,喉咙里仿佛被哽住了似的;她望着足尖。‘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们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任何事?’‘任何事!’他轻吹了一声口哨。‘你真不可思议。你会不会误解我所要的是什么?’‘不会。’她别住气说:‘我了解自己所承诺的是什么事。’‘你真是个奇特的女孩。’他温柔的说着,双手扶着她的,把她拉近自己。‘先实现你的诺言吧!’她轻轻推开他,皱着眉头,看着他说:‘完事了再说。’他的笑声低柔的在书房里回。‘一言为定。’他说。
兰丝不是个女骑士。她的家庭太穷了,本养不起马;他们不论要去那儿,都是用走路的。
在他们教区里唯一富有的人是一家铸造厂的老板林全。他的女儿们除了和兰丝年龄相彷外,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是为了礼貌,她们经常邀请兰丝参加她们的娱乐活动。
她们的活动通常都是骑马去兜风,看那些兰丝已非常悉的风景,她并不喜夹杂在一群她不喜的年轻人当中,但良好的教养,使她无法开口去推拒这些邀请。身为一个牧师的女儿,兰丝仅管相当受尊重,但在社会阶层的次序上,她还是被排得很低的。每次出去骑马,她分到的都是那匹最老,最难驾驭的雌马,它的名字正如它的个,叫做‘坏骨头’。她所分配到的马鞍,也总是美国仍属英国殖民地时期即开始使用的那个,它的颜已褪成了淡棕,至少有十个地方裂开。
有了这种经历,无怪乎在蓝大卫提议骑马去海边时,兰丝脸上出惊恐的神。她借口她的衣服不适合骑马,蓝大卫不慌不忙的告诉她,他母亲在楼上有套骑马装,她上一季在公园里骑马时曾经穿过。兰丝不好意思指出尺寸上可能不合适,便借口怕坏了那套衣服。
蓝大卫对她出一抹讽刺的微笑。‘兰丝,如果你认识我母亲,你就会了解她的一套衣服,起码可在一匹种马的背上磨两年不会坏。’半小时之后,兰丝穿着那套鲜红的骑马装出现(由这套衣服剪裁之华丽、手工之细,可以看出蓝大卫母亲的讲究),这才发现她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艾尼克牵过来给她骑的那匹马,显然是她前面所提过的狂野的种马,因为它不但直气,而且还跳跃不停,没有一刻安静下来。
这时候,蓝大卫已经在鹅卵石铺成的庭院里等着她。他正轻松的坐在那匹神气活现的阿拉伯种马身上,晕黄的灯光照得他那金的头发闪闪发亮。他看见兰丝犹疑的走向她那匹马,忍不住笑了起来。文尼克在一旁和蔼的安她别担心,他说‘凯斯托’是他主人马厩里最驯良的一匹马,绝不是蓝大卫自己所骑的那种漂亮的杀手。
‘我相信它是很驯良。’兰丝说道:‘可是这是一段遥远的路途,我想我若骑着一匹温和的雌马,或许会舒服些。’她在心底对自己补充道:最主要是安全些。‘我以前从没骑过种马...’如果不是害怕跟蓝大卫单独坐在马车里,她绝对不会同意骑马去海滨山的。
还没说完,蓝大卫便打断她,说凯斯托不是一匹种马。
‘那为什么把一匹雌马命名为凯斯托,这显然是个男的名字。’兰丝愤怒的说,心想自己被他开了玩笑都不知道。
但她立刻发现自己的答辩是错误的,因为蓝大卫已发出愉的叫声,说道:‘兰丝,你难道看不出它是一匹去势马?’他又开始出那种门的微笑,来强调凯斯托和种马的区别。为了使他安静下来,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兰丝只好试着爬上马鞍。
刚开始上路时,他们很少谈,蓝大卫多半的时间都对着夜,沉思冥想,兰丝则忙着稳住自己,别从马背上摔下来。
他们兼程赶路,只有在通行税征收处才停下来,叫醒那些收费员。那些人匆匆忙忙的在睡衣外,罩上呢外套,着惺忪的睡眼,收下通行税,把栅门打开,让兰丝他们通过。蓝大卫比刚才骑得更快,兰丝看在眼里,心里颇为。
在飞快的奔驰中,茂盛的青草地、森林及燕麦田一一被他们抛在身后,一株沉睡的桦木下,一片田野的中央,浮现一堆神秘的黑影,在微弱的星光照耀下,益发显得扑朔离。那是堆干草,抑或是头沉睡的牛?风声,马的动作及马蹄声,混杂在飞扬的尘土及夜晚的气中,形成二股奇异的气氛。
忽然间,他们碰到一群在星光下吃草的鹿,其中一头母鹿冲向他们,兰丝那匹马吓得惊叫起来,若非蓝大卫及时过来抓住她的疆绳,她早就摔下去了。
这件意外使兰丝非常慌,她忍不住联想到:横亘在前面噬人夜中的事,一定也是如此的惊魂慑魄。
蓝大卫将她的座骑拉到自己身旁,设法逗她开心,让她破涕为笑。在夜晚清新空气的洗礼下,他逐渐清醒,活泼的心头开始对她提出问题,询问有关她故乡的事。他先问兰丝有没有看过沙斯的男人用十字镐敲碎石头,挖古物的情形;接着又问:她小时候是否曾到山上去找寻过中世纪时期所制的箭头?
在一问一答中,他们开始谈,夜逐渐变得温暖而亲切。兰丝暂时忘却了自己对蓝大卫所许下的承诺,她背脊尾端的疼痛,随着时间过去而逐渐加强,厚重裙子下马鞍的糙部份,开始磨着她细的肌肤。接着,一阵强烈的海风碱味传来,勾起她浓厚的思乡之情,可是,这时,他们依旧在内陆地区,离海退还有好一段路呢!
当他们靠近海岸地区,路况愈来愈差;原本颇为顺畅的大道,后来却变成草木杂生、坎坷难行的小径。蓝大卫的问题开始绕着狭窄的路况打转。他问她许多有关海滨山的事;比方说那儿有多少人口?靠海多近?她是否记得什么特殊的地域细节,知道港口的深浅宽窄吗?他像个很有兴趣的观光客,问题愈问愈深入。但后来兰丝才知道,他是想由她口中探知这项即将来临的探险的背景。
海的咆哮声,向来是沙斯海岸地区所谓的‘问候’,它们仿佛在向兰丝致意,她回家。当他们爬上一条长而陡峻的斜坡,海的呼声愈来愈响亮;爬上斜坡顶端,他们可以看见海滨山向海的一面,呈现在他们的面前。
其实,这不过是个平凡的小渔村。地域指南似乎有意要把它忽略掉,竟然用‘观光客在这儿不会发现什么有趣的事。’一句话,把它轻轻带过。但当地的鼓吹者却认为海滨山有它存在的价值,英格兰第一部土地清丈册内便有它的记载,当时它被称为‘登陆的地方’。
从那以后,这个隐蔽的小港口,就逐渐遭到沙土的填,当地的渔人们并不喜有庞大的军舰停泊在此,所以他们倒不在乎港口的淤,因为目前它的深度,依旧足以容纳浅底、美丽如画的小帆船。虽然再往下的海岸边,以出产有名的‘马房蚝’闻名全国,但海滨山丝毫不受影响,因为它本身所出产的牡蛎具备一的品质与美味。
从上望下去,渔村里尽是一片拥挤的平顶房屋,黯淡的灯光照亮了房屋中间陡峻的泥土小径。当她恋的望着牧师公馆老式、宽敞的建筑,兰丝脸上不浮现出一抹温暖的笑意。她看见了克劳帝斯的小身影,它是一头混种的山羊,经过裘伊的训练,它居然可以拖着一辆红漆的小马车,载着孩子们到处跑。此刻,克劳帝斯被栓在修剪过的圆草坪中央。
在牧师公馆旁边一片丘陵高地上,屹立着她父亲的教堂圣安德鲁,虽然夜遮掩住了一切,但兰丝非常清楚:环绕着教堂阶梯的低槽,是盛放圣水的地方,在它的后面是荒凉的教堂墓地;一座座经过海风侵蚀的铁质十字架,屹立在地面上,标明每个坟墓所有人的姓名。
这个地方对兰丝而言,没有任何神秘之处。她知道在铁铺后面有个斜坡,每次下雨,那儿就会积了水坑;她也知道靠近码头附近的岩石有多少裂,专门是水云雀栖息的所在。她更清楚教堂里那一片罗马磁砖是松落的,世代以来的恋人们,都利用它的背后作为埋藏纪念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