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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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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相互留了手机号,当然,我们不仅认识了,还一起了好几支烟呢。

第二天夜里,我在愚公移山台球厅又碰到她,当时我和一个朋友正走到台球案子边想打台球,只见她从不远处的一个沙发里站起身,向我这一边看。于是冲她招招手,然后对她发出邀请:"新年夜跟我一起过吧?"

"行。"话音未落,她的一个女伴便叫她,于是她转身离去。

三十一晚上,我与朋友们在一起吃晚饭。在饭桌上,大家试图合一对大龄男女。可气的是,说了半天才知道,这两人儿以前好过!现在俩人依然都是单身,心目中各有一个理想的男人与女人。当然他们一直在现实中没有遇到,于是我懂得了,旷男和怨女经常是捏不到一块儿去的。

快到夜里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一行人准备扑到钱柜去玩。据朋友的可靠消息,他所在的包房里有一帮美女,正在寂寞地唱着卡拉ok。电话里,我问他:"这帮姑娘的情况你摸清了吗?"朋友自豪地回答说:"有主儿的我都知道。"

"没主儿的呢?"

"没主儿的长得都不怎么样。"听他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死心了。

但因为无处可去,我们还是奔到钱柜朋友的包房。两伙无聊的人合到一处,可惜得到的仍是无聊。大家轮上场唱情歌,一个比一个唱得好,可惜也只是唱唱而已。实际行动中,我看倒是一个比一个更无情。我听卡拉ok一小时,直觉得比听说瞎话还没劲,于是来到自助餐厅吃东西,意外地再次碰到巧克力。巧克力笑眯眯的,手里端着一杯饮料,我对她说新年好,她也对我说新年好,我说:"没想到新年真的碰上了。我们一起怎么过?"

"我们一起支烟吧。"她仍对我这么说。

于是,我们就在走廊里了一支烟,看着过年的人在眼前走来走去,烟完,我们告别离去。

回头想一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觉得这件事跟漫有关系。

记忆里,第一次产生完美的受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夏季。那时候,我是个时髦青年,或者说,是个虚荣愚蠢的中学生。当时的所谓时尚叫做反叛,而反叛的内容,便是与家长、老师、报纸、电视上所说的一切对着干。那种对着干是十分盲目的,但十分适合青期。我认为在青期,人们产生一种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建立自我,使自我独立于整个世界。

想要建立自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挣束缚,追求自由。与那个年龄联系起来,这第一件事便是去做一些似乎对自己有利,但以前却从未做过的事。好在那时候,从未做过的事是如此之多,因此,反叛起来倒是容易的。

记得在当时,旷课、看小说、打架、不学习之类的事做腻了,脑袋里有一个奇妙的小词儿便自动地转了起来,那就是情。事实上,我得知这个小词儿是从小说里,当时,以我"不到‮试考‬前三天"绝不碰课内书的劲头,倒是很有些富裕时间看课外书。因为当时糊涂幼稚,因此,所有的小说都被我当成是情小说来看,注意的全是男的和女的是怎么好上的。在这过程中,两人都说了些什么。当然,小说是白纸黑字,可以尽情地想像,可老是想像来想像去,未免也太寒碜了,于是便跃跃试。而且,我的同龄人也都有点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很多人都跃跃试。于是便出现了与"一个巴掌拍不响"相反的情况——在学校里,"谁和谁好上了"这样的闲言碎语比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还要重要。一句话,中学生谈恋的势头儿一下子就起来了。对于男生,有一个女朋友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因为教学大纲里本就没有这么一条儿。因此,能找个女生,给她写写情书,拉着手四处招摇一下,趁人不备亲上一亲,那简直就是英雄。从反叛的角度讲,这样做,明面儿上无疑是与教育制度唱对台戏,暗地里谁都知道,想谈恋是因为到岁数了——男的毫无怨言地把女生放在自行车后面,不知疲倦地每天带来带去,想想看,这种事儿,换成一风烛残年的老头儿,怎么着也干不出来啊——不划算!无必要!更没那心情!

回忆当时谈恋,还真有过完美的受,记得初恋女友过生,我顶着大风赶到她们家,送她生礼物,她说她也有生礼物送我。于是把我带到她们楼下的一个工地上,当时天已经黑了,她左转右转便找到一个四下里无人的地方,叫我离她三米远,然后突然了上衣,向我展示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她站在我对面足足有半分钟,我认为说她站得好不如说她站得巧,因为正好有月光照在她身上,于是我认为我看到了一些书本知识上没有的东西——漫、情、纯洁——简直令人陶醉!总之,那是一种完美的受,也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不好意思地说,那月下的半一幕我悄悄地回味了好几天,有说不出的来劲。我认为那女孩值得尊敬的是,她并没有与现在靠这一招挣钱的各种女明星们同合污,她只向我一个人展示而不是向所有人展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终于在今天被反叛得差不多了,不知下面一代人怎么能再次给反叛回去——风水轮转。我估计现在若有女孩想给她的男朋友来这么一下子,没准儿会受到无情的打击——快穿上快穿上,就这姿势、这水平也好意思亮出来展示,比画报上的那些女的差得也太远了!

我今年三十四岁,出于青期莫名其妙的叛逆心理,混过了多年很烂的子。回首往事,只觉得一片腐败与自我放纵。有时,我翻看我写的有关自己的小说,总结一下那似乎是被我无限拖延的漫长的青期,不到深深地吃惊,就像在看别人的故事。我曾以为那是自我肯定,其实我是本不曾拥有自我;我觉得那是年轻生命的骄傲,其实只是弱软和愚蠢;我认为那是勇敢与坚强,其实不过是为足我的私而奔波。

现在,我为我迅速逝的青到伤与痛苦。我不认为那是一种富于创造的叛逆,因为我并未建立起一种专门属于自己的心安理得的生活,我没有承担起任何责任。甚至,我不曾正直地面对一切,就像遮在眼前的烟雾在风中散尽,那些本来模糊不清的东西显现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幅有关生活真相的图景,什么都没有变,只是我变成中年人。忽然之间,我发现了传统的坚韧而可贵的力量,事实上,我发现我开始对家庭抱有梦想。我希望知道我喜的姑娘每时每刻在哪里,与什么人在一起。我希望与人建立起相互信任、彼此忠诚的可靠而牢固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我希望能够在人世间找到藉。

发生这种转变的原因很简单,因我在生活里找到了一面属于自己的镜子。那是一个姑娘,与我十年前一样年轻,一样喜谈情说,一样好奇与骄傲,我对她一见钟情。开头的一切就像一个悉透顶的自然程,漫、动与美好。我上她,并努力试图寻找那种的终点,我发现那终点不是别的,而是一种更为牢靠的关系。我对她提出同居要求,她拒绝了。于是,终点消失了,又是一次令人心碎的遇,就如同我在小说中描述的老一套的言情故事。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出于自尊心,我也没有询问她,但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她不信任我,或是她仍想尝试新的生活,仍想向前冲,去寻找那些在我看来不可能的未来。总之,相对于我过去的经历,我忽然发现,角颠倒过来,我处于另一端,处于不利的那一端。

一切结束之后,我开始想这件事,不是把它当成一桩茶余饭后的风韵事,而是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去想。这一想,叫我到挫败,我的玩世不恭,我的愤世嫉俗在眨眼间破碎了。我到自己的软弱与腐败。我的毫无力度的生活再一次孤零零地被寂寞所占据。我用了很久才从自责中摆出来,我的思考也有了结果。我懂得了道德的力量,我知道了正直真诚乃是一切的基石。我不再会通过谈情说来追逐乐了,我知道了那专属于真挚情的背后,必须是自我节制与责任,望必须得到理智的控制,我懂得了,家庭是情的目标而不是坟墓。我们谈情说,是在为建立家庭做准备,是在为我们的情找一个可以更为自然安放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休息与平静。我们从家庭走出,不是为了扰另一个家庭,或是足我们异想天开的幻想,而是为了我内心深处的利他主义理想——那就是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与目光长远的工作。我敢肯定,对于坚强的人来说,家庭与孩子会教会我们更为长远地计划未来,把我们的人生筹划得更富于‮趣情‬,教会我们坚韧顽强,耐受痛苦,默默努力,更有效率地安排我们在人世间为数不多的子。

今年北京六月的天气还算不错,有时傍晚站在街边,被小风一吹,竟怀疑是身处秋天。三里屯酒吧被球占得的,人们通过观察中国队的比赛来积极参与世界杯,当然,少数人也通过更加古老的方式更积极地参与,我是指赌博。比起前者来,后者参与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一般来讲,我与几个狐朋狗友每晚约到一个酒吧,边打扑克,边看电视球赛,边聊天,世界杯期间,万事停顿,倒是娱乐生活丰富。球赛期间,国际展览中心还有车展,展出世界各国生产的各种汽车。我也去转了一圈儿,车没看清几辆,倒是看见不少穿着装的模特在车边晃来晃去,脸上出一副副讨人喜的笑容,为那些汽车平添光彩,叫人不产生错觉,以为能够把车买回家,还会有运气随车捎带上一个模特。

然而真正叫人放心的是中国足球队,由于发挥正常,一个球没进,与上一届世界杯冠军法国队平起平坐,叫我不引以为傲。队员在赛后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谦虚,球队中的帅哥杨晨在绿茵场上的英姿常常出现在报纸的彩页上,与世界级的男符号贝克汉姆平起平坐。不过,真的跑到赛场上,就显得有点不如贝克汉姆潇洒,本来是因为善于踢球出名的,可在众目睽睽之下,却很少有机会能踢到球,这有点让崇拜者气,真恨不得自己上去替他踢上两脚。还有一个著名球员李铁也令人眼花缭,他经常在球场上四处跑,像没头苍蝇,但说句公平话,他比没头苍蝇长得帅那是有目共睹的。最叫我不服的是教练米卢,挣钱挣得比我多得多,却把球队带成这个样子,直叫我偷偷怀疑,他是不是以领罚款名义冒领的薪水。中国队的三场比赛,就给我留下这些印象,好在要想看到第四场比赛为时尚早,得等到六月以后了。

足球比赛是这样一种游戏,场上有一个皮球及22名同队员,分成两组,他们奔跑,蹦跳,不停地争抢那个用一顿饭钱便能买下的皮球。所谓的胜利,便是一组队员用脚或头把皮球送入另一组队员的大门。通常,场下还有几万名观众在兴高采烈地观看,少数更有‮趣情‬的观众还用赌博的方式使观看与个人利益相连。这个游戏的最高形式叫做世界杯,也就是每个球队代表一个国家参与这种约定俗成的幼稚游戏,也不知是代表这个国家的什么东西。

在冷战时期,世界杯牵动巨大人群的强烈情,主要用于表现出一个个政治团体的政治倾向。现在,它成为一宗娱乐方面的大生意,金钱在其中扮演着一号角。以后,它不知还会变成一种什么东西。

一般来讲,那些成天追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青年是很难有什么可谈论之处的,顶多说他们是一些大老,没出息,贪玩,不干正事儿,但是,世界杯可让一切发生变化。这些人,我是指所谓的足球运动员,他们的特长是什么呢?就是很会用脚踢皮球,利用这一特长,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了名星,据这一规律,我看在不远的将来,一个很会放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名星。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只要世上有人愿意出钱,从一个个国家中选拔出很会放的人,让他们代表本国参加世界杯放比赛。到那时,全世界的眼睛就会从一个皮球上离开,转而竖起耳朵,去倾听一个个充想像力的美妙的声,并从中挑出他们最听的那一种。

所谓的足球文化,便是伴随着一个充气的皮球所产生的各种议论。足球从一只脚下滚动到另一只脚下,最终目的,是被送入一个大门。有人说这是一种暗示,有人从团队合作的角度谈论这一事实,还有人更愿意谈论踢球者,把用脚踢皮球这件事说得神乎其神,就如同金庸把人们之间的斗殴说得神乎其神一样。由于说法的千变万化,会产生一种令普通人眼花缭的戏剧,这就形而上到诗的高度。然而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放声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谈论,我们可以说:"只见那头金发的英俊的放者,叉开腿,股只一歪,小腹一收,便把气推入小肠中,那股子臭气旋转着,排山倒海般地冲过九曲回肠,最后被门括约肌一挤,怒吼着冲出体外。啊,他胜利了!动听的声音,就像花朵的细语,又像表达人类情的深沉的男低音,总之,一个字儿,美!再一个字儿,好!再再一个字儿,酷!"事实上,有关足球的狂热一直令我到不解。我也踢过球,踢的时候也很高兴。我还看过一阵子足球,可以说,看的时候觉还可以。我想我知道那东西大概是怎么一回事儿,可随着年龄增加,我到我对足球越来越惑了。二oo二年世界杯就要踢起来了,我觉得,足球运动员、教练什么的对此事很热衷还能理解,因为那是他们的职业,不干这个他们就没饭吃。世界杯的组织者热衷于此,我也没话说,因为那是他们混饭吃的生活方式,也是他们的职业。但那么多与此无关的人都在谈论这事儿我就觉得不解了,明摆着,这个游戏又简单又缺情少味儿,参与方式还只能是"观看式"。观看一场就得了,可人们的目标是,五十二场!且场场大同小异。还是那句话,二十二个人,在一块封闭场里狂跑一气,一个皮球滚来滚去,顶多加一个时常会挡住视线的裁判跟风跑,我就不明白了,这有什么可看的?他们瞎动个什么劲呢?

记得以前也从电视上看过一些世界杯的画面,印象深的是一些长得很壮实的球星输了球,竟当众毫无体面地抱头痛哭。我估计,他们哭的时候是真诚的。输了,就意味着以后挣钱少了,或是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失,这有情可原。但接着我发现,观众里也有大量跟着哭的。要是赌钱赌输了,我能理解,要是白白地跟着哭,那我可就太不理解了,我认为那是瞎哭一气,或是情太多没地儿使。但你要是非说是他们的同情心过于旺盛,我就不服。电视上报道过一些人类生活的暗面儿,比如非洲饥民、战争什么的,也没见他们这么哭过,说明他们的同情心也就是一般。我认为,那是一种不及物哭泣,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什么真正站得住脚的哭泣理由,却能哭得出来,这说明人类的情了盲目。也许,我猜测,这引起人们关注的世界杯,不过是一个使人们从空虚中摆出来的小藉口。人们通过集体无意识,来证明他们彼此之间的荒唐联系,也就是,明明没什么联系,却硬是瞎联系。从共同行动中,人们不仅想证明他们作为个体的存在,还想试图证明,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尽管这种证明方式叫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大家真的就那么无聊吗?

二oo二年就要过去了,一回头,竟然有一种空落落的觉,我不想问自己这种问题:这一年我干了些什么?因为这种问题是可怕的,若是把个人所做的那一点事情混入世界上其他人所做的事情中,那么就会显得可有可无,无聊透顶,甚至,十分好笑。〖jp〗很多时候,忙碌令人安心,忙碌之后什么也不想,沉沉睡去,叫人到一种麻木的充实。有一阵儿,我特喜那种充实,我出了两本书,一本《一嘴鸭一嘴》,另一本《情与茫》,那就是我忙碌的产物,但过后我却没能安下心来。拿着自己写的书在手里晃一晃,竟有一种垃圾的觉,不知别人是否会有与我一样的受?

从来没有哪一年像这一年一样,叫我觉得我们这个花样繁多的物质世界令人气。指导时尚与消费杂志把几样商品往一起一凑,便能给人提供一种想像力。比如一个穿着时装的美女,一间起居室,几样小摆设,这是一种关于安全、富足、舒适的想像,它是一种人们追求的结果,也不知人们有了那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以后是否仍会到单调?我知道,人们不会到单调,换一种颜,换上几样新东西,人们便觉得似乎一切都改变了。唉,这一年,真是给孩子们准备的一年,好在我估计下一年孩子会更意,因为所有人都在为此而奋斗。我怀疑,这是否是所有那些追求成功的大人们的一个玩笑呢?如果真是,无疑,这个玩笑会开很久,人们对此真的不会厌倦吗?我拭目以待。

我一直不太喜照相,在我看来,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可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装腔作势,叫我觉得很不舒服,因为照片中的脸所表现的不是自然与真诚,而是虚荣与毫不掩饰的愚蠢的自我表现。但这种想法是主观的,因为我自己从未正儿八经地去拍过。

身为文人,我有时会给一些杂志报纸写稿,出于版面安排,他们向我要照片。我推说没有,事实上,我有一些,但拍得奇形怪状,叫我恨不得觉得没有才好。终于,我找到一张还算过得去的生活照,托人扫出来,传向各处。但不久,这一招便不灵了,因为同一份报纸或杂志不愿一而再再而三地登发同一张照片。事实上,这件事严重地影响了我发表文章,于是下了决心,去拍一些照片,不就是玩帅装吗?不就是丢人现眼吗?不就是傻相毕吗?

正好,时尚杂志约了一个采访,他们说还要拍照片,我一听,暗地里止不住地高兴,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油然而生。忙向他们打听能不能多拍一些属于我私人的,他们说可以。于是我便跑到位于中粮广场五层的时尚杂志社,采访过后,我被叫到一个房间里。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造型师开始给我做造型,她问我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承认,来之前,跑到楼下的发廊里花十块钱剪了一次头。也许是钱花得太少了,造型师直摇头,我估计她认为剪得不够好,她往我头发上打了一些黏糊糊的像是糨糊的东西,用梳子梳了梳,又用手胡了几下,发型就算是做成了。接着,她又往我脸上打了一层粉,直叫我暗中害怕这一会不会把我变成一个老妖。我不放心地问她,有没有像我岁数一样大的男人被这么化装过,她随口说了一串名人的名字,一种同合污的踏实使我安静下来。接着,我被要求站到一盏灯下,对面的摄影师忙碌起来,用测光表测光,而我也开始粉墨登场了。

来之前,编辑曾叮嘱,叫我带上一身衣服,于是我把我最贵的衣服全带来了。一件深灰ck衣,五年前我妹妹送我的,一条米黄leecooper灯子,买于六年前的西单。一条黑levi`s仔与同样牌子与颜的t恤,是我爸十年前出国时省下差旅费给我买的。编辑还为我从瑕步士专卖店借了一双鞋、一条子、一件衣、一件马甲,这就是我的拍照行头儿,可惜的是,我成天穿着的牛仔没用上。

看得出来,摄影师、造型师、编辑都很专业。在他们眼中,对于时尚有一个很具体的概念。我按照他们的要求,摆出一个个我到羞愤的造型,做出一个个我回想起来恨不得自杀的动作,做出一个个平常从来没有在我脸上出现过的表情。有时候扮酷,有时候扮,有时候扮高兴,现在想不过是出乖丑而已。拍照时,摄影师还给我的表情起了些名儿,什么"向往"之类的。中间为拍一个踢腿的动作,我还不慎摔了一跤,我暗叫了声"活该"就站起来了,接着拍,心里想着这是为我三十四岁了还老不正经而理应付出的代价。奇怪的是,越往后拍,我越放松,最后,我并没有到装腔作势后的羞愤难当,反倒是有一种奇怪的表现促使我完成了拍摄,我怀疑我也许本来就是照片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人,只不过以前没机会暴而已。

拍摄在继续,他们很努力地工作,与我谈话,使我轻松,鼓励我,跑前跑后,给我视线,让我的眼睛有地方看,给我倒水,耐心地等我烟,把我换下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总之,这是一幕认真工作的场景。两个小时结束了,大约拍了四五卷反转片,我知道,一组时尚照片出笼了,再过几天,我就能亲眼看到了,此刻我觉得忧心忡忡,因为我不知时尚是什么,我也不知我在那些照片上是什么样子。叫我放心的是,据说他们知道,但愿他们知道,他们要是不知道,那么很多人就会指着那些照片笑话我,那我麻烦可就大了,我不偷偷地想:我靠,那,那以后可怎么混呐?

"非典"时期像是要过去了,起初是恐慌,渐渐地,恐慌被习惯了,最后,不管如何,"非典"被当成一件别人的事情,"非典"病人与医生的事情,也就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过程就是这样。

"非典"时期,尽量少出门,出门戴一个白口罩,每天上网看的第一条新闻是发生人数及死亡人数。为了略表心意,本来想找个地方捐点钱,也没找到向哪里捐,就算了。看看报纸,政府也没宣布"非典"病人一切免费,看来没我什么事儿。

总是这样,没我什么事儿。

接到几个写"非典"的约稿,想想无甚可写,就推了。

总觉得要为"非典"做点什么,终于行动起来,买了瓶维生素,吃了几粒,就懒得再吃。

与朋友打过一些与"非典"有关的电话,无非是把新闻里说的事情再说一遍,打打也就打烦了,不打了。

忽然发现,我仍像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没有什么社会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就是写点字换点饭钱,自种自食,自产自销,生死由天,后果自负。

对了,有一点比农民强,那就是上网抱怨,网上就是我可去的教堂,所有读者就是我的牧师。当然,我也顺手当一当别人的牧师,把心里想说的说一说,完事大吉,当然,也于事无补。不过,这也就是外国农民的水平。

据说国家因为"非典"损失了不少钱,本来觉得可惜的,再一想,像我这样的人,没什么钱可损失,而像我这样的人又占绝大多数,损失钱的一定是少数人。那些人钱多,损失了一部分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多也不过沦落到多数人的地步,即使这样,对于我,也谈不到可惜,这样一想,也就觉得没什么了。

历史上的所谓古代农业国家,也不过就是有那么一群人凑巧住在一块地上,他们懒得换地儿,还说着同一种相互能听懂的话,彼此间的联系就是食两件事。仔细看一看,就知道,他们简直就是不得不相互往,不得不呆在一起,力求为自己打小算盘时别伤着别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讲,国不国的似乎意义也不大,就那么回事儿。

有点消沉。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我能为别人做什么呢?别人能允许我为他们做些什么呢?他们又能为我做些什么呢?不知道。

这是个政治问题。

美国人是这么做的,他们愿意把国家搞成一个大家庭,每一个人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并接受别人的帮助。在家庭里,所有成员一律平等相处,相互尊重,他们如此地抱团儿,在家庭内部,什么事儿都是大家商量着来。而对外部,他们统一行动,据说他们是现在最强大的国家。

希望有一天,有一种东西能把我与大家联系起来,叫我到我与谁谁谁是一伙儿的,那样,就不会这么冷冷清清的了。若是出了点什么事,就是起哄也能找到人和地方,那就好了。这是一个可维持小农经济的农民的希望,这希望源于一种无法摆的小农孤独。不过,我知道,这希望定会落空,因为时候还没到,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

我悄悄地相信,当很多自信的而自足的小农都到了我受的那一种孤独之后,便会蠢蠢动,到那时,也许我的希望就会有机会实现。

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北京依然下着雨,这次秋雨出奇地漫长,天天都是天,一股一股的小风在窗外徘徊,久久不散去,叫人向外看一眼,便顿觉十分气。

女友见我要出门办事,便吵吵着搭车去逛商场,我把她放在国贸饭店,那里有数也数不清的各式服装,好叫她失在里面。

四点半,我来到位于国际展览中心附近的皇家大饭店,与知己公司的石头还有华夏出版社高苏几个人一起商谈再版我的小说的有关事宜。看得出来,华夏出版社对于文学书的出版仍带有一股多年前才能看到的热情,虽然大家更多的谈到的是对于图书盗版的无奈,以及如何才能通过商业运作使书赢利。

我们聊到晚上七点才散去,我接到女友的电话,她正在光100,一个叫三乐的朋友家,大家自己动手做饭。我赶去,正碰到新菜上桌,于是毫不客气地大吃起来。饭桌周围有我的朋友唐大年,女作家赵赵,赵赵的两个女朋友小弛和三乐。小弛是个演员经纪人,三乐供职于一家广告公司,现已结婚生子,生活步入正轨,这次吃饭的由头儿是给小弛介绍男朋友,小弛虽身为一个成功的演员经纪人,却在个人问题上严重地缺乏经纪。前一个男朋友是个本人,两人好了两年后,关系无疾而终。小弛因单身生活过于贫乏,渐憔悴,作为朋友,赵赵和三乐看在眼里,疼在心头,于是大家帮她物新对象。

新对象正在厨房里炒菜,叫小康,糖醋虾、煮螃蟹、罗宋汤,每一样做得都很好。唐大年斗志高昂,以一当十,风卷残云,一盘盘地吃掉所有菜,最后把菜汤儿都吃了。小康出来后,面对的一桌子剩菜,但他很为自己的成绩高兴。他在某演出公司工作,长得不错,经济条件与小弛相差无几。小弛开本田、他开福特,从细节上观察,生活作风也都属于勤俭持家型的,我们纷纷张罗着叫他们定了算了,但两人都很稳健,既看不出同意,也看不出不同意,我们天南地北地聊天,最后小弛说她太累了,想回去睡觉,于是大家决定散去。

此时,唐大年又嚷嚷饿了,于是我们一行人从三乐家开车前往东直门苗岭酸汤鱼吃火锅,吃着吃着说起笔仙的事来。据说是确有其事,有的笔仙聪明,有的笔仙笨,有的人请来笔仙容易,有的人半天请不来。笔仙也很调皮,有的请来不愿走,要跟他呆到很晚才行,这种神神鬼鬼的事儿说来有趣,我真想试一试,三乐打电话给她的一个会请笔仙的朋友,可惜太晚了,那人已睡下了,于是留待以后。

深夜三点多,我困得要命,带着女友回家,上网玩了一小时联众围棋,睡去。

一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