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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僵尸小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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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僵尸虽然脑子不行,但是受到攻击还是会有本能反应,被这气劲一攻,顿时紧追林峰,跟着林峰一起转向。两道飞刀在苏雨溪神力的控制下,猛的攻向了另外一只变异僵尸,飞刀在变异僵尸的脖子上一划,划出了两道细细的划痕,但是僵尸的皮肤太过坚韧,这种简单的攻击,还无法伤害到他。

被这飞刀一击,这只僵尸顿时朝着这边冲了过来。

简单的使了个小手段,两只僵尸便被各自引开。

队伍的最前头,全副武装的何世勇、王铁柱,猛然前击,坚固的钢铁方盾在他们的手中化为了强大的武器。

一声闷响,两只钢铁方盾同时击中了扑击过来的变异僵尸,两名近战型超能力者的合力一击,可是不容小视,一股巨力袭来,顿时使得强壮的变异僵尸也要跟着往后倒退。

这时,两把飞刀恰到好处的击中了僵尸的脚跟处,飞刀的力道虽然无法伤害这只变异僵尸,但是有了飞刀的脚后一击,立刻使得倒退中的僵尸摔到在地。

王铁柱、何世勇猛然上前,趁着僵尸摔倒的机会,趁机结束了他的生命。

而在另外一边,只用对付一只变异僵尸的林峰却是轻松之极。

单独面对一只变异僵尸,林峰已经不用继续逃避,凌波微步启动,林峰的身影徒然变幻了起来。

躲闪能力猛然增加的林峰身上前,在变异僵尸的卢。林峰频频闪躲,在躲过攻击的同时。掌掌的拍引只僵尸的身上。

林峰体内的北冥真气随掌涌动,每在僵尸身上拍去一掌,便以一种内劲的掌力震伤僵尸,与此同时,涌动的北冥真气,也在每一掌之中,收着对方的能量。

一掌掌的拍打下来,僵尸体内的血骨骼,开始破碎开裂,而他体内的能量也随之入了林峰的体内。

这种战斗能力,却是之前的林峰所不具有的,也是二阶之后,林峰才能做到此种程度。

眼看着,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林峰猛的提高了自己的掌力,接连在僵尸的背后膛拍了数掌之后,林峰一掌击出,猛然击中了僵尸的背心,噗的一声闷响,掌力透出,在僵尸的前破开了一处血

僵尸的那颗心脏,已经在这最后一击之中,被绞成了粉碎。

看似一掌真敌,其实却是数十掌的攻击效果,只是最后一掌,承接了前面所有的伤害,才会显得,如此强劲。

这样的战斗,对于他们乘说,只能算是一场小曲而已,战斗经历的多了,也就习惯了过来,能生巧,战斗能力,也是如此。

因为没有了昨天初次战斗时的紧迫和危机,所以今天的战斗比起昨天却是要轻松太多,而且他们也已经不再急于求成,所以战斗一段时间之后”必定会进行休息。这样反而使得体力更加充沛,战斗的时间,也就因此,变得更加的长久。时间到了下午的时候,县城中的僵尸已经被他们消灭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中心街道处还聚集了一群僵尸,没有被他们所消灭。

“大家看见那只三眼僵尸了吧,我怀疑那是一只进阶了的僵声,所以等下战斗的时候,大家小心一点。”临街的一栋房屋内,江南指着窗外那只三眼僵尸嘱咐道。

“明白了。”

“明白。”众人点点头,也都好奇的透过窗户看着远处那只三眼僵尸,只是距离有点远,看的不是很真切,要不是听江南所说,他们还是没有注意到,僵尸群中,还有什么长了三只眼睛的变异僵尸。

虽然因为距离太远,看的不是太过清楚,但是对于江南的话,众人却没有怀疑。

而且众人的好奇心也被这只怪异的三眼僵尸挑动了起来,三只眼睛的僵尸啊,会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吗?战斗力会很强大吗?这家伙,真的会是二阶的僵尸吗?

“江南,怎么僵尸的进阶速度会比动物慢的?好像几天前,我们就看见猪啊牛啊的都长出三异眼,进阶了,可是进阶的僵尸,我们却从未遇上,这应该还是我们遇上的第一只三眼僵尸吧?”一旁的苏雨溪好奇的问道。

江南摇摇头,说道:“我也觉得好像有点怪的,僵尸的进化速度好像要比动物慢,不过,这应该也算好事吧。毕竟要是僵尸太厉害了,我们人类可就没活路了。”

“这倒也是。”

“大家准备一下吧,把这群僵尸也杀掉,我们就可以好好休息下了,我想这座县城里,有超市有商场,应该能够找到不少好东西的说到好东西,江南自己也跟着微微笑了起来。

“那是,那是。”说到好东西,众人的脸上都笑了起来,心情相当不错。

众人下了楼来,慢慢的靠近僵尸群,准备发动攻击。

“先等等。”想了想,江南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他们并不知道那只三眼僵尸会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万一那家伙很变态,自己等人可是会很倒霎。

江南说道:“这样吧,这次的攻击,让幽灵狼集动,先摸摸底,看看这家伙,有什么能力。”众人一想,却也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

在江南的控制下,两只进入隐身状态的幽灵狼朝着僵尸群,悄悄走去,无声无息间,慢慢的靠近了僵尸群。

在没有目标出现的情况下,普通的僵尸都是漫无目的的随意游,所以僵尸群,并不是很密集。

这就给了幽灵狼攻击的机会,两只幽灵狼没有理会普通的僵尸,径直朝着三眼僵尸而去。

幽灵狼到了僵尸跟前,却有些无处下嘴,因为在这只三眼僵尸的身体外围还有六只变异僵尸,在做着他的护卫。

这只三眼僵尸,俨然已经有了一种,小头目的趋势。

我一直在宴持。

我的电脑在收银台,这里是双门面,收银台就在店门口,有两扇玻璃可以稍微阻挡寒风。

这样的位置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最近的天气反常的冷,坐在这咋。位置,冷的我手脚发麻,浑身发抖。

店里有生意的时候,要注意客人,要注意小偷,要注意收钱,要注意找钱,店里很吵,除了人声,还有歌声。音响就在我的脚边,不放音乐,在寒冬里,店面会显冷清。

白天七点半半开门,晚上十点关门,此时距离晚上口点,仅仅驯、时,这是唯一的完全属于我的时间。

因为码字,我没在口点前睡过觉。

戴手套,不冷,手却笨,不带字快。手却僵。

最初是为好开始写作,慢慢成了一种责任,我从未放弃,我一直都在坚持。

或许写的不好,但我还在努力,努力。

做作者很难一长起来就很难写。

时间不够,我就写到这里,我想买笔记本,为了过年回老家码字,价格三千左右,谁推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