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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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我名正言顺的成为了向晖的女朋友。新学期开始,我们在校园里公然出双入对。
学校里迅速传开关于我们恋的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其一,大一小女生慕学长,费尽心机,甚至不惜与情敌兵戎相见,最终得偿夙愿。
其二,计算机系高材生弃兄弟情谊不顾,横刀夺,耍尽手段,终于抱得美人归。
这两个版本,对于我和向晖来说,都不好听,不过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的好心情。
也曾追问过向晖“我长的充其量算清秀,你为什么会喜我?”这个问题,貌似恋中的傻女孩都会问起,我也免不了俗。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他调笑一番,我当时杀他的心都有。
“jd无美女,你这样子已经算很不错了。”他不在乎的回答常令我哭笑不得,发誓再不和他说话,可往往在他下一个玩笑中就忘记了自己刚才许下的誓言。
张大鸟戏言自己充当了一回媒人,厚着脸皮要我包他一个月的伙食,我时常是二话不说,一记重拳挥过去。
每到这时,伶牙俐齿的张大鸟便会乖乖闭嘴。
不常去向晖的宿舍,因为陈宇华就住在他们对面。虽然有时避免不了碰面他都报以亲切的微笑,我还是会觉得对他不起。
这一下午,因为他们打牌三缺一的缘故,我被叫去凑数。
刚推开他们宿舍门,就听见张大鸟的大嗓门“凌峰,快来跟我们一起打飞机。啊,你也有,你打我的干什么,不会打你自己的啊。”我险些笑翻过去。
张大鸟说完才觉得不对,尴尬的摸了摸脑袋“叶子,你坐。”我寻了张相对干净的椅子坐下,说实话,向晖他们寝室的卫生比陈宇华他们的还不如。
“你来了。”向晖很自然的搂住我的,我脸微红的推开他。
“呦,刺我们俩孤家寡人啊。大鸟你说是吧?”凌峰也是个不留口德的家伙,不过没关系,和他们斗嘴有利于身心健康。
“我不介意和你凑一对。”大鸟轻轻说,语出惊人。
凌峰脸通红的憋出一句:“滚。”我下巴支在桌上,低头闷笑。向晖拍我的头,倒了杯水给我,自己也是忍俊不。
想是要缓和下气氛,凌峰在脸恢复正常后,又把矛头指向我们“不过也无所谓,你们这样的我看多了。叶子,不是我胡诌,我吃过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纳闷,他有这么老么?
张大鸟接嘴,音量不大,刚刚好让所有人听见“那是你口重。”我很庆幸此刻对面无人,因为一口水含在嘴里,尽数出。
向晖笑着拿纸巾给我,我笑倒在他怀里,久久直不起。
“你今个就是要和我抬杠是么?”凌峰气的额上青筋暴起,大掌在桌上重重一拍。
大鸟状似害怕的缩了缩身体“我这不还没发挥完嘛。你应该接着说:‘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那我就可以回答你:‘那是你懒得动。’”捶墙。我捧住肚子,笑出了眼泪。
这一对活宝,同柳如烟和竹喧,有的一拼。
一个念头悄然滋生。
可惜竹喧早已名花有主,否则和大鸟是绝配。
不过,咱不是还有和竹喧功力不相上下的柳如烟嘛。
笑够了,我装作无意问起“大鸟,你有女朋友没?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大鸟受宠若惊状,往前跌跌撞撞的倒地,狼狈的爬起后又撞在了脸盆架上。
“臭小子,太兴奋了吧。”向晖笑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