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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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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强离开超市,在路上慢驶着车子。突然,他看见了刚才在超市对他大行注目礼的女孩子,正垂首慢行,柔软的长发在微风中随着她的动作上下飞扬——他看见她伸出右手,轻轻拭着眼角。先是右边眼睛,然后左边——她哭了?

一阵奇妙的觉从心中滋生——他突然想知道,令这个女孩的伤心原因。是失恋吗?抛弃她的男人很像他?她下一步又会做些什么?自杀?会吗?他冷然地扯了扯嘴角,现在的漂亮女孩会为情自杀?即使会,也只是一种对付男人、迫男人以达其目的的下三手段吧。

他看见她掏出纸巾,悄望了望周围一眼,发觉无人注意,方轻轻印了印脸颊。然后,她把纸巾扔进路边的垃圾箱——突然,一阵风吹过,她手中的纸巾被“呼”一声吹落,悠悠然地向身后飘去。她似乎有些着急,便转身朝那张不听话的纸巾追了过去…

他远远看着木芙焦急地追着那张贴地开溜的纸巾,不由得扬起了嘴角。

纸巾被抓回了,她赶紧再扔入垃圾箱。走了几步,才又记起放在地上的一袋食物,赶紧回头捡了起来,才匆匆地往公车站走去。

这个傍晚,对女人极其淡漠的方强,竟然慢驶着车子,目光驻留在一个女孩的脸孔超过十五分钟。

七年前在酒吧后巷发生的事,方强依然记得一清二楚——当他清醒过来,已是第二天的早晨了。脑中犹是恍惚,失去子妮的痛仍然在口无法抑地膨着…及至看见石阶上遗下的几滴干涸发黑的血迹,才把昨晚的事全然想起。他颓然坐在地上,捧着因为宿醉仍然痛的头,内疚得几乎要狂捶自己的身体。

他没有看清那位女孩子的面容,只记得,她的脖子上用红绳子系着一只银白的守护星吊坠。时光飞逝,他心中燃着的歉疚并不因时间的推移而减少。每每走在路上,总会不经意地看向年轻女孩的脖子——意识中,奇怪地渴望着再碰到那个、那个被他无情伤害、惨遭蹂躏的女孩子。

只是,碰到后,又如何呢?他不知道,也从没考虑过。毕竟,在现实生活中,想与做,永远是两码事。

他不是个多情的人,会这样想,只是因为他生冷静,讨厌背负任何与情有关的债务。十多岁时,出生书香世家的他便喜呆在书房,入地研究美洲土著居民的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及千奇百怪的祭祀礼仪。他的早与深沉,与同龄的少年格格不入,仿佛与生俱来,就具备了那种睿智深沉、淡漠安静,不喜口舌争锋却又学识渊博的领导者风范。也正因如此,在别人眼中,他更具有一种奇特的、不与人亲近的、异于普通人的魅力与风格。

他十岁那年,母亲病逝。十五岁那年,父亲因为飞机失事罹难。除了无法言述的巨痛之外,他的生活并不成问题,因为父母的过世皆为他留下一笔数目不菲的保险金。

在一次中学知识问答比赛中,他认识了同为冠军的韦诺、亚军陈剑和季军刘锐。四人惺惺相惜,且都是极具个格,几下往便成了好朋友。天恬淡疏朗的他更经常与韦诺他们活动在木屋区。事实上,除了刘锐的家境也过得去之外,韦诺与陈剑几乎就是天天吃方强资助的早餐和午餐捱至大学毕业的。

那时,有不少与他们同龄的少年纷纷加入黑社会。白潜身在庙街、酒廊或麻将馆,晚间在间别上西瓜刀,四出惹事生非,以收取保护费、贩毒、打劫,甚至迫良为娼为生计。他们四个,始终自成一派,不为歹也不行侠。

曾经有古惑仔要为他们引荐入会,四人坚决不从。有几个臭了名的、看不得别人洁身自好的黄小子便不停地扰他们,企图把他们也拉下浊水。因为这个原因,双方冲突不断。后来,那几个黄小子把他和陈剑绑至深山的铁皮屋饿了足三天三夜。韦诺和刘锐疯了似的四处寻找,后来经人报料,寻至目的地和对方厮打起来——战至最后,韦诺右手臼,全身十多处挂彩,而刘锐则被打断了脚骨。两人依然顽强拼博——对手终于惧怕,四散逃走,四人方得以保命。

之后,四人互相鼓励扶持,直至大学毕业。毕业后,他与韦诺到美国进修博士学位,陈剑和刘锐则在法国读书。韦诺学成返港后聚集他、刘锐、陈剑,创办了“联友”科技公司。

而唐子妮,则是他大二那年便开始同居的女友。活泼漂亮,能歌善舞,是个极具气息的新时代女。可惜,两人的格凑在一边儿,却显得十分极端。子一长,争吵次数更越益频密。方强的古板冷漠,简直让天活泼好动的唐子妮无法忍受!

方强尚记得出事的那一晚,他因为肚子突然绞痛,不得不逃课回小公寓休息。踏入两人租住的公寓时,他看见他的女人和另一个男人光光地在上搂作一团!方强的眼睛立即瞪得比铜铃还要大!自己一副心肠就只承载了唐子妮一人。现在,竟然一顶绿帽,由头套至脚下!

他狂怒不已,冲上前对着那男人猛击一拳!子妮一边拼命扯开他,一边连忙推那男人离开。

方强捉着她的手,愤怒得想大声吼叫。内心,是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在啃咬——他戴绿帽!戴绿帽!然而,他只能拼命抑,因为他她,不想失去她。

他记得,那一刻他的反应是垂着头,低声下气地乞求唐子妮,念在他们一年多的情分,再给他一次机会。然而,她并不买他的账——直至现在,方强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哭着指着他的脸高声责骂:“你不懂,你本不懂——我天天和别的男人约会,你竟然不知道!因为你本不我,不女人!你只你的朋友,你的学业,你的什么研究实验!圣诞节我一个人过,复活节也是!连情人节你都可以忘记!知道吗?被你上,是一种不幸!”

“但我没有背叛你!我你,我你——”他捧着头蹲在地上,出至痛的泪水。

“我已经不再你——”

“不,你记得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是第一次,当时你和我说,我们永远是对方的惟一。”

“你必须明白,温馨的觉会随着乏味的子而消亡,今天,即使我上的不是尊尼,也绝不会再和你一起。你本就是工作狂!情白痴!如果这样过一辈子,我会疯掉,疯掉!”说完后,她掉头走了,走向把宾士跑车停泊在另一边马路的男人。方强呆呆地坐在房间的地上,缓缓审视他和她曾经温馨的小窝——倏地发现,房间里属于她的小摆设随着她的离去后突然消失——她刚才明明是空着手离开的!他打开衣柜,拉开屉、鞋柜、浴室,她的物品全都不见了。方强连忙冲到外间的小台,西边那一角本应吊着她内衣的架子,正孤寂地晃动着,仿佛从来没有人使用过。

原来,所有属于她的东西,早已完完全全撤离了他的生活。他的女人每天和别的男人约会,甚至上,甚至在咒骂他一顿后,立即能带着所有的曾经在顷刻间全然消失。

唐子妮说得对,他是白痴!百年难得一见的大白痴!

可是,他仍然觉得心内如椎刺般痛苦——他她,真的很她。他不懂,就因为不会天天对她说一遍“我你”所以,子妮就离开这个还在为学业奋斗的他,而走向开着宾士跑车的男人?女人真的这么浅薄?这么无知吗?

方强痛彻心肺,独自跑到酒吧,往肚子一杯接一杯地狂灌烈酒。脑海中,不停地想着子妮的美丽、活泼,然后是另一些男人的脸孔,他们亲吻她、抚摸她,而子妮,脸容竟然如常的娇媚。

酒吧里人声喧嚣,他的头很昏,口很痛,踉跄的脚步毫无方向地穿过酒吧的后门,走到僻静的后巷。没什么的,他只想好好哭一场罢了。突然,他看见子妮了,她穿着蓝白间的校裙,长发飘然,青漂亮。他惊喜,曾被刀剜过的心突然猛烈颤动,脑里只是想着——给我,给我最后一次吧,子妮——当身下的人儿发出痛苦的尖叫时,他脑袋立即醒了——她不是子妮,她只是一个刚巧路过他身边的女孩子。她还背着书包,是个中学生,和子妮一样的娇小,一样的长发飘飘。但,她不是子妮,她是一个‮女处‬!

子在光与黑夜中悄然逝。临近三十岁的他更趋成沉稳,也更加的漠然冷静。七年了,他的心没有再为任何一个女人而驻足。不但讨厌三群五伴地四出闹事喝酒,而且,也不会像刘锐一样,心情不佳便四出猎,以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