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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彩绣纹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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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20厘米×30厘米,二百万美元?”

“是的。”

“我啊,一开始就确认,它正是《无月夜抄》中记载的那块古代彩绣纹锦。”堂本把“我”字发音拖得老长,滔滔不绝地接着往下说。

“阿罗木人移住在信浓国的准确地点,我猜想在上高地附近。那里有个叫安昙的地名。本境内叫安昙的小村落、小地方为数不少,都是古代指定渡来人居住的。换句话说,凡叫安昙的地方便是渡来人的集中地。”

“阿罗木人是渡来人。还有嘛,上高地有个叫亚罗木岭的山口。亚罗木和阿罗木发音相象,所以,我专门去上高地一带作了几次特别调查。”堂本口衔香烟,急急忙忙擦着一火柴,仍然是一进门那副慌慌张张的神态。

“我找到一座叫白骨的温泉。哈,尽冒着烂泥汤似的硫磺水,对风病可是大有裨益啊。洗温泉的时候,打听到了一个离奇故事,虽说是传说…”

“怎么样?”

“这个么,…从前——不知在哪个朝代,温泉附近住着一户姓白骨的人家。”

“…”

“全家共四口人,一位老人,一名少女,还有两名少女所生的女孩。老人和少女原是父女俩。也就是说,那两个女孩是这对父女生育的。所以,两个女孩,一个是天生愚痴,另一个嘛,幸好很正常。据说两个女孩的容貌颇为出众。长到豆蔻年华,一天,那个痴呆儿在外玩耍,被两个歹徒捉住轮了…”

“…”拜乡沉默不语,静听堂本叙述。

“两个歹徒突然发现,痴呆儿的右手上——说准确一点,是在拇指部肌丰厚的地方,浮现着一片纹脉清晰的叶状红记。两个歹徒惊恐惶惑,以为痴呆儿身上有鬼魂附体,于是把她扔进河里淹死了。痴呆儿落水处,河道立刻扩张,变成树叶形状。”拜乡面苍白。

“那段河道,如今就叫血叶池呢。嗯?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

“简而言之,这不过是个荒诞传说罢了。我只记住了白骨这个姓。所以,发现太太竟然也姓白骨时,我真是深意外啊!”堂本把酒瓶抱在怀里,毫不客气地又斟了一杯威士忌。

拜乡默默注视着堂本的滑稽动作,他点燃一支香烟,顺手把香烟撂在火柴盒上,转手又握住酒杯。接着,再次捡起香烟,在烟雾出鼻孔、威士忌进肚里的同时,又把手伸进冰筒去掏冰块。

拜乡的视线越过忙的堂本,凝视着空的背景上——一片红的叶脉!

脑海中充斥着这片叶脉。红的右手拇指部肌丰厚的地方,确实浮现着一片鲜血所显示的、或者说彩绣纹锦所表现的红叶脉!

仿佛掉进冰窟,拜乡浑身发抖。

昔闻有古锦,如取丽山之表,缀丝其上所成。慕其名者皆争而求之。善此技者,唯信浓国住人阿罗木一族也。后有恶人拘之,使织,众惨受挞楚,濒殁,然竟无人从命。遂终为恶人尽戮,仅一翁一女遁矣。

这段在京都世家后代所收藏的古抄本《无月夜抄》中的记述,也充斥在拜乡脑海中。

老人和少女摆了恶人的捕杀。阿罗木人居住在信浓国。白骨温泉位于长野县南安郡安昙村,在古代信浓国境内。

虽然古抄本中没有记录阿罗木人居住在信浓国的确切地点,但是堂本据自己的调查结果,断定它就在南安郡上高地附近。安昙指渡来人的住地,而安昙附近那个罕见地名亚罗木岭,更使堂本坚信自己的判断绝对无误。

老人和少女逃生后,可能继续潜留在白骨温泉一带。上高地四周地势险峻异常,可见此处山坳当年并无明路可往。

居民一定也很稀少,正是那些逃追捕的亡者们最为理想的隐身之处。

老人和少女之所以叫白骨,可能因为见到被风刮倒在硫磺温泉里的枯树形似白骨,于是借以取做姓氏。传说老人和少女原系父女俩。由于父女通婚的严重弊害造成生女痴呆,这个痴呆儿的右手拇指部肌丰厚处浮现着一片叶脉红记。

“一点不差!”拜乡心中在沉重呻,红的右手拇指部也有这样的叶脉红记!《无月夜抄》是平安朝的古抄本,距今已有一千二百年了。历经一千二百年沧桑之变,红仍然完整承继了那个红记。

红竟然是阿罗木人的唯一后裔!

还在颤抖不止的拜乡把视线移到杯中,琥珀体仿佛映出了一千二百年前的情景。

老人带着少女逃亡,为了使子孙后代继承阿罗木人手上的红叶脉,不得已和亲生女儿生育后代。那两个女孩,痴呆的被杀死了,正常的保留着那片红记继续生育后代。那片红记历经一千二百年漫漫岁月并未被时间湮没,而是一代接一代完整地传给了红。

堂本接着说,最不可思议的是,除了拜乡子,竟然再也找不出姓白骨的人来。假定一千二百年前那个少女真的姓白骨,那么现在各地应该有姓白骨的家族。因为只要后代生出了男孩,过后必然要分家的。理所当然,现在至少应有几十个姓白骨的家庭方才合乎情理。

拜乡也这么认为,然而,现实中唯有子姓白骨。

“为了遗传红叶脉,”拜乡想“为了遗传阿罗木人的某种传统,也许祖先只把白骨姓给予一名嫡系子女,规定分家的后人改用其它名字。”

“或者,”拜乡又想“因为红叶脉必须是浓密的血亲才能传继,那个唯一活下来的正常女孩,也许先与其他血统的男子生育后代,再同后代中的男继续生育,用这种办法保证正统后继人遗留于世。”

“究竟如何传继呀?”拜乡猛然抬头,怀抱酒瓶的堂本正目光炯炯地打量着自己,那神意味深长、又令人骨悚然。

“不瞒您说,子她…”望着那双猎豹般的利眼,拜乡和盘托出了刚才的想法。他嗓音嘶哑,喉头因干燥而阵阵发痛。

“果然如我所料。”听完解释,堂本仍旧目光炯炯地注视着拜乡:“我呀,被赶出学术界啰。我一向喜离经叛道,处处挑动论战。人们总是只对表面的历史作这样那样的高谈阔论,取悦于众,我岂能心甘情愿同合污?所以时常发表一些奇谈怪论,这么做过于漫天真,难免变成众矢之的。可是,拜乡君,对于那块虚幻中的彩绣纹锦的认识,我是坚持己见,绝不让人的。我从一千二百年前的朦胧岁月中开始摸索,寻觅,今天,终于找到它了!”堂本的语气坚决有力:“拜访你以前,我早已成竹在,断定伍德·休斯的私人收藏无疑就是《无月夜抄》中描述的彩绣纹锦。罗伯特·哈里森连同那块织物一起失踪,现在发现了他的遗体。接着,太太遭绑架,她是本唯一姓白骨的人。综合这些情况…”堂本的颌骨合了两、三下。

“拜乡…”

“拜乡君,如果你不去联想太太手上浮现的红记,那可就太蠢、太可悲和可怕啰。…”堂本的目光突然混浊起来。一会儿,混浊消散了。

“拜乡君,呃,今后务请多多关照!”

“什么事?”

“让我住在这儿,怎么样?”

“…”

“老婆、孩子把我撵出门了。也罢。从此一身无牵无挂、逍遥自在了。绝不永久打扰你,住到救出太太为止。”

“请自随便。”

“好,一言为定!”堂本从怀里出盛威士忌的酒瓶,放在桌上:“把它干了,睡觉!明早还要赶路。”

“上哪儿?”

“打听太太的下落,就这么决定了。”威士忌咕咕响着,注入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