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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风中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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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屋子里沉寂下来,只听得卢越抑的叹息声,除此之外,更无一些声响。许峰不忍,走过来拍拍卢越的肩:“越哥,你也别太难过了,程医生说天池会一天天好起来的,你们的事,未必没有希望。”卢越终于抬起头来,下定决心似地说:“琛儿,替我约一下老程,我想和他聊聊。”程之方这会儿正在天池家里,一边替她削苹果,一边百般安:“能醒过来就是最大的成功,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伟大。记不记得过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创造未来。几千几万个植物人中才有一个醒来的特例,很多记者都要采访你呢。不过我替你挡驾了,怕你应付不来。”

“程医生,谢谢你。”天池诚心诚意地说。

叫他“程医生”何其疏远有礼。程之方摇头:“这句话,从你醒来到今天,几乎每次见面都要重复十几次。但是你明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句。”天池低下头,觉得茫然。程之方是个好医生,他永远都是那么从容,安详,像一道微风。人们说“如沐风”指的,就是这种人吧?

在程医生的辅导下,天池已经渐渐想起许多事,包括——程之方是谁。程之方是天池的老朋友了,怎样认识的已经想不起来,但是,他知道自己许多事,自己,也好像很了解他。他是个心理医生,单身,开一家规模虽小名气却大的心理诊所,前途无量。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有好,超乎寻常的好。是因为这份好才使他守候自己这么多年,在大家都对她绝望了的时候,他却仍不放弃,无怨无悔地等着自己醒来。换言之,他自己。他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在向她求

即使是睡了七百多个子,即使神智还不能恢复到睡前那样清明捷,天池也仍然可以清楚地了解,程之方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她努力地回想她与他相处的点点滴滴,但是始终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否对他有过什么承诺。她试探地问:“我听琛儿说,你和她哥哥是大学同学?”程之方一愣,淡淡地说:“同校不同系。”

“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点头之而已。”程之方掩饰地答,把苹果和药碗一起递给天池“也不是很——来,你该吃药了。”天池苦笑:“吃药,吃药,每个人见到我都叫我吃药,好像我是只药罐子,除了吃药什么事也不用做。”

“谁说的?明天不是约了老师来教你画国画吗?”程之方坐过来,搂住天池的肩“学到哪一节了?”天池本能地向旁边一让,程之方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不郝然。他并不是存心要轻薄她,这两年来,天池沉睡不醒,他替她喂水喂药,都是这样一手抱起她的肩,一手端药碗的,早已将这个动作做得极而。但是眼前的天池,活生香,再不是那个睡在梦里任他“摆布”的植物人了。

程之方松开手,说:“对不起。”

“是我对不起你。”天池伸出手去,主动拉住程之方的手,正说“给我时间,我会考虑。”老程立刻就动了。

他凝视着这个令她死心塌地的女子,这就是天池了,她苍白、柔弱、而矜持,即使她大病初愈,即使她忘记许多事,即使她并不真正记得程之方这个人,但是她仍然善解人意地体贴着身边每一个人。

程之方从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和等待。

“我等你。”他笃定而辛酸地说“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地对我说你愿意。这些年,我一直等你醒来,于绝望中寻找希望,都没有嫌长过。也不在乎再等这几个月了。”天池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哽咽:“我…”恨不得立时三刻便答应了他的求婚,这便戴上花环挽着他踏上红地毯去,报了他为她守望两年的救命之恩。程之方对她,实在没有话说,堪称“仁至义尽”四个字。若不嫁他,简直没良心,天理也不容的。况且,她如今无财无势,甚至连记忆也无,除了以身相许,又何以相报?

然而窗下那陌生男人的影子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就像一把横空出现的锁,让她把要说的话又关在口中了,只剩得最苍白的一句:“谢谢你。”程之方微微有一点失望,正想再说点什么,手机却不识时务地响起来,打电话给他的,正是他最不想见的那个人——他的情敌、大学同学、“点头之”的至好友,天池的前夫,琛儿的哥哥,卢越!

大连港湾街四号有一家“水无忧”茶苑,是天池与琛儿这班朋友的老地方。

还能清楚地记得,天池出事后,他们在这里的最后一次见面。

就在这张桌子旁。琛儿,卢越,程之方,还有吴舟——是的,吴舟,那个让天池刻骨铭心地了十几年,更叫卢越咬牙切齿地恨了千万次的名字——四个人以茶当酒,互剖心迹,吴舟终于从琛儿口中清清楚楚地了解了天池的心意,而程之方则当着所有人面明明白白地第一次表白心志:“我上了天池!我要等天池醒来,等待她的第二次生命。她的前世我无缘参与,但是她的来生,我将预订。”有什么比当着一个男人的面说自己上了他的老婆,更让这个男人生不如死的?

然而卢越竟无权反对。甚至连生气都不能。

不但不能,今天还要低声下气地向这个人请求,请他允许自己再见自己老婆一面。

只为,自己的身份已不再是丈夫,而只是“前夫”前夫,多么刺心的名词!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小肚肠歇斯底里地嫉妒和中伤,要以寻花问柳加倍的背叛作为婚姻的报复,要那样轻易地放弃了丈夫的名份,要苦苦非难、冷落、疏离、直至将天池得投海?如果生命可以重来,如果生命可以重来…

卢越沉默地喝着悉的普洱,浓茶如酒,化作相思泪。曾几何时,他与程之方情同手足,无话不谈。然而自从天池溺水,他们就反面成仇,虽然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今天,这对老同学、老朋友,终于又见面了。又是这个地方,又是这些人,只要把吴舟换作许峰,就可以回到两年前。而程之方曾在这里发过的那句誓,也焕然重新,回响在每个人的耳边,斩钉截铁,不容忘记。

——“我要等天池醒来,等待她的第二次生命。她的前世我无缘参与,但是她的来生,我将预订。”即使生命重来,也是属于程之方,而不是卢越,是吗?

卢越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茶,分明是把茶当成了酒,越喝眼睛越红,只觉腹话语,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琛儿陪坐一旁,看到哥哥面于思,少不得替他说出心里话:“老程,我想安排哥哥和纪姐姐见面,没问题吧?”

“这个我也说不准。”程之方谨慎地斟酌着词句“不过她刚刚醒来,神智还不能完全恢复到发病以前,我个人的意见是还是不要刺她的好。”卢越不耐:“老程,你就不要打官腔了。你就直说让我不要见她好了,何必这么咬文嚼字的。”程之方咳了一声,不说话。

琛儿偷偷瞪了程之方一眼,却只得陪笑说:“纪姐姐刚醒过来时,连你也不记得,后来还不是慢慢想起来了?说不定她见了我哥,也会一点点想起来,也许对她的康复还有好处呢。”

“这是两回事。”程之方苦笑“她记得我,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给她带来过任何痛苦。事实上,不仅是痛苦,是我本没给她留下任何印象。所以,她反而会对我有印象。”

“医生,你在说绕口令儿?”

“差不多,因祸得福吧。简单说吧,就是她不在乎我,既不在乎记得我,也不在乎忘记我,所以,很偶然地,她记得了。而且,她病的子,我一直在她身边罗罗嗦嗦地,每天给她读报,和她聊天,在她的潜意识里埋下了很深的影子,所以,她才会对我有印象。而你哥,还有那个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她却都忘得干干净净的,这是因为他们曾经让她痛苦。”

“欠过她一条命的吴舟”多好的形容。唉,到底是谁欠了谁一条命呢?这世上的情,永远是一个人亏欠另一个人,少有两相情愿平分秋的。然而到像吴舟与天池这样,要以生命做抵押来坚守情的纯粹,也堪为旷世奇缘了。天池与吴舟的恩怨,真是说三天三夜也说不清。也许,哥哥从一开始,就是个介入者;更也许,自己当初,本就不该撮合哥哥和天池相恋。

琛儿叹息:“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她拒绝所有痛苦的记忆,所以,所有让她痛苦的人和事她都忘了,记得的,反而是一些不关痛的故人故事。”

“不关痛。呵呵。”程之方再次苦笑,咳了一声“总而言之,所有曾经给她带来情伤害的记忆,她都潜意识地回避了,这就是选择失忆的典型特征。”

“那么要不要紧呢?”琛儿问“电视剧里常常会有这样的情节,通常患了失忆症的人,她的亲人和朋友就要想方设法,帮她找回记忆,让她重新记起以前的事,这样,她的病才会完全好,她才真正成为一个正常人。”

“这是个角度问题。站在心理医生的角度上,每个人都有或轻或重的心理疾病,失忆症只是其中较为明显的一种。我们普通人,有时候也会下意识地忘记一切事情,也会主动地选择失忆,这其实不能算是一种病。对于患者不愿意保留的记忆,忘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既然她选择失忆,就说明她不愿意面对这段回忆,那么强行让她重新记起来,对她的心理上来说是一次新的伤害,那又何必呢?尤其像天池这样的例子,生,又久病初愈,太刺她,很难预料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所以,还是尊重她的本能意志,让她自由选择记起或者忘记,让一切顺其自然为好。”琛儿无奈地和哥哥对视了一眼。这老程兜来绕去,归结底其实就是一句话:不让卢越见天池。

卢越苦苦一笑,将一杯酽酽的普洱一饮而尽,黯然说:“老程,我没话可说,你好好对天池吧。”说罢,起身便走,摇摇晃晃地走下楼去。

琛儿看着哥哥的背影,深深叹气。她知道,哥哥一定又是去酒吧寻醉了。自从纪天池沉睡后,哥哥就一直是这副样子,永远在半醉半醒间,即使不喝酒的时候,也失魂落魄,这两年来她也把这个样儿看惯了。可是如今天池醒了,哥哥却只有更伤心,又令她不心疼起来。

她回过头,问程之方:“老程,说实话吧,你是不是本不想天池恢复记忆?”天池的故事上了报,朋友们很快闻风而至,笑容丰富,眼神好奇,兼且问题多多——“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做梦?”

“是不是觉得自己经过一条很黑很长的通道?电视里起死回生的人都是那样说。”

“你还记得我吗?看到悉的东西会不会觉得不适应?你说话的能力可好?”琛儿深觉扰攘,叮嘱核桃以后谢绝来宾。如果真是朋友,不会在这个时间锦上添花,她和纪天池,都不需要这样的热闹。

但是天池倒并不反,她渴望听到人声,即使那些对话使她发窘,也在所不惜。只是与现实世界隔阂两年,再回到人群中,颇觉吃力,听力视力都有些不够用,口才更是迟钝。

琛儿安她:“以前你也不是一个伶牙俐齿的人,你通常都很沉默。”

“我生病以前…”天池央求“琛儿,多说一些我以前的事给我听。”

“大学时,我们睡上下,可是夜里我常常会爬到下铺来和你同住…”

“这个我有印象。”天池微笑“还有呢?”

“以前你最喜的饮料是咖啡,而我喜冰淇淋,一黑一白,一冷一热。我哥哥开玩笑,给你起个英文名字叫‘哥伦比亚’,叫我‘哈达斯’,说我们两个合起来就是‘卡布奇诺’…”天池诧异:“是饮料吗?我怎么记得应该是‘唐诗’、‘宋词’?”

“你记岔了。那个绰号也有,不过是许峰取的。他说你凄婉清丽像一首词,而我香玲珑是一首诗。真麻。”天池笑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多么容易快乐。”快乐?琛儿摇头,不是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在她记忆里,几乎没有见过天池真正快乐,也许刚刚结婚时有过,然而,那又是多么短暂。她有些叹息,天池不记得她哥哥是谁,她对卢越没有印象,提起他来毫无反应。

天池接着说:“你好像不喜说我们工作以后的事情,一回忆就往学生时代说起,好像患失忆症的人不是我,倒是你。”

“这便是老的象征。”琛儿自嘲“老人都记得清楚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昨天早晨吃什么倒未必记得。”

“这样说来,其实每个人都患失忆症,不过是程度深浅不同而已。”

“你如果肯这样想就最好。”很明显琛儿不多谈“其实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想起来就想起来,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何必勉强。”

“你是说,应该节哀顺变,把往事当成先人那样埋葬?”

“差不多意思。”琛儿结束这次谈话“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中国有很多俗语都具备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功能,随时随地拿出来一句,都可以当作文章结尾,起到画龙点睛或者画蛇添足的作用。

天池决定自己去找答案。

她翻开屉,希望找到类似旧记或者电话簿那样的东西。但是她只找到一叠信,装订成一本书的模样,扉页上写着《点绛》,明明是自己的笔迹,可是内容非诗非文,一句也看不懂。其中有这样一段:“吴舟哥哥,你终于永远走出了我的视线,连背影也不再留下。从今以后,在你风沉醉的晚上,我是你的谁?而当我秋月独凭的窗前,你又是我的谁?

伦敦的雾隔绝了我的视线,我甚至不能算你生命中一个过客,生活里一抹点缀,而只是你偶然抬头目光尽处的一缕轻烟罢了。而我,又多么渴望做一缕烟,永远追随你,陪伴你,地老天荒…”这算什么?是她的摘抄笔记?是哪部小说里的对白?还是,她以前曾经过一个叫作吴舟的男子,所以给他写了这许多发不出来的信?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吴舟后来去哪里了呢?伦敦吗?他究竟和自己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又会不会就是站在楼下的那个人?

那个男人几乎成了一道风景,一幅图画——而且是静物画。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他,天池的心上就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似的,有隐隐的刺痛。他是谁?为什么如此忧伤?天池本能地觉得,那个男人似乎与自己有关。他是不是从自己梦里出来的人呢?

自窗外跌落下来,天池抱着膝坐在窗下,苦苦地搜觅着记忆深处。有一针,在那里轻轻地刺痛着她,使她觉得沧桑和难言的苦楚,可是,她只是想不起来。她对这个男人毫无印象,她对情毫无印象。

记忆里充斥着许多纷杂的影像和声音,但她不能将它们理清,就好像一整间图书馆的借书卡被翻倒出来,堆叠在一起无法归位。那个窗下的男人,也是其中的一张卡片吧?他看起来是这样亲切,有种刻骨铭心的悉。

天池对自己说,等他下一次来的时候,她一定要下楼跟他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