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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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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网眼纱。”他高兴地说道,将它提了起来。

衣服上绣有许多玻璃珠,鲑鱼红的网眼纱罩在较深的波纹绸上面,整件衣服都因小珠子而闪烁着光芒。两条肩带一条在肩上,另一条则落在手臂上。两只秀气的衣袖光只有珠子和网眼纱。

她的手伸入一只细致的衣袖底下,网眼纱马上消失不见。只剩下珠片闪闪发光,仿佛直接镶嵌在她的手臂上一般。

“噢,明克.你做了什么?”她问道。他一定是抢了银行。不,上帝,他一定是用伪钞买的。她得把它还回去。然而现在她只想看着它,拥着它。

“试穿看看。”他说道。

她望着它,在镜子前比划。不,她才不要试呢!她只要看着…假装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假装自己变漂亮了。她摇摇头。

“试试看,”他坚持道。

“我想看看你穿起来的样子。”她转头看着他,心里虽想,然而又有一些迟疑。她咬着嘴瞪着他。在这方面明克看待她的方式和她自己大不相同。噢,她多希望他是对的。

“来吧,我那有着蓝大眼睛的人,别这么沮丧的样子。穿上它。”裙摆的长度正好,身也很完美合身。领口是方形的,在前呈一直线,而且开得很低。裙身前面是平的,后面则做成波状。这是一件人的衣裳,凭空变出来的魔法。她再度怀疑他是如何办到的,然后又沉醉在手套的触当中。它们觉就像是她的第二层肌肤,手腕弯曲时会出现优雅的细纹。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东西。那些钮子倒是不容易扣上。明克得帮她扣上右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腕内侧动着。一种神奇的觉,而且有一种让人震撼的效果。

云妮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到…好像长大了一些。一个成的女人穿着一件成的衣裳。

明克走到她身后,‮摩抚‬着她和衣服,不断微笑。

“真是漂亮,”他说道。

“我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没挑上这么美丽的东西过。”他接着又道:“除了你。”他上她的视线。

“现在你没有理由不和我一起去了。”她仍然不确定自己是否想去。蹙着眉,她说道:“你抢了银行。”

“我不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几乎想要相信他,然而这么做似乎与相信魔法无异。

她努力不要喜上这件晚礼服。

“人们会一直盯着我看的。”

“当然。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会。”她担心地眉头深锁。

“云妮,当你去上衣摇着裙摆跳舞时,他们也盯着你看。这个至少端庄多了吧。”他错了,问题不在这里,舞会完全是两码子事,尤其是她的表亲和他的一班朋友们都在场看着。优雅自大的包福德和他那上阶级不可一世的态度,他只消看她一眼,马上就会爆出大笑的。

她拂着裙子,那些珠子并不重。布料本身很轻,简直有如空气,在她的手指下发出沙沙声,柔软而闪亮。她从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从来没有。而她母亲曾经拥有过不少参加舞会穿的漂亮衣裳。

“你是怎么办到的?”她转向明克问道。他怎么可能变出这样的戏法?

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挥。

“魔术。”他说道。

她顿了一秒钟,突然蹙眉环顾四周。

“你的狗呢?”这真是一个笨问题,他的狗当然不可能送来这样一件衣服。然而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那条狗了。

“你的狗呢?”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有点害怕。

他蹙眉。

“云妮,我有些事要告诉你。这个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卖掉了,包括笼子、工具和顾客名单。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你瞧.”他继续说下去。

“等这件事完成后,我想去当某位绅士的贴身男仆。弥顿说他在新堡的弟第可以给我一份工作。”他让这话被听进去。

她的胃一凉。他说出了一个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经有目的地,新堡。

“弥顿说我很有个,可以引那些连袜子的左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

“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

“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

“不。”她惊吓地说道。

“它最值钱,云妮。”

“它是你的宠物。”

“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男子气概。

“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李泽的‮狗母‬,简直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狈。事实上那些小狈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泪。她伸手掩住嘴巴。

“怎么了?”他说道。

“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

“不,”他责备道。

“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吗?”

“噢,我喜。”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得更糟。她着鼻子。

“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到害怕。

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

“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

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那条狗,可是我更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他笑着。

“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

“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

“没有。”他大笑。

“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的典型。噢,她是多么他。

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

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们真的带来了邀请函,那也是假的。公爵从不随便邀请人参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的家族,知名而且血统纯正的。”是的,这就是测验。要是杰米和莫尔不到邀请函,他们可能不会出现在她的门口,那也没什么关系。但他们如果来了,想用她的邀请函去,她是不会答应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或明克都不会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但,要是赖氏兄弟真的拿来了公爵给他们的邀请函呢?

丙真如此,她告诉自己,那么她和明克都不用担心,他所有的忧虑都是多余的。不管年轻的公爵夫人怎么说,明克又是怎么想的,若福德真的发出邀请函给那两兄弟,那么这对有着布莱顿口音的双生绅士就真的拥有上社会的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