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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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男生摆摆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意罢了。”毕竟她长的很难不引起人的遐想“那——再见。”男生随即转身向着远处跑开。
这——算什么啊。瞪着远去的背影,张佳乐甩了甩手中的信,转头看向站在身后,嘴角噙着笑意的死“妮妮,你说我该怎么反应这件事情呢?”高中入学还不到一年,收到的情书已经达到了137封,虽说她不是个个都回了信,可是,试问一个女生,一下子收到了这么多的情书的话,会不开心吗,当然啦,她是很开心啦,也有和一两个联系过,但是最后这些都成了她的好朋友,这还不算,自此以后她就花名远扬的,这让她实在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男荷尔蒙是不是过于旺盛,没有女的温柔呢。
“还怎么回答呀,你没有看见人已经跑远了吗。”卫月妮老实不客气地说“不过话说过来,你的个子又高,肩膀又宽,身材平板,除了你穿了裙子之外,我实在看不出你哪点像女生,也难怪那些男生知道你的真面目后不和你在一起,原来是有原因的。”比起小乐的身高,只有160的她算得上是很娇小了。:p“你…”这是该对死说的话吗?
她——张佳乐,自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围在她身边羡慕她,像她这样天生的模特身材是多少女生想求都求不来的呀,而男生,不是把她当成情敌,就是把她当成哥们,忘记她是女人这回事。
“你就不会说点安我的话吗?”
“好吧,尽量。”卫月妮耸了耸肩,从背包里掏出了笔记本给对方“喏,这是今天的课堂笔记。”这已成了每天的例行公事。
“谢了。”张佳乐接过笔记本道。
“麻烦你下次上课用心点听啊。”每次笔记都是抄她的。小乐的体育万能,文化课的成绩却绝对是个问题“你多少把你的那个习惯该一改啊。”谁可以想得到,全校十大风云人物中绝对占有席位的张佳乐,最致命的缺点居然是对帅哥毫无免疫力可言。看帅哥不是坏事,每个女孩都会有。但是任何事一旦过了头则铁定不是好事了。
上课看,试考看,放学回家的路上也看。而且不光看,还会外加评论。在办公室外等着被老师讯完话的好友这种事她已经做了n遍,会和小乐成为死是她至今都想不通的问题。
“我也想啊。”把手中的笔记本连同刚收到的情书进书包,张佳乐颇无奈道。
对帅哥毫无免疫力是她最大的缺点,自小养成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想当初小学的时候死拖着老妈去超市帮她买巧克力送给全班最漂亮的小男生,然后在被对方批评成垃圾食品后,一怒之下狠打了对方的一顿,以至于至今仍在后悔当初不该打对方的脸。
小学毕业模拟考的作文《我的志愿》,她写的是长大要嫁给帅哥,当场被老师点评为无大志,归列为最没前途的学生之一。
而上了初中,本认为应该好好学习,但无奈天不从人愿。因为个子高,座位被排在了最后几排,好死不死地在她的前后左右坐的全是男生,其中更是不乏有帅哥人士。于是乎,每天上课成了欣赏美男的时刻,被叫进办公室成了家常便饭的事。
拼死拼活外加靠运气考上了j学院的高中部,一入学即凭着中化的外貌和十项全能的运动神经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其风采绝对可以和学生会的那几个人物相媲美。若是没有看帅哥的习惯,相信可以达到完美境界。
“不过现在好看的男生真的是越来越少了。”她不无叹道。从小到大一路看来,眼光已经被培养得越来越高。
晕死,这是什么理论啊。卫月妮拍了拍额头“你知不知道你看帅哥时的表情实在很花痴啊。”两人初中时也曾经同班,她自然知道她花痴的程度。
花痴?!
“妮妮,你和我差不多好不好呀。”她不介意翻出旧账。反正这年头免费中美,看现在娱乐圈红的哪个不是很中的男生呀,所以说总得来说她哈帅哥还算是理智的了,最起码绝对和花痴两个字扯不上关系。
“…”卫月妮翻了翻白眼,那是她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想当年初一时,才被不良少年包围,便被小乐来了个英雄救美。畅的动作,帅气的表情,三分钟内把人尽数解决,卫月妮从小就对那种会武的人没有抗拒力,所以当知道这个热心帅气的人竟是个女生后,更是将她视为偶像,后来两个人成为了朋友。直到发现了她那绝对败笔的坏习惯后,才正式宣告自己的偶像情节破灭。
“现在说的是你该改一改你习惯的问题吧。”而不是在这里讨论她的事,卫月妮提醒道。
“也对。”张佳乐帅气地拨了拨头发点头道,刚才好像是偏题了点“大不了找一个最帅的,天天就看着那人好了。”她云淡风轻地说道,不知道今天晚上老妈会不会烧她最吃的炸。
卫月妮看着死做出的拨发动作,她不身为男人实在是可惜“这就是你想出的办法?”
“大概——算是。”只不过,真的能找地出这样的人吗?
只有天知道了!
4豪华的别墅,用富丽堂皇来形容也不为过。在城市的黄金地段,能有这样的一间豪宅,绝对可以显示出其主人的“财”力。
“彬儿,在学校的生活还算顺利吗?”司马横岭望着自己唯一的儿子问道。儿子会进入j学院实在可以说是出乎他的意料,亦没有让他上本已在美国选定的知名高中。
“还好。”合上了手中的德国原文书,司马彬淡淡道。隽秀的长眉,深邃的眼眸,虽是单眼皮,却十分有魅力,希腊式的直鼻梁,就男人而言,他的五官致得过分。
“那…”司马横岭顿了顿“你今年已经高三了吧,等高三毕业后就到公司来帮我忙吧。”司马家的产业虽然名为司马,但实际上却是司马家和沈家所共同拥有。原因很简单,在二十年前,他娶了沈氏当家的独生女沈心,亦把原来的沈氏合并到了司马集团的产业中,使得当时已经实力很雄厚的司马集团更加壮大了。
然而,名义上他虽然为董事长,但实际上原来沈氏的那部分产业的领导权却是在老婆手中,即使沈心想把领导权给他,沈老爷子也不同意,唯一的方法是由他和沈心的儿子来继承整个司马集团和沈氏。
不过对于儿子的能力他绝对有信心,自从他在彬十二岁的时候听从他的建议买了几只股票赚了不少的钱后,他就知道儿子绝对是个商业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