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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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梅思第一次在他家出现时,他就是不喜他。不是因为他的美貌,而是他看人的犀利眼神以及眼神中透视一切的了然,表面温和的他,实际却是地地道道的谋家,这点不用他举例说明,只要是同他父亲有过生意往来的商界人物都可以作证。更可怕的是,九岁起他就一直活在赫梅思的监控下,那双能将他心里的挣扎看得一清二楚的眼睛是他此生最大噩梦。不光如此,其实他早就知道旭集团的真正继承人是赫梅思,在街上他疯狂地奔逃着,不顾人的拥挤竭力奔逃着,好像赫梅思开着车在后面追他似的,他想逃离那个家,那个不是家的家,逃离无所不知的赫梅思…
原来会撒谎的不光是他呢,赫梅思边开车边想着。嘴角溢出一抹同方才完全不一样的笑,他已经握有足够的资料,与旭煊一同住的正是那个地探其真实身份的乔怡。现在他该如何下手呢?
利用旭煊这条线似乎不太能成功,那小表虽然已没有前世的记忆与法力,只是普通的高中生而已,但防他像防病毒,本不受控制。
也许…
他加大油门,在通灯转换成红灯前。飞速冲过十字路口。
已经不是神了,却不得不背负神的记忆与命运!他为这样难以挣命运束缚的自己到无限的悲哀。
人,只要活一次就够了!一旦有了活过两次的记忆,那么生命中将充尖锐的矛盾,何况他另外一世是神…
不是没有试图挣扎逃过,但到头来都是徒劳的。
他是神,转世成了人,却还得延续神的命运。这…未免太可笑了,悲哀得可笑…
顶着秋老虎午时猛烈的光,那西斯一脸晦暗地走在街上。他非常的不悦,不仅仅因为被出门,还有以下的原因:首先是路人们盯着他猛口水的贪婪目光,其次是令他浑身觉得黏黏的炎热,再有就是贴在他身边甩也甩不掉的乔伯…对了,还有他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建议一定要出门吃午饭的旭煊,即使请客吃饭的正是这个不付房租的房客。
“那西,走慢一点啦,我跟不上你。”整个身子挂在那西手臂上的人一路上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跟不上?别开玩笑了。自打一出门她就死拽着他的手臂不放,他那可怜的美形臂膀没被硬生生扯下来也算是一项奇迹。乔伯本没有好好走过一步路,明摆着是他一路硬拖着她走的,她竟然还好意思同他说。她跟不上?!
旭煊看到那西斯越变越难看的脸,在心里偷偷暗笑,现在他终于知道最能刺高傲冷漠的那西斯的最佳人选非伟大的乔怡莫属。
那西斯走得更快了,才不管黏在他身边的乔怡哀叫得多可怜。
“慢点…我脚上的伤才剐刚愈合。”
“是吗?”那西倏地停住脚步,俯首瞪胡撒谎的人。
“是…是,不是…没事了,我的脚很好。”本来想顺水推舟人一看到对了,冰寒的双眸便傻笑着蒙混。
“脚伤已经愈合了是吗?”他明知故问地又问一遍。
了解他现在不太高光,乔怡咽口唾沐,用力地点点头。
“那你就自己走,不许再碰我!”忍无可忍的神用掉那只绕着自己的凡人的手,头也不回地继续快步往前走。
哀叹一声,被甩下的人急忙跟上,表情由方才快乐转为哀怨。早知受伤同没受伤的待遇差别这么大,她宁愿脚上的伤永远也不愈合。
“不需要表现得这么明显吧?要是哪天你被这家伙抛弃了,你还活不活?”旁观的旭煊好笑道。他真的难以将在学校中与家中两个不同形象的乔怡重叠,在那西斯面前的乔怡简直就是个渴望大人关的孩子,会撒娇、会抱怨、会任,必要的时候还死烂打。
那西斯之所以今天会陪他们出门吃午饭就是因为受不了乔怡的“磨”功,先以脚伤愈合为山坑地请客,然后又搂着那西斯不放,死皮赖脸地要其陪他打一起出门。长时间相处下来,他儿子不懂哪个乔怡才是真正的乔怡。
是那个初遇时过分神经质冷淡的乔怡?是学校里万事不管。冷然看着周遭一切变化的无情乔怡?是那天雨夜向他伸出手模糊身影的乔怡,还是家里如天真孩子般赖着那西斯傻笑的乔怡?
他不懂,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么多面的样子,就连那个险的赫梅斯都没乔怡如此善变。他看向自己无法理解的女子,她正低头寻思些什么。方才的高兴劲已然无存。
那西会抛弃她吗?她从来也没想过有一天陪伴了自己十多年的那西会离仟她,是不愿想也不敢想。那西要是走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过已经习惯了那西的存在,每每夜,哪怕在见不到他的学校里,她都要摆上一盆那西施过法的水仙。
要是…要是那西真的走了,她会怎么样?孤独。再也没有人会过问她的喜怒哀乐;寂寞,再也不会有谁在乎她的眼泪;无助,她就真的只有独身一人,哪怕是嫌恶的眼神她也得不到。
不要!她打个寒颤,失去那面的恐惧袭遍全身。她不能失去那西,如果真的失去了,那她就真的是谁都不要的孩子了。不要!不要!她不要…
“笨蛋!”突然那西的手指又敲上她的额头,微痛使她自痛苦的思绪中挣出来,仰首看上方冷冷中带着不耐烦表情的脸,她伸出手。
“不要碰我。’他躲过她冒着汗的手,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