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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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既然哥肯放弃我这样的女孩,跟另一个女人结婚,那你跟她必须每天都像在天堂里一样幸福才行!知道了吗?你快回答我,说一定会那样的!”
“一定…一定!我答应你。”
“好了,那我就安心了。我不会念那个咒语的,就算忍不住念了,反正我知道解除咒语效力的方法,别担心。不管怎么说,承宇哥遇到了真心着的女人,我也算放心了,也很高兴。”英恩站起来,伸出手。承宇刚握住她的手,她就一下子扑到了承宇的怀里。然后擦着他的身边走了出去,一直不给他看见自己的脸。
承宇把心放下来了,两行泪水划过他的面颊。他用颤抖的手点了一支烟。他的泪不是为自己的,而是体会到了英恩的痛苦,英恩有充足的理由接受承宇最后的眼泪。
人们在恋和结婚方面有两种关系:是我更对方,还是对方更我。这种微妙的差异对两个人的关系产生巨大的作用,产生了几何级的喜怒哀乐、幸福与绝望、煎熬与快乐、哀愁,之后他们的生活中就只剩下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的事了。
承宇说要结婚,把美姝带回家的那天,承宇的母亲一句话都没有说。承宇的父亲对儿子突然带回一个大自己三岁的女人并说要跟她结婚也到非常吃惊。等说到美姝的职业是电影导演时,承宇的父亲也缄口不言了。
作为独生儿子,承宇还从来都没有让父母心过,没有犯过什么大错误,一直是父母引以为骄傲的好儿子,但这次,父母都自始至终带着一种搞不清就里的表情。只有父亲,希望能够尽力尊重儿子的选择,才跟美姝随便聊了几句。
美姝走了之后,母亲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父亲则一直保持着铁一般的沉默。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父亲则只对承宇说了一句话:“结婚这件事还是多留点儿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吧。”但他们都知道,儿子是不会改变主意的。
12月20,美姝和承宇结婚了。那天刮很大的风,还飘起了雪花。承宇接到家里的电话,说母亲卧病在,父亲也来不了了,但父亲在挂电话之前说,祝你们生活幸福,等你母亲转过弯来,就把那个姑娘接到家里好好对她。既然婆家的人都不参加,美姝也就没有邀请在美国的父母。美姝自己也多次犹豫过,成这样,这个婚一定要结吗?但承宇的态度很坚定,所以美姝才能坚持到最后。
举行婚礼的那天,cds会员来了三十多个,他们甚至狂呼着把美姝和承宇扔到了空中。
前一阵子,美姝和承宇分别见了几次静岚,静岚正在为成为一名妇产科专业医师而辛勤努力。
“下周我就跟承宇结婚了。”听到意料之外的通知,静岚吃了一惊,瞪圆了眼睛。
“是…是真的吗?”
“是呀。你怎么好像不相信呢?”
“不是的。听说你们又见面了的时候我就料到有今天了。那也是,真的…了不起…”
“什么?”
“承宇呀。他从大学一年级开始看到你的时候就打定主意了,结果果然做到了,真令人动。祝贺你!真好。这真是件好事!”朋友美姝终于可以摆老姑娘这个令人讨厌的称呼了,确实是件好事,而且正好是在三十岁的时候!静岚真的很讨厌孤单一人面对即将到来的三十岁。一过三十,以前拥有的那些美好的翅膀——活泼、清纯、新绿、香气等等,都要被斩断了,简直像被上断头台一样!女人的三十岁是一个警戒线,无论看什么都会觉得微妙和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染上忧郁症。
而美姝神奇地从这个断头台上逃走了,一下子飞升起来,把所有杂七杂八的偏见和视线、闲言闲语一下子抛得无影无踪了,而且竟然是承宇这么优秀的男人替她除掉了那些偏见!不仅是静岚,任何女人看到承宇都会觉得他是有魅力的,会对他产生好。
静岚出一丝无法掩饰的羡慕之情。
“不管怎么说,我有点儿难受,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我真应该也早点儿抓住一个承宇那样的年轻男孩。”
“就是嘛!”
“可是没有呀。像承宇那样的男人,不管是比我大的还是比我小的还是一样大的,全都没有呀。虽然事业上有点儿不顺利,但你毕竟遇到了一个好人。你可一定要好好对承宇。”
“哈哈,偶尔想起上学时的事情,我就会整顿一下军纪啦。上次他迟到了,我就让他体罚自己,结果他还真照着做了。”静岚眼里都是羡慕,嘴也撅了起来。静岚虽然不是独身主义者,但她坚持认为嫁人就要嫁一个真正的人,然而接近她的男人大多数都是首先看上了她的医生身份。迫不得已,静岚渐渐也开始考虑选择独身生活。
静岚用带点儿自嘲的口吻说道:“反正已经晚了。独身好像也没什么。世上虽然有那么多的男人,但都是不能打动我心的棉花枕头,还不如一个人生活舒服呢。”
“不管怎么说,还是不太好。那种空虚,好像心里虚了似的…”
“死丫头!你变成青蛙就忘了当蝌蚪时的事情了!自己先行一步,以前宣扬的独身主义现在就完全抛弃了?不过也对。就算没有男人在身边,我也还是想养个孩子,不是因为我是妇产科医生,而是孩子…孩子真是神奇和人的,正符合‘生命’这个词的意思。我们活到现在,已经是活了很久的一条‘命’,而孩子才是‘生命’本身。如果有机会,不管是生一个,还是领养一个,我真的很想养一个孩子。”
“生一个或者领养一个?听起来语气有点儿微妙呀!好像心里有什么打算似的,又好像很悲壮…”
“喂!你简直是汉不知饿汉饥。不管怎么说,祝你幸福。不过,你以前的工作怎么办?”
“承宇说要赞助我。上大学的时候他不就是我的最佳助手嘛,笔译、口译,还有端茶倒水、买咖啡、开啤酒罐等等全包了。”
“你又想把他当奴隶使呀。说实话,我真是不能理解,承宇这么好的男人怎么会看上你这个冒冒失失、趾高气扬的老姑娘呢?如果对象是我,就不一样了。你看我,是不是很优雅?居然没看上我这样的前辈,承宇的眼睛真有问题。”
“天哪,原来你喜承宇呀!”
“当然喜。你不知道吗?怎么办?送给我吗?”
“我说送就能送吗?你要能抢走,还差不多。要是有能力的话,你就抢走吧。不是开玩笑。”
“死丫头,真过分。知道承宇对你忠心耿耿,你索目中无人了!”
“别说这么没劲的话了。你送我一样嫁妆吧!”
“什么?你简直是趁火打劫。看你哪儿长得漂亮要送嫁妆给你?做梦吧!”
“你呀,本来不也是有钱没地方花吗?就狠狠心送我一样吧!你结婚的时候我也送你。”
“我算看透你了,不许再说这些刺我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结婚了?你这副样子可真让人讨厌。不管怎么说,这种亏本的买卖绝对不行。”
“静岚呀…答应我吧…!”
“死丫头!送你一个冰箱吧!”
“万岁!是那种特别大的吗?”
“你想改行卖冰吗?五百立升的足够了吧。”
“好吧好吧,这件事就这样了吧。啊,到底用什么东西来装冰箱呢?我现在已经开始担心了。呵呵,最近老是无缘无故地笑,简直受不了了。这是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呢?”静岚的眼睛里都要冒火了。
“你呀,不是生病了,而是生出坏心眼来了。死丫头,你这样到底是想气死谁?还不如索杀了我呢!”骊歌如果一定要离去为什么不走得晚一点让我在你走之后你依然不迟你要去的那个地方让我先去让我成为你背后遍天的晚霞整好衣襟,在黑暗中人们的屋子陷入沉寂我愿变成为你歌唱的那颗星如果你一定要离去为什么不走得晚一点让我在你走之后你依然不迟——郑浩胜的《骊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