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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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京都市署: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令一人,从六品上。
丞各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京、都市令掌百族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
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监事二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十人。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货。其没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左右藏令,晋始有之,后代因之。皇家左藏,有东库、西库、朝堂库。又有东都库。各木契一,与太府主簿合也。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九人,从九品下。
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于输场简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所以别良,辨新旧。凡出给,先勘木契,然后录其名数,请人姓名,署印送监门,乃听出。若外给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之内,人燃火,及无故入院者。昼则外四面常持仗为之防守,夜则击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府五人,史十人,监事四人,从九品下。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国宝货。丞为之贰。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令,如左藏。
常平署: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仓,晋曰常平,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仓,洛州置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运仓,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国家垂拱初,两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人,从九品下。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仓储之事。丞为之贰也。
国子监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隋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司业二员。从四品下。隋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凡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诗》、《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助教二人,从六品上。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学生五百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二十人。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也。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太宗置。助教一人,从九品上。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卿,隋改为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炀帝改为令,武德复为监,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之。少监二员。从四品下。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率其属以供之。
丞四人,从六品下。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监事。凡五署所修之物,则申尚书省,下所司,以供给焉。
中尚署:令一人,从六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服饰,雕文错彩之制,皆供之。丞为之贰。其所用金玉齿革羽之属,任土以时,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舆、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扇及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度。丞为之贰。
右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右尚署令供天子十有二闲马之鞍辔及五品三部之帐,备其材革,而修其制度。丞为之贰。凡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之物,靡不毕供。具用绫绢、金玉、革等,所出方土,以时支送。
织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织染令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辨其制度,而供其职。丞为之贰。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冶令掌熔铸铜铁器物。丞为之贰。凡天下出铜铁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若白镴,则官市之。其西北诸州,人无置铁冶及采铁。若器用所须,具名移于所由官供之。
诸冶: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诸冶监掌铸铜铁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