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葫芦丝带来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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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来居”会客大厅——灯火通明,我发现四周墙壁上点的全是玻璃罩的松油灯,很亮,而玻璃在这个世界极为少见!
是乐陶常年在海外行商的缘故吗?他这里的东西和设计都比较海派,也比较前卫。[超多好看小说]最重要的是,很先进。
而那个我一眼看到的人,在灯火通明中,在一厅的人中,在桌颜丰富的菜肴旁,格外醒目!
不醒目才怪!
他很高很壮,最重要的是,他一头金发,而且穿着一套洋服,洋服贴身而笔,显得他更加高直,也更加突出。
是那种古时的西洋穿着,翻着花边白领与袖领的上衣,矜持而尊贵,下身则是紧身的骑士与马靴,很身,也显得人神,使他站在一堆长袍儒裙的古装中,突兀而醒目。
我一眼看到!
那是梅尔古鲁丝?却又有些不敢确信那是他。
一模一样的脸,但服饰变了,整个人气质也跟着变了,好象这才是最适合他的穿着。
而他,在我们进门的一刻,眼睛也瞪大了——他已看到了清风、明月二人,应该会想到我必然也会出现,还瞪这么大?
但他的神情似乎有些不同,哪里不同呢?
一时想不出来,却总觉得好象是那个人,却又不太像。
“回来了?”乐陶相,脸上如旭,他的笑让室生辉,但我没有机会问他眯眯的事。
眯眯此时并没有出现,莫非他仍没有被找回?
而乐陶还能笑得如些开心?是他强着,还是有了什么新的消息?
我仔细看着他,他是个什么时候都要笑出来的人——在他的热情接待下,我们陆续座,大大圆桌旁,围了一桌人,包括长安和贺开,显得是一团和气——门外又有隐隐的爆竹声传来,竟然让我有了吃年夜饭的觉——很红火,也很温馨——瞧一眼那个老外,他正盯着我,咧着嘴笑,却没有大喊大叫出声,显得很有分寸——只是那大嘴咧起来的样子,却分明是那个“葫芦丝”乐陶这时开始做介绍——“各位,容乐某介绍,这位是远从奥兰国漂洋过海而来的梅乐爵士,同时,他也是奥兰国著名的商人之一,也是乐某在海外行商时最好的伙伴——”
“哈哈,我——们——不只——是最好地——伙伴——还是-最好地——朋友!”那个老外,这时揽住乐陶的肩,很亲热地开口,而一开口,我诧异!
不是我诧异,而是我们都诧异——他!
他竟然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那句话,但是——发音几乎全是标准的智泱国话!只除了“的”的发音以外,其他的,都有了惊人的改变!
而我们与他分开,不过只有短短十来天!
当初离开乌城去寒月城是快马加鞭,用了不过五天半,接着被掳到黑云山寨又用了几天,而望风城、乌城与寒月城之间在地理位置上是个三角形的关系。于是,一路从望风城而来,走的路线很长,时间花得也多。
而我们与这个老外在黑牙城分开后,加上路上逗留的那两三天,共计有十二天与他没有相见!
只有十二天!
他的语言竟有惊人的进步?
一千里的神速!
智泱国的话在自己那个世界中,是中国话,中国话并不好学,要学得标准,是非常难的。()像外国人在中国,没有几个能做到姜昆的徒弟“大山”那样嘴皮子溜的。
而这个葫芦丝,却有如此大的进步,虽然他说得很慢,但却力求吐字清晰、口齿稳定。
而他还是一个爵士?在他的国家,他的身份是很尊贵的?
“红尘——姑娘——”葫芦丝这时看着我,笑得一口牙全出来了,比乐陶的牙得还要多,“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他说得很困难,但他能这么短时间内练到这种程度更困难!
我突然笑不出来了——乐陶大为惊异“原来你们认识?”是啊,不但认识,还是非常的认识,我现在全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