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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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钱莫忧睁开眼睛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冷昊讲电话的背影。
她脑子昏沉沉,一时之间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也就怔怔地打量起他--他半边脸在灯光影下,半边则是玉雕般的白皙脸庞。
她一向不懂办公室的女人为什么都对他趋之若鹜。说他又高又瘦很有型、随便一个pose都很有时尚。
没错,时尚圈喜的是个人风格,这点冷昊真的当之无愧。毕竟,她可不是每天走在路上都能随便遇到这种长得像血男爵的人--他轮廓冷硬、神态傲慢、长年都戴着黑墨镜、穿着手工黑衬衫。
老实说,如果是别人穿这样,她会觉得怪异而沉,但冷昊的气质就是适合这样的穿着。
话说回来,他也很适合拿着一把沾血的西洋剑。
钱莫忧蓦打了个冷颤,冷昊在此时转过身,对上她的眼。
“抱歉,咬她的是舍妹养的布丁鼠。”她听见冷昊边对手机说道,边朝着她走来。
当他在她面前站定时,她倒一口气,整个后背都贴到板上。
他挂断手机,直接在病边坐下,直接捧住她的脸,在她的气声中打量着。
“没发烧、皮肤也没红肿了,看起来没事了。”他说。
她的脑子在瞬间闪过所有发生过的事情。
“走开!你这个扫把星不要再过来了!”她拍开他的手,把单拉到下巴,眼睛瞪得奇大地看着他。
“都是因为你,我才会住进医院。”
“咬你的,不是我。”
“你今天也有咬我。”她怀疑地看着他。
他冷薄双抿成一直线,却下脾气,捺着子解释道:“医生说布丁鼠的唾里有一种异体蛋白,会从伤口进入血。一般人被咬只会红肿,而你是过体质,所以才会出现那些哮及昏不醒的症状。”天知道,她昏倒时,他的心跳差点被她吓停。
“因为过,所以我被咬了之后才会心跳急促、全身发热、呼困难?”她的眉头愈拧愈紧,不能置信地说:“你咬我时,我也是这种反应。”听见她承认被他咬后会心跳加快,他心下一喜,冷峻眼稍稍和缓,接着说道:“但我不会让你呕吐又失去意识。”
“总之,你离我远一点。要不是你吃晚餐时靠得那么近,我干嘛逃去看你妹养的布丁鼠?”她瞪他一眼,超想狠狠咬他一口。
“你若当我是路人甲乙丙,我靠得多近又有什么问题。”他一挑眉,神态难得轻松地说:“没人强迫你一边起皮疙瘩、一边摸布丁鼠,还要口是心非地说老鼠‘很可’。老鼠察觉到你的不情愿,当然会想咬你。”
“你还敢指责我。”钱莫忧戳他的肩膀。
冷昊没对她动怒,只伸手摸摸她的脸庞,淡然地说:“没事就好。”钱莫忧望入他的眸里,只觉得他看她的样子好像有点不同。
之前看她的样子,很像把她当成猎物,冷血地打量着她。现在,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盘可口的佳肴,而她甚至不知道这算不算好的改变--因为她扮演的都是受害者的角。
“对了,你刚才还在睡觉时,你家人打电话过来,我帮你接了电话。你妹妹正在赶来的路上。”他拿过一旁的温水,意地看着她喝掉了半杯。
“那我可以出院了吗?”
“住院再观察两天,我比较放心。”他凝望着她,愈看愈觉得顺眼。
“我现在是不是肿得像猪头?”否则他干嘛一直盯着她?
“刚送进医院时比较像。”他说。
“罢了。”钱莫忧望着他英面容,决定先不看他--因为现在一看到他,心头就怪得紧。
“你可以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