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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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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醒来时,我已经不太生那小恶魔的气了。事实上,我到相当入。就在这时太下沉,该我占上风了。我决定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我去了巴黎,一个人迅速而悄悄地飞越海峡。现在让我谈点题外话,只是为了讲清这些年来,我一直完全避免去巴黎。所以我对二十世纪的巴黎一无所知。原因很显然,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巴黎受的罪实在太多了。而且我本能地不去看在拉雪兹公墓四周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建筑,以及在电灯通明的土伊勒里花园里旋转的式转轮。不过内心里我一直渴望回到巴黎。我怎么能不回去呢?这个小试验给我勇气和极好的籍口。它转移我不可避免出现的苦恼,因为我现在有了一个目标。在我刚到巴黎的那阵子,我意识到自己的选择非常正确,因为这里不是别的地方,而是巴黎,当我行走在热闹漂亮的林荫大道上,不可避免地经过血鬼剧院曾经所在的那个地方,我到特别幸福。

的确,少数几家旧时的剧院一直存留到今天,仍旧富丽堂皇地耸立在四周林立的现代建筑之中,并引着各自的观众。当我漫步在灯光通明的香榭丽舍大街上,看着街跑的小汽车和密密麻麻的行人,我意识到巴黎并不像威尼斯那样是座博物馆之城。它现在与过去两百年一样充生机和活力。毕竟它是首都。一个新月异、花样不断翻新的地方。我诧异于乔治-庞毕度中心赤的辉煌,它从名闻遐迩的巴黎圣母院教堂的飞行扶垛旁赫然而起。哦,我真高兴自己来到巴黎。

可是我还有任务,不是么?不管是凡人还是不朽者,反正我没把我的巴黎之行告诉任何人。我没有给我的巴黎律师打电话,虽然这样会很不方便。我还是沿袭老方法,在黑暗的后街里从两个特别讨厌但很有钱的罪犯手里抢到一大笔钱。接着我朝秋雪覆盖的旺多姆广场走去,那些在我那个时代就有的殿现在仍然伫立着。我用“凡-钦德加顿男爵”这个化名把自己安置在丽晶酒店的一个豪华房间。在这里一连两个晚上,我都没出去逛,而是躲在堪与玛丽-安东尼特的凡尔赛相媲美的奢侈和高品味的房间。的确,看着周围奢华的巴黎装饰、华丽的路易十六风格坐椅和墙上那些漂亮的凹凸装饰镶板,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啊,巴黎。除了巴黎,还有那里的木头镀上金后看上去仍这么美呢!

我趴在带挂毯的五人执政内阁时期的长沙发上,马上开始读大卫的手稿,中间偶然出去在安静的客厅和卧室里踱步,或者打开一扇道地的法国窗户(带着用金银或宝石镶饰的椭圆形手把),观赏旅馆后花园,那么庄严肃穆安静。

大卫的游记深深引我。很快我就觉得自己离他如此之近。很显然,大卫在年轻时完全是个行动者,而且只涉猎有关行动的书籍。他那时的最大乐趣全在打猎方面。年仅十岁就猎杀了他的第一只猎物。他对捕杀那些孟加拉猛虎的描述充溢着追捕本身和冒尽风险的动和兴奋。他总是尽量靠近野兽后才开,不止一次他差点命丧于猛兽的攻击。

他曾热过非洲和印度,在那个没人想到大象面临灭绝危险的年代捕猎过大象。他也遭到过野公牛的无数次攻击,然后才用把它们击倒。在赛利坚提平原捕猎狮子时,他也招致过类似的危险。

确实,他曾经偏离大道,专门在陡峭崎岖的山路上徒步旅行,在水湍急的河里游泳,把手扶在鳄鱼糙的皮层,面对毒蛇以克服自己长期形成的恐惧…他很天睡觉,靠着油灯或腊烛光线潦草地写记,只吃他捕杀的野兽的,尽管这种也很少,自己一个人把兽皮剥下来,没有帮手。

他的描述能力不算太强。他不耐烦推敲词句,年轻时尤其如此。然而你从他的回忆录里还是能受到热带的炎热,听到蚊虫的嗡嗡声。简直不可思议,这样一个人居然会享受泰柏特庄园冬季的温暖舒适和他的组织总部里的奢侈环境,乃至现在居然对它上了瘾。

不过许多英国绅士都曾作出过这样的选择,做自以为对自己的成份和年龄合适的事情。

至于他在巴西的冒险,不妨由另一个人执笔来写也行。文笔同样松散,词汇同样贫乏和简单,同样充冒险的渴求,不过内容转向超自然的神秘现象,一个睿智和理得多的人冒出来。确实,连词汇本身也有所改变,包括许多烦人的葡萄牙语和非洲词汇,以表达大卫当时实在不知如何说才好的一些概念和身体觉。冒险的质也变了:经历一连串同巴西女祭司及灵的原始而恐怖的遭遇之后,大卫的大脑发展出一种强大的心灵应力。他的身体变成了这种超自然力的工具或宿体,从而为后他这名研究神秘学的学者崭头角,铺平道路。

在他的巴西回忆录里也有许多关于物质世界的描写。讲述了这个国家有许多嵌多布雷教的信徒聚会的小木屋,他们在夭主教圣徒和嵌多布雷诸神的塑像前点燃腊烛。还讲述他们的鼓和舞蹈,还有这帮信徒不可避免地出神入定,不自觉地成为灵的宿主,并呈现出某个神祗的属和特征,永远具有念符咒的魅惑力。但是重点却完全放在虚幻的东西上面,放在对内心力量的知和这种力量与外部力量的搏斗。这个冒险的年轻人曾完全在物质世界里寻找真理——野兽的气味,丛林里的小径、猎击、猎物的栽倒…但在这里,他已经消失了。

等到大卫离开里约热内卢时,他已经成为另外一个人,虽然他的叙述经过后来的缩和润,并且显然经过编辑,但它仍然包括大量就地写下的记。毫无疑问,按照世俗的话语,他曾经处在发疯的边缘。他再也看不到他到处都可见到的街道、建筑和人群,他只见到了源自他者的灵、神祗和无形的力量,以及各类人身对所有这些怪物有意无意的神抵抗。的确,假如他不曾深入过亚马逊河的热带丛林,假如他不曾强迫过自己再次成为英国猎人的话,他或许会永远从他的世界里失。一连数个月,他都是个憔悴的“病人”从卷起的袖口和肮脏的管里出被光晒黑的肢体,迹在里约热内卢,寻觅越来越强烈的神体验,完全隔绝与本国同胞的接触,无论他们那样着他要与他来往。然后,他又穿上正规的卡其布猎装,扛起大号猎,备足最好的英国野营食品,出发去恢复自己的猎人本,并打死那只美洲猛虎,再亲自用小刀剥下它的兽皮,剖开它的膛。

这么多年来,他没有再回到里约热内卢去。这并非那么不可思议,因为假如他真的回去,也许就不会再离开那儿。不过很显然,当个嵌多布雷信徒的生活对他来说还不够。英雄总是寻求冒险,但是危险本身无法完全没他们。

了解了他的这些经历,更加深我对他的热,一想到从此后他竟然在泰拉玛斯卡聊度一生,我就深悲哀。这种子似乎配不上他,或者说它并不能使他真正开心,虽然他坚持说他需要这种子,这似乎完全是个错误。

当然,加深了对他的了解也使我更加对他充渴求。我又想到,在我黑暗的超自然青年时代,我曾为我自己找过几个可能真正作我伴侣的对手,比如卡布瑞,但她不需要我;尼古拉斯疯了,路易,他因为我把他入不死的王国而无法原谅我,尽管这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只有克劳蒂娅是个例外——我那勇猛无畏的小克劳蒂娅,我打猎的伴侣,胡血的杀手,卓越的血鬼。正是出乎她超群的惑力,使她最终转而反对她的制造者。对,她始终是唯一真正像我的血鬼。怪不得她现在老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也许这就是原因。

肯定这与我热大卫有着某种联系。但我以前并没有看出来。我真是很他,当克劳蒂娅转而反对我,不再当我的伴侣之后,我到特别、特别空虚。

这些手稿也为我充分说明另外一点。大卫正是拒绝“黑天赋”的那个人,而且顽强地拒绝到底,这个人真是无所畏惧。他虽不喜死,但也不怕。他从没怕过死。

但我来巴黎并不只是为了读他的回忆录。我心中还有一个目的。我离开旅馆的这种天赐而永恒的与世隔绝状态,开始在巴黎缓慢而公开地漫游。

我在马德兰大街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包括一件深蓝双排扣的山羊绒外衣。随后我在左岸消磨了几个小时,逛了那些漂亮人的咖啡馆,边逛边想着大卫讲的上帝和撒旦的故事,并且纳闷他是否真的见到他们。当然,巴黎是上帝同撒旦会晤的绝佳地点,可是…我在巴黎地下铁里游了一会,观察别的乘客,试图找出巴黎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难道是他们的机警,他们的劲头吗?是他们避免同别人目光对视的方式吗?我说不出来。不过他们和美国人很不一样,这我到处都能看到。我意识到我理解了他们。我喜他们。巴黎是个太富有的城市,有无数昂贵的皮大衣,珠宝和其他奢侈品,使我目不暇接,眼花。显得比美国的城市还富有。它在我那个时代好像也不比现在逊,有那么多的玻璃马车和戴着白假发的绅士淑女。不过那时穷人也到处都是,甚至就躺在大街上奄奄一息。而现在我只见到富人,有时还能看到整座城市几百辆汽车和无数石头房屋,旅馆和住宅多得难以置信。当然我也在狩猎。我在进餐。

凌晨,我站在庞毕度中心的最高一层楼上,仰望着和我那可的新奥尔良一样的紫天空,远眺着这座四通八达,灯火通明的大都市从睡梦中醒来。我凝视着远方的艾菲尔铁塔从神圣的夜中拔地而起。

哦,巴黎,我知道我会回你的怀抱,而且在不久之后。在不远的将来的某个夜晚,我会在我一向热的圣路易岛上为自己搭一个巢。让福煦大街两旁的那些高大建筑见鬼去吧。我会在那儿找到我曾经和卡布瑞共同搞出“黑魔法”的那座建筑,母亲领导儿子,使亲生之子把她变成他魔界的女儿,凡人的一生已将她释放,彷佛它只是被我抓住手腕的一只手。

我将把路易也带回来,路易在失去克劳蒂娅之前那么热这座城市。是的,必须引导他重新热巴黎。同时,我还要慢慢走到和平咖啡馆,它就在拿破仑三世统治时期那悲剧的一年里、路易和克劳蒂娅曾住过的那家大旅馆内。我要坐在里面,要一杯葡萄酒,不去碰它,然后强迫自己冷静地思考这一切,并采取对策。

唔,在沙漠里经过那次炼狱般的考验,我更加强壮。我作好出事的准备…终于,在这天凌晨,当我变得有点忧郁,并为那些摇摇坠的在一七八0年代盖的老建筑伤时,当晨雾笼罩在半封冻的纳河上,我在离斯德岛那座桥很近的岸边石壁远眺时,我看见要找的那个人。首先是那种觉又出现。这一次我马上就把它识别出来,并随着它的发生仔细受:先是那轻微的晕头转向,这我忍住了,没有失去控制。然后是阵阵轻微而舒服的震颤。接着是全身一阵紧似一阵的收缩,手指、脚趾,四肢,躯干无一例外。对,就好像我的全身在严格保持其比例的同时,变得越来越小,什么东西迫使我出正在缩小的躯壳!就在我快要支持不住、马上要被挤出身体时,我的头脑清醒了,这种觉也随之消失。我前两次出现的正是这种觉。我站在桥边,思考着这件事,努力把细节记住。这时我看见一辆疾驶的小汽车在河的对岸猛地刹住,那个人.褐头发的年轻人从车里钻了出来。他像以前那样笨拙,试探地站直,用他那对痴而发亮的眼睛盯住了我。

他没有让自己的小骄车的马达熄火。我像上次那样又到他的恐惧。显然他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他,这是毫无疑问。我已经在这儿看了两个小时的风景,等着他发现我,我想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走过桥来。我对面马上出现一个穿着长大衣的英俊男子,脖子上围着一条白围巾,半走半跑,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地方站住了。而我仍站在原地,肘倚在栏杆上,冷冷地盯着他。他又猛地把另一个信封递给我。我一把抓住他的手。

“别着急,德-莱恩康特先生!”他绝望地小声说。上社会说的英国口音,很像大卫的口音,法语的音节说得非常道地。手被我抓住,他吓得差点死过去。

“你到底是谁?”我问他。

“我有个建议给您!您要是不听那才傻呢。是您特别想要的东西。相信我,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别人能把它给您了!”我松开了他的手,他向后一跳,差点来个后滚翻,连忙伸手去抓石头的栏杆。这个人的姿态怎么啦?他身材魁梧,可移动起来却好像是个瘦弱、拘谨的人。我无法想像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就把你的建议讲清楚!”我说。我能听见他的心脏在他宽阔的膛里停跳了一下。

“不行,”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