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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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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您以为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吗?您以为《血鬼编年史》的第四卷已经写毕了吗?

唔,这本书应该结束了。当我点燃那小腊烛时,它就应该结束了。但它还没完。第二天夜里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时,我才意识到这点。

请您继续读第三十三章吧,看看后来又发生了什么。或者您到此为止也可以,随您的便。您也许已经在盼望它该结束了。

第三十三章巴巴多斯。

当我追上他的时候,他仍住在这里,在海边的一座旅馆里。

已经过去好几个星期。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虚度这么多时间。不是好心肠使然,也不是胆小怕事。然而我还是等待着。我注视着皇家大街上的那座漂亮小楼一步步修复,直到至少布置好几间摆设优雅的房间为止,好让我住进去打发时光,考虑一下发生及有待发生的事情。路易已经搬回来和我同住,这时正忙着找一个写字台,要酷似一百多年前曾摆在客厅里的那个。

大卫已与我的巴黎代理人联系过多次。他不久将去里约热内卢参加狂节。他很想念我,希望我能去那儿与他会合。

他的房地产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也叫大卫-泰柏特,是那个死在迈阿密的老人的年轻表弟,也是这个祖先庄园的新主人。泰拉玛斯卡已为他办妥这些事情,把老大卫留给他们的财产移给小大卫,并给他一大笔抚恤金。他已不再是他们的会长,虽然还保留著他在总部的住所。他将永远处在他们的庇护之下。

他要给我一个小礼物,如果我要的话。就是那个内有克劳蒂娅微型肖像的小饰物盒。他找到这个盒子。十分致的肖像;上好的金项链。他随身带着它,如果我想要就给我。我能不能去找他一趟,亲自从他手里接受这件礼物呢?

巴巴多斯。他到自己被迫要回到那次罪行的所在地。天气很好,他写信告诉我:他又捧起浮士德来读,他有许多问题要问我。我什么时候能去?

他没有再见到上帝或魔王撒旦了,虽然他在离开欧洲之前在巴黎的各个咖啡馆里消磨过许多时光。他不再把自己的毕生用来寻找上帝或撒旦。

“只有你才能认出我现在是什么人,”他写道。

“我想念你。我想和你说话。你难道不记得我帮助过你,因此原谅我的一切过失吗?”他向我描述那个海滨疗养地,形容那些漂亮的粉灰泥建筑,那些向四周延伸的游廊屋顶,那些幽香四溢的花园,那些一望无际的乾净沙滩以及波光粼粼的大海。

我没去那里,但我来到山上的那些花园。我站在他也到过的那些悬崖上,眺望远方森林覆盖的群山,倾听海风吹过、唠啪响的椰子树枝的声音。

他对我讲过这些山吗?在这里你能一眼望到深不可测的谷底,邻近的山坡显得离你特别近,好像一伸手就能摸到,尽管它们实际上离你很远很远。

我想他没有讲过。但他曾形容过那些花朵,那些开着小小花朵的虾衣草,那些兰花树和宣、百合花。对,就是那些鲜红的百合,长着娇纤细的花瓣。还有那些躺在深深的林间空地里的蕨类植物,那伙硕似的极乐鸟和又高又的褪柳,以及那些落北美的黄喉树莺、开着小花朵的凌霄花。

他说过,我们应该一起步行去那儿。

好,那就去吧。脚踏在砂梁小路上,发出轻轻的嘎吱嘎吱声。唉呀,哪儿的椰子树也没有长在悬崖峭壁上的椰子树看上去这么美:高高的,随风摇摆。

我等到‮夜午‬过后才降落在那座海星般的海滨旅馆上。庭院里像他说的那样,种粉红的杜鹃花和腊似的大象耳果树,以及暗绿有光泽的灌木。

我穿过那间空黑暗的餐厅及其敞开的长门廊,来到海滩上。我在浅海里向前游很远,以便从远距离回头看那些建有有顶台的游厕平房。我马上发现了他。

通向那个室外小餐厅的大门敞开,黄的灯光洒在这块铺设地砖并圈起来的小空地,照亮上面的彩桌椅。在室内,好像在一张灯火通明的舞台上,他坐在一张小写字台上,面对黑夜和大海,正在一台笔记型电脑上打字,那“滴滴嗒嗒”细密的打字声在寂静中传得很远,甚至盖过慵懒柔软、堆着泡沫的花絮语。

他赤身体,只穿着一条白的沙滩短。他的皮肤晒成古铜,好像整天躺在光下。黄的光束照在深褐的头发上。他赤的肩膀和光滑无膛泛着油光。他部的肌很结实,大腿和小腿背上也泛著淡淡的金光泽,他的手背上长著一层细密的茸

我活的时候甚至没有注意到这层茸,也许是我那时不喜。我也不知道。而现在我很欣赏它。他显得比我穿这个身体时更苗条一些。对,那身上所有的骨骼都更明显,符合现代健康的标准(所谓为了时髦而节食)。他符合这标准,他的身体符合,我想两者都符合这种标准。

他身后的那个房间很别致,具有那个岛上的乡土风格,巨大梁柱的屋顶,玫瑰地砖的地板。上铺着柔和淡单,上面印着锯齿状的印第安人的几何图形,显得很快。大立柜和五斗柜都是白的,上面有鲜的花朵图案。许多盏简朴的台灯放出明亮的光辉。

见他坐在豪华舒适的环境中,打着字,黑的眼睛里闪着智慧的光芒,一副学者派头,我不笑了。

我又靠近一点,见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手指甲修剪过,也许还是请指甲修剪师做的。他的头发还是又厚又长、松曲的一团,和我心大意穿这身体时一样,但它也经过修剪,显得很有型。他那本歌德写的浮士德摆在他旁边,打开着,上面样放着一杆钢笔,许多书页都摺了角,或夹着作记号用的小锟纸条。我仍不慌不忙观察着他,又见到他身旁摆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酒,一只厚底水晶玻璃酒杯上食致的雪茄烟。这时他抬起头来,看见我。

我站在沙地上,就在那有水泥矮围栏的小门廊外面,但在灯光下很显眼。

“莱斯特。”他小声惊呼,脸上顿时容光焕发。他马上站起来,迈着我悉的优美步伐朝我大步走来。

谢上帝你来了。”

“你真这样想?”我说。我想起在纽奥尔良的那一瞬间:我注视着那个体窃贼匆忙走出世界咖啡馆,并想到那个身体可以像豹子一样快速移动,而里面却住着另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