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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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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起时,我已坐在了世界咖啡馆,并在想我怎样才能钻进我的楼顶套房?考虑这个问题才不致使我完全气。难道忧虑、有所担心才是凡人活下去的关键?嗯。怎样才能进入我那豪华的小套房呢?是我亲手把那楼顶花园的入口安装上一道不可逾越的铁门。是我把那阁楼小屋的门加上一道又一道复杂的锁。窗户也安上铁条,以防止凡人入侵。至于凡人怎么可能到达窗户,我却从来没考虑过。

啊,好的,我得通过那道铁门进去。我得对这座楼的其他租户下一番嘴上功夫——他们全是那金发法国人莱斯特-德-莱恩康特的租户,而他待他们一向都很好。我得让他们相信,我是他们房东的一个法国亲戚,是来趁他不在时替他看房子的,所以我得不惜一切代价进去,哪怕用铁橇!用斧子砍!用电锯锯!照这个时代的话说,就是用技术工具。总之我得进去。

然后我怎么办?抄起一把厨房的菜刀(虽然天晓得我不需要厨房,但里头还是有这类东西)割我的凡人喉咙吗?

不。我要呼叫大卫。现在你在这世界上没有别人可以依靠。可是,想想大卫不知会怎么骂我呢!

我必须不断考虑这类事,否则马上就会陷入绝望难以自拔。

玛瑞斯和路易都把我甩了。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们拒绝帮助我。呃,不错,我曾嘲笑过玛瑞斯。我曾拒绝过他的智慧,他的陪伴,他的统治。

是啊,这就像凡人常常说的那样,是我自找的。是我向那个体窃贼出让我的强大威力,从而铸成这个让人笑的大错。是的,我再次为我犯下这样可怕的错误、为我的鲁莽试验到愧疚,但是我并没想过完全不要我的威力并当个局外人呀!这是别的血鬼最清楚,他们肯定明白。但他们这是派玛瑞斯给我判罪,让我知道我这样的结果——我被开除了!

可是路易,我英俊的路易,他怎么也敢把我一脚踢开!我原来一直是为路易两肋刀的!我一直那么信赖路易,指望他在今夜输血给我、让我重获强大威力去追寻那偷体贼的!

哦,上帝,我已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坐在这闷热的咖啡馆里,喝着咖啡——呵,这咖啡味道不错——吃着甜点心,再也不幻想恢复我在那黑王国里的光荣地位了。

我对他们恨之入骨,我多想向他们复仇!但这一切又怪谁呢?只能怪你莱斯特——现在成了俗人的莱斯特,六尺两寸高,棕眼睛,黝黑的皮肤,一头松曲的棕头发,四肢肌发达,但另一场严重的免费冒也会使你生病、虚弱。这个莱斯特还多出一条忠实的大狗莫约。这个莱斯特在苦思如何捉住那个在逃的魔鬼,他不像通常那样偷走你的灵魂,而是骗走你的体,你可能已被摧毁的体!真不堪设想!

理智告诉我,现在筹划什么尚为时过早。再说,我对报复从来没有太大兴趣。报复是那些多少遭到失败的人心的事情。而我还没有给打败。没有!考虑取胜还比筹划报复有趣得多。

啊,最好想一想那些局能改变的小事。大卫一定会听我倾诉,他至少会给予我建议!但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两个凡人岂能跟踪得了那个该死的魔鬼?唉…

而且莫约也饿了。它正睁着两只聪明的褐大眼睛仰视着我。咖啡馆里的人都惊奇地看着它,远远地躲着它,觉得这个茸茸长着黑口鼻、拉着粉耳朵、长着巨大爪子的大家伙不吉利。真该喂喂它了。毕竟那句老话说得对。这条大狗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们把撒旦抛下地狱时,他也有条狗吗?不过我很明白,倘若他有,那狗一定会跟着他下地狱。

“莫约,我该怎么办?”我问它。

“一个凡夫俗子怎能击败血鬼莱斯特?那些血鬼元老是不是真把我那优美的身体烧成灰?这是否就是玛瑞斯赶来的目的——让我知道一切都已结束?噢,上帝。在那恐怖片里那巫婆说什么来着?你怎敢对我这美丽的恶下这番毒手?唉,我又发烧了。一切都将顺其自然进行下去。我这就要死了!”可是天上的主呀,请你看光正静静地普照大地、洒这些泥泞的街道吧!请你看我这既褴褛又人的新奥尔良,正沐浴着绮丽的加勒比海风光醒来吧!

“莫约,咱们走。现在该去闯入我的住宅。然后我们就会暖和并好好休息。”我在那古老的法国市场对面的那家餐馆停了一下,给莫约买了一堆骨头。应该够了。那个好心的女招待给我装一袋昨晚的剩饭菜,还热情地向我保证,这狗一定会特别吃。先生您呢?您不想吃点早饭么?你在这美丽的冬天早晨难道不饿吗?

“宝贝儿,以后吧。”我把一张大钞拍在她手里。我还有钱,这是我的一个安。至少我现在认为我还有钱。在看见到我的电脑并亲自追查到那个可恶骗子的行踪之前,不敢肯定这一点。

在街沟里,莫约毫无怨言地大嚼着它的早餐。这就是你的狗。你为啥不天生就是条狗?好了,我那阁楼套房到底在哪儿?我只好停住脚步慢慢想,然后拐个弯走出两个街区,再走回来一点,这才找到它。虽然现在已是天空湛蓝,光灿烂,我却越来越冷,因为我几乎从未从街上走进这栋楼。

踏进楼里很容易。杜缅大街上的楼门不难推开,再使劲撞上。不过那道铁门才是最难对付的。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地迈上楼梯。莫约已先我窜了上去,好心地在每一个梯口平台等着我追上。

我总算看见了那道门的铁栏杆。可光从楼顶花园照进楼梯井。碧绿的象耳果煽动着大叶片,严寒只冻坏它们的一点边缘。

可是这把大锁,我怎样才能把它开呢?我在琢磨着需要什么工具,一技小炸弹行不行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大约五十英尺开外看着那扇门,而且那门竟然是开着的。

“上帝,那混蛋已经来过了!”我嘀咕。

“该杀的。莫约,他已经洗劫过我的窝。”当然这样也好,说明我还有希望。说明那家伙还活着,别的血鬼还没有把他除掉?我仍能追杀他!但要如何办呢?我气得踢那扇门,顿觉腿脚一阵疼痛。

我抓住门,使劲摇晃,但它牢固得同我当初把它设计的一样!像路易这样娇弱的血鬼都不可能破门而入,更不要说一个凡人。毫无疑问,路易没有碰过它,而是像我那样,都是从天而降,从楼顶进入我的住宅。

好了,别想了,还是赶快点工具橇门,看看那混蛋把我家里破坏到什么程度。

我转身要走,可就在这时,莫约大叫起来。有人在我的屋里活动!我看见一个身影映在门厅的墙上。

不是那个体窃贼,这不可能!那又是谁呢?

这疑问一眨眼便水落石出。大卫出现了!是我可的大卫,穿着一身深呢西装和大衣,正以典型的好奇和警觉的表情远远窥视我。我高兴极了,在我这该诅咒的漫长一生里,从未如此高兴见到一个凡人。

我马上大叫他的名字,接着用法语向他宣布我是莱斯特。请你快打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