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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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阿密——血鬼的城市,这是落时分的南海滨。在草木茂盛、温暖无冬的这一年冬天,它清洁、繁荣,灯火通明。从平静的海面上吹来柔和的海风,吹拂过黄沙滩的黑边缘,给在宽阔平缓的人行道上快活玩耍的一群群凡人儿童带来凉。
在车辆急促而发和的喧嚣和鼎沸的人声,行进着熙来攘往的人群。穿着入时的小伙子豪迈地展示着练就的肌,小姐们也为自己的曲线和中的现代肢体深自豪。
曾是老年人暂住地的老式办泥旅馆已被修茸一新,涂犹如彩粉笔的漂亮颜,霓虹灯以雅致的手写体炫耀着新的店名。在餐馆的天门廊铺着白桌布的餐桌上,点点烛光晃动摇曳。瓦蓝铮亮的大型美国轿车沿着林荫大道驱散人群,缓缓前行,司机和乘客都注视着眼花的人,懒洋洋的行人不时把通堵。
遥远的地平线上,大团白云如同群山,耸立在星光闪烁的无垠苍穹。呵,蔚蓝天和慵懒的南国碧空总让我叹为观止,心旷神怡。
朝北望去,迈阿密新海滩上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蔚为壮观。南面和西面,市中心的钢梁摩天大厦鳞次栉比,沸腾的高架快速路纵横错,繁忙的港口船来轮往。许多小游艇飞速行驶在市内网状运河波光粼粼的水面。
在珊瑚角的安静整洁的花园,无数盏电灯把杂漂亮的红瓦屋顶小别墅照得通亮,一汪汪游泳池水泛着绿松石般的波光。幽灵们在巴尔提摩漆黑的大厅里漫步。大的美洲红树甩开古老的枝干,把宽阔清洁的街道给遮掩起来。
在椰林区,来自不同国家的购物者挤豪华饭店和时髦商业街。一对对情侣在各自的玻璃墙公寓的台上亲热,众多侧影探头向宁静的海湾。汽车在热盟的公路上川不息,穿过婆娑起舞的棕榈树和婀娜多姿的鸳鸯树,驶过一座座前面有花式铁栅栏上门、披挂着红和紫叶子花的混凝土宅第。
这一切就是迈阿密,一座水城,高速城,热带花卉城,风光旎之城。我定期离开我在新奥尔良家乡,最常造访的地方就是迈阿密。在它人口稠密的大街区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种族、不同肤的男男女女。在这里你可以听到意第绪语,希伯莱语,西班牙各语言,海地的方言土语,拉丁美洲的方言土语,以及这个国家最南方和最北方的方言。然而,在迈阿密表面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威胁、绝望和贪婪;这里有大都会的那种深沉而平稳的脉动——那种折磨人的能量释放和永无休止的冒险。
迈阿密永远没有黑暗的时候,它永远静不下来。对本血鬼来说,迈阿密是一座极好的城市。它总会把某个凡人杀手给我,虽然总是某个古怪、恶的宵小。我只需消耗他的记忆,他的血,他就会向我坦白待一打谋杀罪。
可是今夜我要追捕的却是个大猎物,是熬过“大斋节”的饥饿之后,迟来的复活节盛宴。这次我要追捕的是人类中一名出的“常胜将军”他那可恶的犯罪伎俩在凡间执法机构的电脑档案里存有数十页之多的纪录。他是个隐姓埋名的神奇人物,怀敬畏的报界给他起了个闪光的绰号:“后街扼杀者。”我渴望猎捕这样的杀手!我真庆幸这样有名的杀手现身在我最喜的城市。幸好他在那些后街六次作案所杀害的,都是些大批涌到这个温暖宜人地方度过晚年的病弱老人。嘿,我本想横跨大陆去收拾他,没想到他却在这儿等着我哩。只有二十位犯罪学家详细编篡他的犯罪史(全都被我透过新奥尔良家中的电脑轻易到手)。不仅如此,我还在里面偷偷补充几条关键的资料:他的姓名和凡间住址,对像我这样有读心术的不朽者来说,这是雕虫小技。我透过他做的血腥梦魇找到他。而今夜,我就要愉快的以一记险无情的拥吻结束他辉煌的犯罪生涯,无需做任何道德上的解释。
呵,迈阿密,你是上演这出耶稣受难小品的最佳地点。我总是顺着回新奥尔良的原路来到迈阿密。目前我是在荒蛮花园的繁华角落里狩猎的唯一血鬼。正如你所见到,其他的饮血者早就抛弃了这个是非之地,只因为它们互相不能容忍,而我也不能忍受他们。这样更好,把迈阿密给我一个“人”看管。
坐落在海洋大道的公园中心饭店是一所小巧玲楚的漂亮旅馆,我现在就站在我的套房窗前,不时用顺风耳扫描周围的客房,听监那些有钱的游客享受这份难得的与世隔绝——距离繁华大街仅咫尺之遥的清静与隐蔽。它是我此时的香榭丽舍大街,我的维内托大道。
我将猎杀的对象已经准备好,从他间歇和片断的梦幻世界进入实际的谋杀领域。哦,该更衣去击我梦寐以求的对象。从七八糟一大堆新打开的纸箱、手提箱和皮箱中间(我通常是这样),我挑选一身天鹅绒的灰套装。我一直穿这套服装,尤其是它的布料很厚,略带光泽。我得承认,在这样热的夜晚穿它不太合适。不过,我觉冷热的方式与人类不同。那件上衣很瘦,有窄窄的翻领,颇像紧的骑装上衣,说得更准确些,像那种古雅的老式男上衣。我们不朽者永远喜穿老式的服装,那使我们回想起我们人类生涯。有时,你仅凭一个血鬼的服装,就能判定他的真实年龄。
对我而言,着装还有个质地的问题。十八世纪的衣料光彩照人!我受不了衣服没有一点光泽。而这件漂亮的上衣配上简朴的紧身丝绒就十分适合我。至于那条白丝绸衬衫,料子软得可以把它在手里攒成一个球。对我这坚不可摧却又非常的皮肤,除此之外还需要穿别的什么贴身内衣吗?接下来是我的靴子。嘿,它们是我近来穿过的漂亮鞋子之一,因为极少接触大地,所以鞋底完好如初。
我通常把浓密发亮的金发热散成齐肩的发。在凡人眼里,我看上去像什么呢?我真的不知道。我总是戴副墨镜遮住我的碧眼,惟恐眼波会随时勾去众人魂魄(真让我烦恼)。在我那双纤细雪白、容易秘密的明亮指甲上,我通常戴着柔软的灰皮革手套。
哦,给我的皮肤来一点油的棕褐伪装。我把这种溶剂均匀地涂在颧骨,脖子和膛等暴在外的部位。
我在镜子前端详着这件“成品”它充着不可抵御的魅力。怪不得在我短暂的摇滚歌手生涯中,引起过这么大的轰动。作为血鬼,我也一直所向披靡,大获成功。谢天谢地,我在空中漫游时并没有变成隐身者。作为一个云端之上漂泊的者,我轻飘得犹如风中尘埃。每当我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哭。
捕捉大猎物总是把我带回现实。跟踪他,守候他,在他们将杀害下一个目标的紧急关头抓住他,然后像你一样,一点点令他痛苦地打击他的罪恶,同时透过他那龌龊灵魂的镜头,窥见他以前所有的牺牲品…
请你不要误解,我这么做不是出自什么高尚的动机。我并不相信把凡间弱者救出魔掌真能拯救我的灵魂,我杀的人太多了——除非你相信义行的威力无穷,可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相信它。我只知道我相信一点:一桩谋杀的罪恶无穷。而我的罪恶就像我的美貌一样永恒。我不能得到宽恕,因为没人能饶恕我的所作所为。
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无辜的人从他们不幸的命运中解救出来。我还喜收编我的凶手,因为他们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同类。况且,他们为什么不该死在我的怀抱里、而偏要给某个宽大为怀、从不伤害任何人的可怜凡人呢?我有我的游戏规则,我按照我制订的规则游戏。我还暗下决心,这次我不会横尸遍野,我会努力照别人一贯命令我的那样行事。不过…我还是喜把死尸丢给当局去处理。我喜在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打开电脑,阅读验尸报告的全文。
突然,一辆警车缓缓从楼下驶过,打断了我的思绪。里面的警察正在谈论我的杀手,说他很快就要再次行凶,说他的星座已经各就各位,月亮也已升到合适的高度。攻击很可能一如既往,将要发生在海滨的一条小街。问题在于:他是谁?怎样制止他?
七点钟了。数字钟上的萤光符号显示七点,我自然也知道时间。我闭上双眼,把头稍微歪向一侧,酝酿情绪,准备全面施展我特别讨厌的魔力。首先是我的听力再次加强,就像扳动一部现代科学仪器的开关。顿时,世间的嗡嗡嘈杂变成地狱般的大合唱:充着嘎嘎大笑和嚎啕大哭,充斥着谎言,痛苦的呻和胡的哀求。我捂住耳朵,仿佛这样就能制止这一切。最后,我关闭了这个功能。
渐渐地,我又看见人们的头脑中冒出无数模糊和重叠的思维意象,就像亿万只鸟儿摇曳着翅膀飞上天空。快给我那个杀手,把他的形象给我!
他出现了,在一间暗的小屋子里,和我这间大相径庭,但距离这里只有两个街区。他刚从上爬起来,廉价的衣衫皱巴巴的,糙的脸孔着油污,伸出一只神经质的手去掏衬衣口袋里的香烟,然后又把它垂下——忘了把烟放在哪儿了。他是个胖子,脸上的五官没有棱角,目光充呆呆的忧虑,或是淡淡的燠悔。
他并没想到穿得体面点去赴他渴望已久的“筵席”现在他刚醒来,不堪噩梦重负的心脏狂跳不已,使他几乎垮掉。他使劲晃动全身,油腻腻的蓬松头发遮住倾斜的前额,两眼活像两盘黑玻璃球。
我在房间的影里一动不动地静静站着,继续跟踪此人。只见他走下通向后门的楼梯,走出房子,来到柯林斯林荫道绚丽的灯光下,路过布尘灰的商店橱窗和凹陷的广告牌,向前走去,朝着他渴求的那个未经挑选却又在所难免的目标走去。
那位幸运的太太是谁?在城里的这同一个沉闷的地区,她穿过傍晚稀疏而情绪低落的人群,正在盲目但执着地朝这个可怕的人走过去。她手里提着的棕纸袋里是不是装着一盒牛和一棵莴苣?她若是看见躲在角落里的凶手,会拔腿就跑吗?她会十分怀念自己盖在海边的老家吗?也许她曾经很心意足地住在那里,可是却让建筑师和装饰商们把她赶离海边,住到那些布裂、墙纸剥落的旅店。
这位龌龊的死亡天使在最终发现她后,又会怎么想呢?她会不会使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神话中的那位泼妇,将他打得失去知觉、恍若升入潜意识中的噩梦神殿?还是我们想得过多?我是说,有这样一类杀手,他们本不把幻象与现实联系起来,无论记住什么,过几天准忘。但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的受害者不值得把命丢在他们手里,这些杀手都很值得让我会晤。
唔,我要在他伺机对她下手之前掏出他害人的心脏,他得把他的一切都给我,乃至生命。
我缓缓走下搂梯,穿过华丽典雅、布艺术品,富有杂志封面魅力的门厅。能像个凡人那样行走,推开一扇扇门,并遛到室外,这种觉真好。我挟在晚间散步的人群当中,沿着人行道朝北走去,两眼自然地扫过那些重新修缮过的旅馆及附属的小咖啡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