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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门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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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名字叫格林我睡了一会儿,糊糊就听得有敲门声,小狼一个翻身跳下沙发就缩进了底。

亦风来了,他神慌张地说:“你刚给我打电话又不吭气儿,我听电话里动静很大,啪的一声挂断就再也打不通了,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赶紧跑过来看。”

“哦,小狼刚才玩手机来着。”我笑了“你怎么那么紧张啊?”亦风提心吊胆地叹口气,进屋坐在沙发上:“你一个人跟狼在一起,我怎么不担心?我最近老做梦,梦见你睡觉的时候一只狼照着你的脖子咬下去。”小狼已听见是抱过自己的亦风的声音,立刻从底下跑了出来,皮球一样滚到亦风跟前,张开小爪子把他的腿抱了个结结实实,一边哼哼唧唧撒娇,一边把肚子翻过来左扭右扭地让他摸。

“它还记得我?”亦风有些惊异,小狼仅仅见过他一面。我微微一笑,在亦风身边坐下:“它记好着呢。把肚子亮给你了,还不摸摸它?”亦风的心微微一动,伸手触摸到了小狼细的光滑肚腹,如同婴儿般的奇妙触令亦风紧张的表情顿时舒展。小狼用前爪愉快地捧着亦风的手掌摇来晃去,后爪子舒服得直抖。

亦风避开小狼尖利的爪牙,轻轻地把它抱在怀里,目光里浮现出少有的温柔:“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呢。”

“那你怎么叫它呢?”

“呜、呜、呜、呜…”我叫了几声,小狼立刻朝我身上爬过来。

亦风惊异地耸耸眉,学了几声,小狼歪着脑袋看他:“听不懂。”一番努力后,亦风苦笑着:“我学不来你的声音啊,看它这么聪明,像个孩子一样,咱们给它起个名儿吧。”我心里漾起一阵动,名字是一种认可,是一种亲密情的维系,如果一个动物在你身边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想过给它起,那么在你的心里,它不过就是个囚在身边的牲畜,哪怕好吃好喝山珍海味地喂养着它,可在潜意识里你并没有把它放在与你平等的位置上来,这样的缘分来时无心,去亦无情。而有了名字,就意味着有了归属;有了名字,就有发自内心真切情的萌芽。亦风要给它起名字就意味着接纳了它。但起名却真是个费脑筋的活儿。

“叫阿狼?”我省事儿。

“最好别带狼字,出门咋叫啊?还怕不够吓人?低调,低调!”

“黑豹?”

“你就在动物园里转圈了是吧?那叫盗用,你家博美就是个例子,好好的狗要起个‘狐狸’做名字,让人半天反应不过来。”我俩有一搭没一搭地坐在那儿起着名儿,小狼夹在中间,一会儿看看他,一会儿看看我,坐在我膝盖上好奇地听着,翻过后爪子挠着小脑袋,打着呵欠似乎也没听到令它意的名字。无聊之余爬下地开始撕咬起拖鞋来。

阿狼、闪电、黑豹、月光…最后我们定下叫“格林”那是“二战”时候纳粹一个元帅的名字,虽然最终战败,却也不得不说是个狠角,好战是他的本,狼的天生狠劲和好斗跟格林如出一辙,而且格林也是一个狼养狼的人。

我喜这个名字,还因为格林兄弟《小红帽》的童话不知影响了多少人从小对狼的偏见、莫名惧怕与仇视。狼外婆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从前纯粹为了娱乐而编造的故事变成了主意识,偏偏这些欺骗人的概念却向着毫无防备、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灌输,在最初的时候就影响了他们对客观事物的判断。我会重新为格林写一篇属于它自己的真实的“格林童话”记录它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英文就叫green,就像它眼睛的颜、草原的颜。或许男人和女人的想法的确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难得这样殊途同归。

“格林!”我们一声声呼唤着,小格林翻身起来抖抖发,亲昵地跑了过来,把伤痕累累的拖鞋还给我,对我俩又亲又,显然它也喜这个名字。

“回家吧,你一个人在这里我很担心。”亦风说。

“我回去了小狼怎么办?”

“每天来看它,给它送饭啊。”

“那不成探监啦?我离开一会儿,小狼都到处找我。而且资料上都说了,狼妈妈可是相当负责的,在前三个月里,母狼除了喝水,可是寸步不离照顾幼崽的。”

“那要是‘母狼’自己都饿死了呢?光啃饼干能过子吗?”亦风气呼呼地来回跺着脚,拿起钱包钥匙,一开门走了出去。

“你去哪儿?”亦风头也不回地扬扬手:“‘公狼’给你们‘打猎’去!”一阵淡淡的暖意在我心里慢慢开来,格林又多了一个人的疼

转天一早起来收拾了一下,我打算出门重新买一个体温计,原来那个电子体温计早就被格林咬得“神经错”了,上次测量下来一看:40℃,把我吓了一跳。重新测量再看:80℃,这明显在“谎报军情”嘛。有些号称高科技的东西实在太过脆弱了,还是买只传统的体温计比较靠谱。当然,做电子体温计的人估计也想不到这仪器还要过狼牙这一关。

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从接回格林那天起,我就寸步不离地陪着它,今天看它还在忘我地陶醉于和马桶刷子的戏耍中,我就悄悄掩上门,下楼去买体温计。格林尚小,虽然调皮,估计破坏也不大。我决定匆匆出门,快去快回。

等我回来开门一看,不由大吃一惊!半个小时的光景,屋里全了套: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脚线被抠了出来,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厕所里的卫生卷纸被拖出来老长,像接国家元首的地毯一直铺到了台,面巾和记本被撕得地都是,洗衣机和电冰箱的电线都被咬断了。更让我吃惊的是,洗衣机竟然从原位置挪出了一米多远,不知道小小狼崽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拖动它。洗衣机后面的墙上赫然被撕咬出一个大,那是用塑料挡板遮住的水表监测口,小狼一定对冷黑暗的情有独钟。冰箱面上的薄膜被抓扯得惨不忍睹,电视打开了,咿咿呀呀地放着广告。电脑的鼠标被拽下来甩在地上,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瓶翻倒了,滚在桌子边上,里面的蜂所剩无几。

格林着大肚子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还伴随着一点小小的鼾声,胖嘟嘟的股下面还着已经被掏出电池的电视遥控器,它的嘴上脑袋上沾了黏糊糊的糖,真是一个甜梦啊。听见开门声,格林半眯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尾巴简单地摇了摇,算是打了招呼:“老妈,今儿的午饭俺自己搞定了。”显然干了这么一番“大事业”它累了,又接着睡去了。

它是怎么爬上沙发的?一看沙发前面的纸盒子,我明白了,这家伙从底下把装台灯的纸盒子拽出来,放在沙发前面,垫脚高度正好先爬上纸盒再上沙发。可是将近一米高的桌子格林又是怎么爬上去偷吃蜂的呢?实在令我费解,唯一的解释就是借助旁边的报纸架了。

都说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可以学会任何东西,不到一个月格林就能如此聪明地利用环境,看来这话真的有道理。今天,它用自己寻来的香甜蜂代替了牛,填了饥饿的小狼肚子,而我则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片狼藉”收拾完被格林破坏的屋子,格林的蜂也消化得七七八八,开始爬下沙发来。我拿了一个生蛋滚到它面前。

格林第一次见到蛋,有点不知所措,但本能告诉它,这是可以吃的东西,几番嗅闻和拨来滚去之后,它还是拿这圆滚滚的物件没办法。我抹了一点火腿肠的味在蛋壳上,它的劲头更大了,把蛋叼在嘴里,四处想办法。一个不留神,蛋从嘴里滑落,掉在地上,磕出一道,淡淡的腥味从中渗出,格林更兴奋了,围着蛋直打转,似乎琢磨出了一点端倪,它把爪子蛋上,略一用力,滑滑的蛋就迅速被弹出,撞在墙角,破了!格林兴奋地跑过去出的蛋黄蛋清,连蛋壳也一并嚼碎下,直到把地板都干净,无限享受的样子。此后我每天给它一个生蛋,由它自己玩够了以后吃掉,这对它迅速发育的耳朵很有好处。

我为格林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都留下了珍贵的照片,格林对我的照相机尤其兴趣,每次我蹲下来拍照的时候,它就会迅速跑过来对镜头又闻又,结果好多照片拍出来的都是一张茸茸的嘴和夸张的大鼻子,相机镜头也常常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