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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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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帕克夫妇已经开始居住的那片林中空地,生活在继续着。这一片空地蚕食着越来越多的树木。树木砍倒之后留下的树桩已经开始在烟火与灰烬中消失。或者像衰老的牙齿,一点儿一点儿地烂掉。但是还有那么一两圆木长节瘤,巨大而笨重,拿它们没有办法。妇人有时就坐在那上面,一边晒太,一边剥一盘豌豆荚,或者晾干她那光滑的秀发。

有时候,那条红狗蹲在那儿,瞅着这位妇人。但不像对男主人那样亲切。要是她叫它,它的一双眼睛便变得茫然若失,目无所视。它属于那男人。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她虽然曾经应允要给它取个名宇,但一直也没取。它还是“你那条狗”它在树桩和草丛中间走动,动作僵硬:抬腿也不灵活。有一次,它踩死她在屋下种的一棵小小的倒挂金钟。盛怒之下,她朝它扔过一个硬梆梆的胡萝卜。但是没有打中。它继续对她不予理会,甚至在它高兴的时候。它伸着舌头,因为嘴里有种笑意,那舌头越发显长。不过,它并不是为妇人而高兴。它儿就不看她。它着它的部,或者顺着鼻尖儿,瞅着天空。

男人拿着斧子、镰刀或者锤子干活儿的时候,那条狗从来不离左右。他有时跪在地上把他在麻袋下面培育出来的菜秧栽到地里。早晨,那些没有被野兔吃掉的小白菜亭亭玉立。头几年,在天气晴朗的早晨,在这些白菜尚未晒蔫儿之前,它们在和煦的光下面的风姿,在这位妇人心中留下的印象,比任何东西都更加鲜明。

小白菜的叶子很快便长出纵横的叶脉。在寒霜融化的早晨,它们也变得软绵绵的。那淡蓝和淡紫的叶在大地温馨的气息中,和水银似的珠,和明媚的光溶为一体。不过菜叶总是往紧里裹,晚些时候,在灼热的光照耀之下,小白菜已经变成叶肥厚的、有抵抗能力的菜球。直到终于长成个头大、恬静安谧的卷心菜。它们都有菜心以及柔软的、裙撑似的绿叶。每逢中午,菜地里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卷心菜的味道。

当寒霜融化,太升起,沸腾的血在血管里安静下来的时候,如果妇人走过来站在男人身边,他就告诉她,他是怎样在一排排卷心菜中间锄草松土的。

“不是那样,”他说“因为你把杂草给埋上了。应该这样。”倒不是因为非得教给她不可,或者她真在听他唠叨,也并非他不明白这一点,而是为了让她果在身边。落霜之后,土地松软疲惫。在手指像爪子一样又挖又创,直到冻麻木了之后,两个人能呆在一起形影相伴,确实妙不可言,充一种柔情。用不着特意听什么或者说什么。他觉得到她的温馨。她戴一顶大的旧草帽。滚边断线的地方,草帽辫儿都磨破了。戴上这顶草帽,她的脸显得又小又白。不过她的身体丰了一点。转身的时候,不再那么颤巍巍的了,或者叫人担心是否会折断肢。她的肌肤正在变得,也变得讨人喜了。

“不是那样,是这样。”他说。

他已经不再是教她松土了,而是教她在一行行卷心菜中间走路的时候,身体应该如何动作。因为他堆起一个个圆土堆当苗,她走起来很不方便。她的行动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铲那融化了的泥土时,他并不经常抬起眼睛,但她的身影好像就在他的怀抱之中。

就这样,他又授教于她。她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有时候,咬一口面包之后,她便从盘子上面抬起头,嘴里的就和他说话,声音时断时续。等只剩下他自个儿的时候,他仿佛又听见并且记住了这个声音——有点儿过分贪婪的声音。她确很贪婪,对面包;一旦发现之后,对他的

她的肌肤大口咽着的食粮。她憎恨生活的谋诡计,在她还没有足之前,便把这食粮从她那儿抢走。她常常从窗口向黑暗中望去,听金属撞击和皮革打的声音。看星光之下,大车黑乎乎的变了形的黑影。车上装的卷心菜像座小山。

“我已经把水袋灌了,”她这样喊道。

这当儿,男人揪扯着挽具僵硬的扣带。冰冷的皮条不听他那双手的使唤。他绕着那匹马和那辆大车转来转去,准备卖白菜的旅行。

只是为了说点儿什么罢了。

“三明治下面有一块馅饼,”她说。

清早他走了之后,躺在上,她觉得肩膀头很冷。马蹄在石板上敲出最后几个音符,大车吱吱扭扭奏出最后一支乐曲。人去空,她无论怎样暖被窝,却也暖不回他的身体。

有时候,如果还有事要办或者有东西要买,赶集之后,他还要在外面呆整整一天一夜。

倘若那样,这位被留下来的妇人就又变成一个瘦小的姑娘。在这间空的屋子里,她结婚时那些举足轻重的家具似乎只是些微不足道的火柴。在丛林中的这片空地,她那贫乏的、孩子般的生活令人可怜。她走过来走过去,似乎在洒了砂糖的地上绘地图,或者蹲在渐渐收缩着的矮树丛里,和蚂蚁面面相觑。

有时候,她嘟哝着别人教给她的对上帝说的那些话。

她祈求神情悲哀、面苍白的耶稣向她显一显圣灵。她把牧师的子送给她的那本《圣经》放在丈夫从拍卖商那儿买回来的那张桌面上划有道儿的红木桌上,虔诚地、一页一页地翻着。她说或念那里面的话。她等待着宗教恩赐的温暖、完美和平安。但是要得到这一切,她也许必须做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还没有人教过她。无事可干,她便突然站起身来在绝望之中忙碌着。好像是做一点例行的家务,或者仅只是来回走动一下,就能获得其中的奥妙。她想象着,也许会发现某种恩赐就像一只石膏做的鸽子一样,降临到她的手心里。

但是她并没有得到上帝的恩赐。尽管在教堂的彩玻璃窗下,这种恩赐时常为人们所提及。当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是一个人。要嘛,还有天上的闪电,提醒她生命的短暂。那位悲哀的耶稣是个留胡子的老头。他从丰的面颊里吐出死亡。上帝的慈悲只是表现在集市结束,大车回来时辘辘的车轮声。上帝的便是印在她上深深的亲吻。她的心中充了上帝的,并且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直到这再度离去,她才又记起先前的一切。她是那样地脆弱。

这位妇人艾米·菲宾斯专心一意于她嫁给的这个男人斯坦·帕克。而这个男人呢?这个男人噬了这个女人。这便是他们之间的区别。

斯坦·帕克穿着进城才穿的那套浆洗得硬的衣服,并没有想到由于那种类似吃人的行为,而使他的力气有所增加。当他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就当着别的男人的面,大口咽着,连他自己的躯体也忘得一干二净。他的言词也并不踌躇畏缩,尽管他还是那样慢慢。但这种慢慢已经变成,而且仍将是一种美德。

那城镇是人们做生意,买面粉、砂糖,酗酒、吹牛、说大话的地方。他们还在酒店外面的台下呕吐。就在这儿,大伙儿渐渐认识斯坦·帕克了。他不喜出头面。但问到头上,也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接受别人的意见。人们开始认出他那张脸了。他那双关节打老茧的手,在接过找回来的零钱时,也得到了人们的尊敬。

有时候,他和别的男人们一起站在酒店里,被乎乎的空气和酒后怀旧的气氛包围着,听他们聊天。这种聊天真是没完没了。那些人,有的神情呆滞、蓄着髭,有的肥头大环、嘴上无,有的眼睛碧蓝、脸傻气。这些自命不凡的家伙在酒店里扯起来真是漫无边际,海阔天空。他们的牛rx房总是鼓鼓的,这么好的火腿、这么好的咸、这么好的猪,别人的猪可是无法相比。经过旱灾、水灾、火灾的考验,他们了不起的体力创建了不朽的业绩。他们抓过大鱼、杀过蟒蛇。他们把小公牛摔瘫。他们咬下过烈马的耳朵。他们比别人都能吃、能喝、能输、能赢。在小酒店昏暗、混、七扯八拉的气氛里,他们那嘈杂的声音编造出各自光辉的业绩。那是一种杜撰事实的气氛,一种制造烟雾的气氛。大话像一缕青烟冒出来,游动着,弥漫开来。丝丝缕缕,踯躅不前,终于归于泯灭。如果这烟是从火里冒出来的,半路什么地方,它也会在夸张卖的图案中全然消失。

斯坦·帕克有时候在酒店里听人们这样吹牛,但他并不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生活也变成豪言壮语,说给人家听。他的生活就像现在过着的这个样于也就足够了。因些,当那两扇弹簧门在他背后关上的时候,人们都纳闷,他这张脸是否值得喜,他这个人说不定是那种郁的家伙。斯坦·帕克从那些饰有镂花廊檐的台下面走开,那条一直等着他的狗跟在身后。

班加雷-一这座进行集市贸易的小镇里的生活并没有使斯坦信服。甚至像红的法院、黄的监狱这样一些确凿的证据,都不能将他折服。他赶着大车穿过笔直的大街。男人们在那儿怂恿他们自己去做某种事情。他从那些石头砌成的房屋边走过。姑娘们坐在木兰树下,一边啜着酸溜溜的木莓汤,一边谈着知心话儿。他不时鼻子,似乎是为了赶苍蝇。他的大车吱吱扭扭地响着,傲慢地穿过城郊。他直地坐在车上,似乎在说,他宁愿被人打倒,也不会承认他相信那座城镇。

他常为自己隐秘的存在而微笑,为这种存在中最有意义、最秘密的一个细节——他的子而微笑。

有一次,一位老太太闯进他内心深处这个隐秘的小天地。那老太太戴着一顶皱皱巴巴的帽子,跑到路当中问他;“孩子,请问迪兰尼家在哪儿住?不是斯密史大街就是布罗德大街。我忘了到底在哪条街上了。我记不太好了。他是个大建筑承包商,是从格里博区搬到这儿住的。他的女儿嫁了我妹妹的儿子。”年轻人至少认识迪兰尼。但他皱着眉头说:“老妈妈,我是外乡人。”似乎在脸上套上了面罩。他确实冷不防吓了一跳。他为自己刚才的到羞愧。

“啊,”她说“我寻思你认识迪兰尼呢。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她那下巴上长着胡茬一样汗的脸现出怀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