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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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样一个男人睡前需要酒醒来需要前吻似乎从来没有过清醒和灵魂像我这样一个男人有点癫狂有点认真半带侠骨半带柔情在世间潇洒任我行一个男人像我这样也无妨即使没有人为我鼓掌也不会觉孤单沈庭辉在睡意蒙胧中醒来,下意识中又想起了这首诗。
的确是—首好诗!
他几次都想找到这个教他觉得“深得我心”的现代诗人对面畅饮两杯,一则对他的才情表达赏,同时冀望和他吐一点属于男人的心事…,他还幻想过,也许就此他们结为知己!
但他毕竟没有这样做。原因是,他觉得自己年纪愈来愈大,多少得掩饰一下自己的多愁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首诗并不算是为他量身订做的,是他自己动手把它修改了,这才如此地符合他自己风自赏的特质!他不知道应该到得意,还是必须觉得有些伤,因为人家的诗原来并不是这么写的,人家是说,睡前不需要酒,醒来没有前吻,而且灵魂永远是清醒的…这么些回事,和他沈庭辉的风和风格本完全相反!可也就这等神妙的,原诗经过他自己诚实的—百八十度大修改,竟然完完全全传神地符合他自己。
他不由得不在每次想起这首诗时,又对自己赞叹起来,不,他简直是有点自恋!
对于自己的风、自己的快意人生、挥洒自如等等,他简直陶醉得要命!
炳,可是今天不。
今天想起这首诗,令他觉得厌倦!
身为一个三十五岁的富有单身男人,今天他忽然到悲哀、空虚、失落、颓废…人生的一切都是这等虚无缥缈、不着边际。
他是破产了?被女朋友遗弃?还是做了什么丧失颜面的事登上报章杂志的花边新闻?
不,什么也没有发生,他还是一个随时就能呼风唤雨的富豪,身旁美女围绕,一支电话就可以合法地把一钱变成一块钱、十块钱甚至一百块、一干块!
他之所以突然之间变得这么软弱没劲,全都因为那没来由的多愁善!他是一个道道地地、多愁善的男人。
他像只大海星一样软趴趴地趴在圆形大上,在一堆雪白而香气扑鼻的枕褥之间,他动也不想动,简直颓废到了极点。
“起来嘛,大车哥哥,培蛋三明治和茶都帮你好了,等一下凉了硬了,我可不管!”许宝珊只披了一件透明纱袄,袄内是纯蚕丝的粉内衣,长鬈发斜拢一边披垂左肩,端着托盘,打赤脚,一双羲大利手工制宝石拖鞋七歪八倒,歪在象牙白的长地毯上,卧室内到处纱缦掩垂,花香四溢,简直就是阿拉伯王孙贵族的皇。
“起来呀,大车,我不管你喽!”宝珊又推了他一把,嘟着嘴便把托盘放在头茶几上,坐在边无奈地拨他手臂上又长又卷又软的手。
“嗯…”沈庭辉无奈地呻一声,只想让宝珊确定他还是活着。
她的搔让他有些发,但他懒得反应。不得已,他撑开没让被褥盖的一边眼皮,让自己的眼珠子翻出来,他刚好看见她呼之出的丰房遮住了整个天花板。
这个女人,是他第三十几任还是四十几任女朋友?天啊,想到自己的情人榜名单,他的太就忿怒抗议起来。他唯一能确认的就是她也是他一心想要、不能从缺的一个女人,黄金比例的身材、娇滴的睑蛋…,为什么每一个他想要的女人在经过他的宠之后都变成同一个样子?他是妇情训练班的经理还是玩伴俱乐部的教练?还是一个毁损女人的魔鬼专家?
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到了他身边就变成一个标准妇情,像一盘道地口味的义大利海鲜硬米炒饭,它的味道如出一辙,完完全全没有期待的空间。
他是女人心中理想的猎物。温存、多情、慷慨,只要住他,任你予取予求,不论是他的财富,还是他的灵。
他很清楚这一点,无法自拔,甚至自恋!
“好啦,大车哥哥,你到底吃不吃你的培蛋?这是人家历尽艰辛爬起来做的,你闻闻看,人家身上都是油烟味,你到底领不领情?”宝珊干脆把手像探测器一样钻进他的下去,一边捏著他的宝贝一边俯下身去,把一对丰在他的肩头上擦。
一个宠坏了的、损毁了的女人!她只想把他榨乾,锲而不舍、绝不善罢甘休!
他还是燥热了起来,反身就把她整个下去。
她真柔软!比法国进门的超弹力弹簧垫还有弹。她光滑、细致,而且还热,像一块修炼成了的海棉,要把他得乾乾净净。
这就是他的前吻。
他总不能把人家的好诗改成:“醒来就需要”吧?
“你这贪吃鬼!现在培蛋真的凉透了,看你怎么吃它?”宝珊心意足地任他着,意态人地瞅着他撒娇,她喜极了看他之后的样子,那证明着他对她毫无抵抗力,只能弃械投降!
“你老是要喂我吃双份,不怕我撑死?”他从她身上爬起来,嗅嗅那盘早点就往浴室走。养尊处优的他,自然把端进卧房的早餐当成晨间情调的道具而已。
宝珊完全认同这—点。她本不在乎他会不会吃它。只要他把她最想要的东西给了她,其他本不重要。她喜他的双关语,他足她的无尽需索等于证明了她无时无刻宰割他的魅力,尽管他今天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她也绝不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