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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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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

总不理会人们是喜是悲伤,一迳自顾自地来了又去。

而他和她,仿佛像是陷入了同一张蛛网中的虫子般,绝望地遥望着,不管愿与不愿,每次的挣扎,却都只是将彼此越推越远。

于是刘惜秀越发默默地守在他身边,什么都不敢再多奢求、多贪恋妄前一步。

他则是不知从何时起,像是褪去了身上最后一丝的年少轻狂…情不再浓烈冲动,喜怒不再形于,而是越发冷静淡然理智,沉着得像个她不再悉的陌生人。

刘惜秀隐约觉到,自己好像正在失去他。

可悲的是,其实她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他。

饶是如此,她依然小心翼翼地、一点一滴地试图牵着他衣摆的一角般,只求能够为他打理三餐、为他添饭递茶,在他生命里有着小小的角落立足着,就已心足了。

这一,刘惜秀为了赴得七天一回的赶集,一大早便匆匆忙忙在灶下帮他熬稠了浓浓的一大碗梗米粥,并煎了只荷包蛋,悄悄地送到了他书房桌上,这才出门赶集。

她挽了篮子新捡的蛋到市集去,卖得的几钱银子买了条活鱼,在热闹的镇上走走逛逛,经过纸铺时,忍不住帮刘常君买了几刀裁好的绢纸。

他虽然不说,可总节省着文房四宝用,常常见他写了一面的纸,又翻过面来在透着墨迹的反面上,继续练字。

刘惜秀在整理纸篓时,每每想掉泪。

居然让常君哥哥过着这么苦的子,她算什么好子?

刘惜秀左手拎着活鱼,一手抱着折叠齐整的绢纸在前,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咬牙自荷包里挖出了积存的一点碎银子,帮他买了双新鞋、新袍子。

常君哥哥身量修长拔,虽然青衣布衫也丰神俊朗,有说不尽地好看,可若是换上这簇新的一身月牙绸袍子,想必更加风采翩翩。

不过算算离应考还有近半年辰光,她还是得量入为出才行。

刘惜秀叹了一口气。

真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或是有陶朱公之才,能够将银子钱滚钱、利生利,好教常君哥哥一生衣食无虞。

揣抱着的“战利品”翻过了小山头,顾不得脚酸口渴,她尽快赶路回家,迫不及待想让刘常君换上新衣衫。

才拐过小山路,她气吁吁地一抬头,蓦地愣住了。

咦?她家门前怎么停了辆华丽敞丽的马车,旁边还有两个威风凛凛的长随守着?

刘惜秀心下微困惑不安,放缓了脚步。

“慢着!”其中一名长随见了她,立刻伸臂挡道。

“两位大哥好。请问两位到我家来,有什么贵事吗?”她客气问道。

“你家?”两名长随相觑了一眼,面稍缓。

其中一人开口问:“我们是陪我家大人前来,寻访故人之子,刘家的大少爷的,敢问姑娘是?”

“我…”她小脸微红,“我是他的子。”两名长随闻言愕然,下意识上下打量了一身布衣,面容清秀,毫不出的她。

“你?”其中一名长随冒失地冲口而出,“怎么可能——呃…”刘惜秀心下有些难过,面上还是努力挤出了笑容。

“两位大哥站了很久吗?想必口也渴了,我进去帮你们倒两杯茶来吧。”

“少夫人,奴才们不渴,请少夫人不用客气。”另一名长随礼貌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