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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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凝望着母亲。
良久。
心头难免一阵哀痛。
眼前的这个女人如果不是生我育我的话,怕就不会觉着她可怜,只会认为她可厌了。
我曾不只一次的跟母亲说:“这不是你哭哭闹闹就能解决的事。”我甚至苦口婆心地劝导她说:“你这副样子,完全不具备把父亲争回你怀抱的条件。”我是衷心直说的,并非故意要伤母亲的心,但,自从发现父亲有外遇之后,母亲就越来越似疯妇。
疯在于她那经常发青光的眼神,瞪着人,尤其是瞪着父亲时,就像政治部里的审讯房内,那盏硬照着间谍头脸的强光灯,有种事必要这对方、折腾对方、屈服对方的气势。
疯在于她已经开始语无伦次,说着些难听至极、尖刻到绝的说话,例如,她可以在我跟前对父亲说:“我要给你预备些什么补品吃?上了五十岁的男人要应付狼虎之年的妇情很吃力的,是不是?这就是你现今不再打网球与羽球,改为打哥尔夫球的原因吧!你每早起来是不是都觉得脚软?”这样的说话,出于一个名门望族、书香世代的贵夫人之口,是分外吓人的。
连我这已经是二十六岁的男人,听进耳去都有点骨悚然的难堪觉。
母亲的疯也表现在她的装扮之上。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一眼看到她身上那件本年度法国女服名家路易芳坦尼的心杰作,都几乎忍不住要惊呼起来。
我真要为那位服装大师叫屈。分明是为年华双十,身段玲珑的少女设计的服饰,改由母亲那半老的徐娘来穿,是活一朵鲜花在牛粪上的好例子。
母亲尤其瘦,够不上资格暴的脯被硬挤出来,在人前亮相,其实只在献丑。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胆敢说,在未出事之前,母亲的服饰、言语与行动都矜贵含蓄,一派大家闺秀、玉叶金枝的气势。
如今,不懂得她身分的人会误以为她是个低三下四的货娘。
不是不令人惨不忍睹的。
我没有想过,从美国赶回来,会看到这样的一个女人。
如此恐怖的一个女人,竟是跟我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一个人。
我是为了父母的婚姻关系产生严重危机,才决定回港,看看有什么事我是可以做的,以固令幸福家庭恢复原状。
真的,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再没有一家人会生活得像我们这一家般畅快与圆了。
案亲崔明杰是城内有数的成功企业家,现今唯一能与本百货业匹敌的就是崔氏名下的丽晶百货连锁公司,正好是他这二十多年辛苦经营的彪炳业绩。
母亲是城内著名世家邓宝生的第五个女儿,如假包换的系出名门。二十多年前就已留学美国。书虽念得不怎样出,总也算是在大学里头肆过业、上过课,未曾毕业就因怀了我而跟当时也是留学的父亲结了婚,二人均算是城内珠联璧合,众口称颂的一对璧人。
我是在亲朋戚友的呼与宠之中成长的,自然无风无。
案亲与我一向相处得额外的融洽,我们总是如兄似弟的互敬互,说话从来不多不杂,却相当深入,总能动着彼此的心。
我在父亲毕业的加州大学毕业,一直留在三藩市任事。老板仍是崔明杰,我替父亲看管及发展海外业务,主要是北美的投资与地产。
案亲从来都是得体而值得敬重的父亲。
就是母亲这个角,也算是中矩中规的。
一点点母的噜苏,并不致对我造成反。她给我的自由度与尊重也是相当宽松的。
母亲只会很严重地对我提出过一次要求,她说:“浩源,我不喜孙儿是混血儿。”如此毫无商榷余地的训令,也并没有令我打算顽抗。
而且,作为一个母亲,她从来也不算有太多苛求。
她的愿望也不会为我带来丝毫力,我是儿对洋妞没有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