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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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还是谢谢你来了。”他说,熄灭了烟蒂。
“愿意跳舞吗?”他简单明了的问,跳舞可以缓和人与人间的陌生。
“很愿意。”他们滑进了舞池,开始跳舞。他这才发现,她居然穿着条牛仔,一件米带碎花的衬衫,那么随便,完全不像参加舞会的样子。不管怎样,她并没有重视这舞会,不管怎样,她并没有重视那张纸条!不管怎样,她对这种“介绍游戏”完全不兴趣。但是,不管怎样,当他盯着她的眼睛发现她正毫不掩饰的,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时,他居然有“震动”的觉!不是盖的。不是盖的。接下来,他们居然谈起话来了。大概是她那种不在乎,不认真的态度刺伤了他,更可能,是她那亭匀的身材,姣好的面貌(谢方克梅,没有个母夜叉来捉他)带给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觉得非在这个女孩面前“坦白”一点,非要让她真正认识他一点不可!
“你相不相信,”他说:“我现在虽然和你在跳舞,我心里想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多妙的谈话!是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吗?他说出口就后悔了,世界上有这么笨拙的人,这么幼稚的人,这么虚荣的人,这么不成的人…他的名字叫韩青!
她正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她那细细的白牙齿了。她表情郑重而温柔,她眼睛里闪着幽柔的光芒,深深的望进他眼睛深处去。
“你相不相信,”她一本正经的接口:“我现在虽然和你在跳舞,我心里想的也是另外一个男孩?”他瞪着她,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很驴。
“我不相信。”他说,涸葡定的。
“你该相信。”她点着头。
“为什么?”他摇着头。
“我不会为了一个把我名字都写错的男孩来赴约会,除非我正对另外一个男孩不意。”
“哦?”他睁大了眼睛“我写错了你的名字?你不叫袁嘉佩?”
“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见,你对我一无所知。”该死,他想,真的写错了。他凝视她,凝视着凝视着,突然间,他们同时笑了起来。她的笑那么温和那么潇洒那么动人,使他的心马上像鼓风的帆,充生气活力和冲劲了。
“对不起。”他说,又接了句:“谢谢你。”
“什么对不起?什么谢谢你?”她追问。
“对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写错了。谢谢你的,是你对另外一个男孩不意。”她挑起了眉,瞅着他,好惊异又好稀奇的。然后,她大笑了,笑得坦率、纯真、而快活。
“你是个很有点古怪的男孩子,”她笑着说:“我想,我不会后悔来这一趟了。”接下来,谈话就像一群往水里游的鱼,那么畅畅的开始了。那个晚上,他们谈了好多好多话,好像两个早该认识而没有认识的朋友,都急于弥补这之间的空隙似的。他告诉了她,他是个来自屏东万峦乡的乡下孩子。她告诉他,她出自名门,祖父是个大将军,父亲也才从军中退休,开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军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扬着眉,笑语如珠的说:“我家的家教严肃,从小好像就在受军事训练,家里连谈天说笑都不能随便,可是,就出了我这样一个任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儿。”他盯着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来自两个世界的人,居然会在一个刻意安排的环境下邂逅?
“告诉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说:“那个女孩怎样了?”
“什么女孩?”他怔着。
“你心里想着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睁大眼睛“她呀!”
“她怎么呢?”她追问。追究底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么。”他摇摇头。
“真有她吗?”她怀疑的。
“真有她。”他点点头,很认真:“还不止一个,有好多个!”
“哇!真鲜!”她舐舐舌头。
“啧啧,有那么多女朋友,你的觉如何?”
“烦的!”她笑了,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为她的笑而笑了。然后,时间是如飞般消逝,整个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吴天威、徐业平每次从他们身边滑过,都会对他眨眼睛做鬼脸。他的心喜悦着,从来没有这样喜悦过。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么了,真的不算什么了!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踩在云雾里,那种新鲜,那种从内心深处绽放出的渴望,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虽然,面前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见!那晚,他们还谈过些什么,他都不记得了。连方克梅是什么时候切生蛋糕的,他也不记得了。徐业平唱了好多歌,又弹吉他,反正,他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张犁,距离她家还有一条巷子,她就不许他再送了。她说:“如果让我妈看到这么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准把我骂到明天天亮。”
“哦,”他一怔。
“大学二年级了,还不准男朋友吗?”
“准。但是,要由他们先挑选。不过,”她瞅着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他点点头。
“给我时间。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没关系,我也会给你时间。”
“哦!”她惊愕的扬着眉。
“你这人真…真够狂的!被怪的!再见!”她想跑。
“等一等!”他喊:“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她犹豫了片刻。
“好!”她眼里闪着一丝狡猾:“我告诉你,可是,我只说一次,不说第二次。如果说了你记不住,我就不再说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会说一次。
“听好了!”她说,然后,她飞快的报了一个数字,速度快得像连发机关,而且越报越低,最后一个数字已轻得像耳语。她说:“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说完,她不等他再问,就像闪电一般,转入巷子,飞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灯下,像傻子似的背诵着那数目字,一面背诵,一面从口袋里掏出原子笔,在手臂的皮肤上写下那个号码。写完了,他转身往回走,自信没有记错任何一个字。他吹着口哨,心情轻快。明早第一件事,打个电话向她问好,也显示显示自己的记忆力。他走着走着,口哨吹着吹着,忽然,他觉得有点怪异,越想就越怪异,停在另一盏路灯下,他卷起衣袖去看那号码:“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数一数,整整八个号码。再数一遍,还是八个号码?咸欤∪ū笔械牡缁埃际瞧吒鍪孔郑卫窗宋皇∷筇疽簧吭诘绺四旧稀d歉龃厦鞯摹5髌さ摹⒔苹摹⒘榛鄣呐⒆影。∷故潜凰脚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