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风卷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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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风卷残红不过这个问题的预计和做出准备后,并没有缓解萧博翰的心烦,反而是飞龙会的问题让萧博翰更难于抉择了,自己不想对付飞龙会,特别是在自己马上就要和潘飞瑞展开大站的时候,更不愿意和飞龙会结仇,但这是一件无法摆的义务劳动,萧博翰不拿出手段处理一下,他会成为临泉市道口上的众失之的,包括面前这个苏大小姐的父亲,只怕就第一个不会放过自己了。
今天在出来约会的时候,萧博翰还是决定先让雷刚安约见飞龙会赌场的曲老板,萧博翰想和他谈谈,看能不能找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出来。
苏曼倩却没有萧博翰那么乐观,她柳眉微微的皱了起来,沉思一会:“潘飞瑞未必知道他仓库的事情是你所为,你何不见好收手,找个中间人和他和解一下呢?你恒道集团也是刚刚恢复元气,何必在树强敌?”◇新歌多,音响效果好,服务水准高而享誉临泉市。因为人多,萧语凝要了一间大包房,在vod上点了不少新歌,萧语凝对大家,我这次学了一首本歌,是福山雅治的,名字叫《我的愛》,现在献给大家。
萧语凝的长相、嗓子都好,再加上演唱中倾注了炽热的内心情,直听得大家如醉如痴,心起伏。一首唱罢,萧语凝的同学李玲又把一个男同学推了上去,非要他们合唱一个。
这一对俊男靓女,就站在小舞池中央相视而歌,那自然出的款款深情,美妙和声,让所有的同学都羡慕不已。
之后,同学们据自己的演唱功底,或选唱将、或选魔音,两个麦克被大家抢来抢去,唱了还要唱,个个都成了麦霸。
因为这家ktv就这手好,哪怕你五音不全,鬼哭狼嚎,只要有了魔音伴唱,照样也可以唱得无懈可击,听起来都成了专业级的歌手,到了11点,萧语凝又给大家要了夜宵,有嘉士伯啤桶,香脆腿,还有各式西点。大家玩的更开心了,一直到嗓子都唱得嘶哑肿痛,才宣告结束,一看时间,尽然都12点了。萧语凝这才和大家一起分手,各自回家。
如果不是那双忧郁的眼睛,萧语凝大概不会坐他的车,他在这个寒夜里眼睛充了厌倦和忧郁,他不象别的车主,他们咋咋呼呼,吵吵嚷嚷,然后就象老鹰抓小那样,抓着你的胳膊,非常麻利的就把你提起来,扔进车里边,然后他们打开车表,大大咧咧的问你:“去哪儿?”他不是这样的,他只是轻轻扫了她一眼,就把目光转向了别处,他懒洋洋的吐着烟圈,烟圈慢慢扩展,飘进她的鼻孔,她嗅到了孤独的气息,这气息使他显得与众不同,看上去很寂寞的样子,有鹤立群的觉。他赢得了她的好。
萧语凝坐上了他的车,坐在他旁边,车里正放着钢琴曲,秋的私语,清凉,优美,还有哀愁,她为此而动,在这寒凉的夜,她闭上了眼睛,慢慢享受这觉,于是漫象月光一样倾洒。漫或者就象一坛醇香的酒,让她陶醉,事实上,她本来就有点醉了,在此前,她喝了不少的酒。
但后来萧语凝才知道错了,因为车并没有往恒道集团那个方向而去,对耿容来,绑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一个小小的刀片就可以了,这个有着象诗人一样忧郁眼神的人把刀片放在了萧语凝的脖子上,他:“你跟我走,不跟我走,我会在你脖子上划上一下,在你脖子上,在你脸蛋上。”他的声音很好听,就象善于朗诵的诗人那样,他:“刀片很锋利,我剃胡子的时候,不小心把下巴给剃破了,了不少血。”一切似乎无法选择,她无法选择逃跑。她就象个听话的孩子那样,在那个寒凉的夜里,被他架着脖子,引领到郊外的一个廉租房里,从一楼爬上了三楼,楼道很黑,她的高跟鞋咣咣的响着,孤独的回。
在上楼的过程中,萧语凝在想一个问题,或者,我会被他**。
不过萧语凝并没有太多的恐惧,这有点反常,假如在平时,她自己也不会相信自己还能走的如此坚定,或者吧,她骨子里所固有的黑道大哥的血统,让她并没有过于紧张,同时,她还知道,自己的哥哥萧博翰是一定回来救自己,因为在萧语凝的心中,哥哥是万能的,所以在上楼的过程中,她甚至微笑。
生活就象诗一样,她因为产生了这样的觉而倍觉兴奋。
但是她当然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她平静,从容,甚至庄严,殉道般的庄严,她被自己动了。她幻想着,这会是一场漫的**,她将会被一个诗人**,到时候,她会请求他,尽量温柔些,就象对待自己最的女人那样,温柔一些,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会和他接吻,她发现了,他的口气还是很清新的,他吃了口香糖,薄荷味道的。
她喜这样的味道。
萧语凝这样想,关于生活,应该诗意一些,而**,是生活的一部分,自己没有必要胆战心惊。所以她在黑暗中微笑了,她将享受这一场诗意,这与勇气,与懦弱无关。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个房间,有黑暗到光明的时间很短暂,灯光似乎太明亮了,因为这明亮,耿容吓了一跳。他迅速又把灯关灭,于是四周又陷入漆黑。
耿容也发觉自己过于神经了一点,他轻声问她:“害怕吗?”她到好笑,她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问题显得愚蠢。同时,她觉得有必要重新给他做个定义,可。
在此之前,她的觉是,他是冷静的,象一个杀手那样沉静,而现在,他似乎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他开始变得亲切了,因为他的慌。
萧语凝仰起头,面对着他,当然,她只是凭觉,她面前是漆黑的,但是耿容似乎觉到她在凝视他,他更加慌了,呼显得急促起来,他掏出了香烟,然后摸口袋,似乎摸了半天,终于摸到了打火机,于是他深深了一口气,他开始显得镇定,他将香烟点上,那一刹那的火光太美妙,将他脸部的线条给勾勒得如此完美。
她被这个镜头染,她:“给我一支烟。”耿容似乎笑了:“对不起,我忘了。”他把自己的香烟递给她。
他:“我只有一支了。”然后是这样的,他们一人一口,在黑暗中把那支烟给完了。
透过一明一灭的诡秘火光,他穿透了她,直到慢慢的眼睛适应了黑暗,耿容才发现,自己所绑架的这个女孩,原来是如此美丽,虽然看不太清楚,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但耿容是这样认为的,他:“你烟的姿态很好看,看上去很有经验的样子。”对于这一点,她并不打算否定,从十八岁她就已经学会烟,已经有相当长时间的烟龄,她很懂得如何去体现自己的优雅以及从容,这样会让她显得,成为男人关注的焦点。
她从口里徐徐吐出一股烟,烟雾吐在他脸上。她把烟递给了他,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烟嘴,只是简单了一口,就又给了她。
她想,他很懂得照顾女人。香烟燃尽,四周又重新黑暗。
两人谁都在没有话了,他们都在想着心思,耿容已经在这大半年的漂泊逃亡中,懂得了很多事情,只有在生与死,冰与火,自由和枷锁间,一个人才能明白很多道理。
他也体会到了无论在故事里,还是现实中,每一个黑道大哥成名之前,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中,都会无一例外地有着一些挡住了去路的人。
那些远比当时的他们更有势力、更加凶残、更为彪悍的人。
而想要出头的人,只能用旧势力的消亡来磨亮新生代的号角,踏着别人的身体上位,本来就这条道上不破的铁规,从来都没有天生的大哥与霸王。
耿容也不能例外,他想要出头,想要存活,就只能去拼,有不平,就有争斗;有争斗就有江湖。江湖的深处波澜惊心,江湖的深处诡异莫测。其中险恶就不是普通的市民百姓,这些所谓江湖坡岸之人所能够体会得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