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我已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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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王、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
这是一个事实。
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往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
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
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
一发不可收拾。
“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
所以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
孙青霞大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
“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
──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铜,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
果然得手。
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
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了对方?
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
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
孙青霞倒下了。
──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
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正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度使用过这“夺命飞签”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你怎么在暗器上淬此厉毒?”
“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
“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
“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
“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肢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免残忍。”
“毒药本是残忍的。毒死的最好,毒不死的,最多,我加一搠死算了。”
“可是…我们‘飞斧队’的暗器是从不淬毒的。”
“你们用的是斧──我用的才是暗器。”
“你!──你不配用斧!”终于,余铭铃不知于义愤,还是实在瞧不顺眼这个心狠手辣而又离经叛道、自私自利但又有过人之能的同宗,到底还是余华月退出了“飞斧队”这使得余华月到头来还是加入了“氓军”他的方式依然不改。
风格依旧。
他的“飞签一杀”依样淬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