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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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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晚秋,蔚蓝如洗的天空飘扬着浮云,枯黄的落叶无声无息地铺了地。

独自出走了十九,素问的脚程悄然降临袁州。

袁州位处江西,地域上归属于天候和暖的江南。当北地已刮起刺骨的寒风时,江南仍浸婬在得天独厚的柔下,青青芳草无视于秋风催人老的要胁,成顷地披散在泥土地上,尽情怒放着无垠无止的青绿。袁州仅是江西境内的一介小城,百姓们早已习惯于平静安稳的生活,因此任何一场庙会或大户人家的筵席,都会引来一群看热闹的民众。

素问选择驻脚袁州,自然有她的用意。师父旗下有一分部设在袁州城内,她准备先上门探探教内的消息,倘若一切风平静,她就没必要自动返回位于贵州的总坛讨打,尽管在外头玩到她尽兴再说,否则,当然必须即刻回总坛回复师命。

她走在道上,不揣想着仲修大哥的火气消了没有。可以想见,他既然贵为当今圣上,又兼具野雁阁主的身分,平常一定是被众人崇拜景仰的高姿态。自从撞见她之后,却像踢中一块又臭又硬的大石头,如今想必在里气断了牙,说什么也要揪她回去发怒气。

倘若真想找她回去也就罢了,就怕他巴望着后半辈子再也别和她产生任何瓜葛。

“仲修大哥,谁教你是皇上呢?”她叹息着。如果他只是个布衣平民,他们俩便可共同游历江湖,如此一来岂不是快意许多?

来到城门口,素问发现向来平静的袁州城今儿个气氛热闹。自从她接近城区之后,所见的每位过路人脸庞莫不染上兴奋的红光,往一个特地的方向行进,彷佛城内正在举行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庆典。

“去看看吧!”她毕竟年轻,好奇心旺盛,当下默默尾随在众人身后,一起走向百姓向往的目的地。

素问的容貌本就平凡得无一处让人惊,此刻为了掩人耳目,又特别易容成矮小黄瘦的江湖郎中,人中部位贴黏两撇八字胡,手中握着一幅挥书着“葯到病除”的白幡。

“老郎中,人家血热气壮的小伙子赶着去比武招亲也就罢了,怎么你糟老头一个,也学着年轻人凑热闹呀?”一位油头粉面的少年郎从她身旁掠过,回头取笑道。

“可不是吗?”少年郎的同伴叽哩咕噜着轰笑起来。

“不过这也难怪,任何人只要有幸赢得秋家小姐灵枢下嫁,光凭秋门的家产就够下半辈子躺着吃喝拉睡,用不着再出门兜售狗皮膏葯了。我瞧你还是动作再快些,省得秋大爷的独生女被人捷足先登了。”

“景钦,你瞧他这副猥琐模样,秋家小姐看得上眼吗?”少年郎斜眼睥睨她。

“喂,老郎中,不是我吓唬你,你还是趁早回头吧!少爷我的拳脚可是不长眼睛的,当心你全副的狗皮膏葯到头来全贴在自个儿身上。”比武招亲!素问豁然明白大伙儿兴致的原因。敢情家底子差的小伙子全巴望着飞入豪门享福。而这两个恶劣的痞子前去赴会的同时,不忘顺便骇跑与他俩争锋的敌手。

嗯,这档子事有意思。她江湖大半年,还未见过富有人家举行比武招亲,这厢跟上前见识见识也好。

“既然是比武招亲,人人均有相等的机会胜出,你又何必半路上阻吓我!

”素问故意放了嗓门,向他们下战帖。

“两位小扮,别看小老儿外貌不起眼,待会儿动手过起招来,当心你们的狗腿被我捏断。”

“想捏断咱哥儿俩的龙腿?”少年郎与他的友伴景钦笑破了肚皮。

“哈哈哈,笑坏我大牙了,公子我谅你也没那个本事。”

“凤裕兄,别跟他瞎扯这么多,待会儿大家擂台上见真章便是。”景钦扯着他的手臂,展开轻功,伶燕般跃向街头的转角。

素问冷哼。原来小兔崽子识得一些武功皮,难怪胆敢如此嚣张,可见他们在袁州城里已经作威作福许久了,如今既然被她碰上,非借着比武招亲教他们好看不可。

南城门外的空地边缘临时搭盖起一人高的擂台,乍看之下颇像天唱京曲的戏台子,擂台四周了“比武招亲”的锦旗。此刻正有一男一女在擂台上较艺。

笨手笨脚的汉子忽地被金莲玉足揣下擂台,空地上聚合的人哗地喊出惊天动地的喝采,数十位观望者甚至趋前嘲嘴巴里含泥土的败将。

“承让、承让。”秋家小姐在高台上拱手为礼,劲装下的娇躯堪称美善,但秀容却半掩着一条红纱袖帕,教人看不清其下的千秋。

“还有哪一位英雄愿意上台赐招?”

“公子来也!”狂傲的黑影飞越过整片人群,一个箭步登上擂台的中心点。

“秋姑娘,我以前便告诫过你趁早嫁过来,省得举办这场劳啥子的招亲会,你偏不采信。看看!现下哪还有其它人能像哥哥我一样胜过你?”正是方才为难素问的恶劣痞子…凤裕公子。

“闲话少说,请。”秋灵枢显然对他缺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