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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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我不要穿裙子。”
“玺儿乖,这是妈妈特别为你做的,穿给妈妈看看好不好?很漂亮的。”
“不要!不要!”
“玺儿,你不是一直都很喜妈妈做的漂亮衣服吗?穿穿着嘛。”
“不要!我现在不喜了。”
“可恶!谈玺!傍我乖乖站好。”
“哇!爸爸救命啊!”
“启、澄、转、和!来帮我抓着玺儿!”谈文清无奈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夸张的景象。
七年前,谈玺出生,本该是件天喜地的大事,却因为“别”问题让当母亲的翁明筝十分失望,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然而她却异想天开,将所有原本是为女儿准备的粉红小衣服、粉红小袜子、粉红小帽帽、粉红小…全数用在这个意料外的男婴身上。
翁明筝本是将谈玺当成女儿在养。
而谈肇启、谈肇澄、谈肇转、谈肇和四兄弟便成了“帮凶。”谈文清拥有一家服装设计工作室,子翁明筝则是负责其中的童装部门,而且比起男童装,她更钟女童装,一连生了四个让她提不起兴致的男孩,原本就打算在女儿出生之后,所有的服装都要由她亲手设计、剪裁,只要一想到可的女孩子,她的灵便源源不绝,怎能只因为“别”不对就打断她的计划。
因此,翁明筝照样将那些心血结晶的小衣服、小裙子全部套用在谈玺的身上,没有自主意识的婴孩自然只有任由她摆。
而谈家四兄弟则发现其实有个比妹妹还漂亮的弟弟也没什么不好,甚至更“好玩”帮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绑上可的小辫辫,他们照样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他们可的“妹妹”没有人知道其实他是个“底迪。”谈玺确实是长得很美,四个兄弟都像爸爸,而谈玺则像跟妈妈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再经过“品种改良”天生就是个美人胚子,一笑起来简直是倾国倾城,就算不是女人,以后也显然会是个“祸害。”在谈家母子的“共谋”下,谈玺从小就被扮成女童来“混淆视听”只为了足他们对女儿及妹妹的渴求,旁人也以为他们家生出一个可得令人不释手的女孩。
身为一家之主,谈文清对于这种现象却是无可奈何,在屡劝不听后,也只好当作没看到,随他们去“玩”了,谈玺总会长大,这些当人家长辈的总有一天会承认他终究是个男孩。
然而,谈文清没想到这样的决定会让幺子的生命就此改观。
开始上小学之后,谈玺终于因为一次打击而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别问题。
因为不管他穿不穿裙子,从小还是跟着哥哥们在男生厕所站着,而入学后却因此在男厕造成一阵騒动,所有原本以为他是女孩子的男生变得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可以想见不解世事的孩子被别人嘲笑时是多么残酷。
自尊受创的谈玺在父亲的及时开导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和哥哥是一样的,应该要有男孩子的模样,不该绑辫子、穿女生的衣服,因此也开始拒穿妈妈准备的裙装,为他的个人尊严奋战。
谈文清是松了口气,但翁明筝与四个儿子可不他的“多事”照样想将谈玺打扮成可的女孩,才会造成眼前的这幕景况。
其实,谈玺并不见得真的讨厌穿裙子,以他被母亲从小培养的“女虚荣”当然也会有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望,只是因为被人嘲笑的委屈,让他开始抗拒女化的装扮,要他丢掉那些美丽的衣服也是很舍不得的。
只是,此时他说什么都不肯穿上母亲手中那件夸张的蓬蓬裙。
虽然是男生女相,但谈玺其实是很有力气的,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学校虽然受到排挤,却没有人真敢欺负他,因为打不过他。
然而在以一对多的状况下,谈玺就算力气再大也没用。
“妈,我抓住玺儿了!”谈肇启以十五岁少年的强势制住蠢动的幺弟,另外的三兄弟则分别看管他的左右手及双脚,免得他拳打脚踢地伤到自己或他人,帮“妹妹”换衣服已经是他们的专长之一,知道如何以最适当的力道让他无法挣扎。
“好!我来了!”翁明筝拿着可的蓬蓬裙,带着一种兴奋的笑容接近儿子“玺儿啊!这可是妈妈花了好多时间才做出来的洋裙,你就穿穿着吧,别让妈妈的心血白费了。”
“不要!”尽管已经不能动弹,谈玺依然不肯屈服。
“爸,快救我!”唯一不会跟家人一起瞎起哄的父亲是他仅存的救星。
谈文清有点看不下去,出面为幺子说一句话“明筝,孩子不想穿就别勉强他了…”
“你别管!”翁明筝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女人,对着四个儿子下指令“抓好玺儿,我来帮他穿。”谈文清只有无奈地叹口气,无法制止固执的他们。
玺儿啊!爸爸帮不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