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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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凌艾羽无打彩地伸个懒,盘坐在耿震华的客厅里,她看着地上被她翻出来少之又少的垃圾,转头去看正在制图桌前面埋首工作的耿震华,“你的生活似乎缺乏乐趣。”乏善可陈的垃圾,他是头一个让她猜不出他生活习的人,一连翻了将近两个礼拜,怎么可能垃圾桶里什么垃圾都没有?
耿震华虚应了几声,喝了杯水后又继续工作。
凌艾羽嘟起嘴来瞪着他的背影,乾脆起身走到他的背后按住他的手,“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话?”还画!他真是个工作狂,没想过自己没事跑到他家来干什么,就会让她无聊地在房子埋头逛,简直比大笨牛还笨!
“有,你想说的是什么?”耿震华充耐心的银眸对上她,心里暗暗呻。老天,她怎么又靠他这么近?难道她忘了他虽然在这里像个普通人,但他仍具有血族的特吗?看着她又不能亲近她,这肯定是她给他最大的折磨!
凌文羽嘟嘴的神情煞是可,“我很无聊嘛!从一回来就开始工作,又不是真的很缺钱,就算你不工作也不会把你饿死。”当然不会把他饿死,虽然她在同个屋檐下会奇迹似地带给他一种稳定,可是她身上传来的香气也不住地扰着他身上每锐的神经,害他只能籍以工作对她分心,免得自己在她还来不及准备好的情况下将她变成他的人。耿震华下自己的叹息,“我是个设计师,就要对我的工作负责。回岛上的那段时间我已经耽误了不少进度,现在当然要尽快补回来。”
“不能不做吗?”凌艾羽的不全写在脸上,“我明白你想表现你是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给我看,现在我已经看到了,也觉得你的确和大家都一样会很努力工作,早上起会赖,硬把你叫起来脸会很难看,这样就够了。你是正常人,所以当正常人工作过度的时候,我一定要阻止你待自己的身体。”耿震华为之失笑,轻拍她的手,“谢谢你的关心,我会注意。”既然说了,那么他也跟着将硕长的身躯伸直。她的关怀令他动,但他不习惯将自身的受轻易地说出口。他瞅着她如娃娃般的脸庞,难以想像在她的纤小的身子究竟蕴藏了多大的生命泉源。
“为什么说我的生活没有乐趣?”这是他们最近之间培养起来的惯例,她会每天早上将他挖起来后去研究所,回来直接到他的住处待着,无聊时就将在学校和身边发生的琐事——拿出来和他分享。这种觉很好,看着她的笑魇,自己似乎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在他的生命中多了他所渴求的光。
凌艾羽微笑地颔首,“很好,你还是有听我说话嘛。有时候我还真怀疑你除了工作还会做什么,你瞧瞧你的垃圾,没有旧报纸、零食包、烟蒂、饮料罐,我也没看你看电视或出去逛街,生活里的闲暇享受你都没有,这样不是活得很痛苦吗?”
“没有这些东西就会活得很痛苦?”耿震华的眉头扬了起来。
“生活中总要有一点乐趣嘛,像我空下来就喜研究人的个和习。”谈到这里凌艾羽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耿震华微笑,“你的兴趣的确与众不同,很少人曾将翻垃圾当成兴趣。”凌艾羽轻哼了一声,“话可不是这样说哦,垃圾是人类最珍贵的宝藏那!不仅可以从中找出人的个、生活习惯,还可以归类统计出市场的动向、群体文化的变异,垃圾还是历史演进的证据,除了人文方面的贡献,垃圾也是取之不竭的资源,研究垃圾有什么不对?”在她眼里垃圾可比钞票值钱呢!钞票没有垃圾那般充人的气息,有人可以钞票,为什么她就不可以垃圾?
“我又没反对,你看过我阻止你翻垃圾过吗?”耿震华又了她的头发,她的卷发又柔又细,宛若上好的绸布,他已经上瘾了。
“没有。但是你的垃圾实在没什么好翻的嘛!我发觉你几乎都不吃东西,尚恩说你们都用铁锭和动物血蛋白补充血族人体内缺乏的造血能力,不吃其他东西行吗?”凌艾羽的好奇心一旦窜起,不足她的好奇是不可能罢休的。
“很少,因为据研究血族人的体内循环速度比人类慢十倍,所以若每天进食与人类相等的食物,血族人的胃消化不了那么多东西。”她已经不自觉地将血鬼改口为血族了,而且她对血族产生兴趣,好现象!因此耿震华愉悦地回答她的询问。
凌艾羽眨了眨眼,“这应该算是‘退化’吗?以我在岛上翻到的垃圾推测血族人有光过的现象,可能是营养摄取不均衡导致,而人类老了也会有生理机能迟缓的情形,血族人是不是就跟人类的老人一样?因为老化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所以拥有正常人类十倍的寿命?”
“看来你的确从岛上的垃圾翻出了不少东西。”耿震华坐直了身,察觉她在平时表现像个天真的小女孩,但一触及到她的专业领域,她俨如学者般深入。
“既然你已经解开了血族人长寿的秘密,那么你可以告诉我血族人一直解不开的谜吗?”
“什么?”凌艾羽的眼睛晶亮异常。以血族人比寻常人聪明的程度,他们还有找不出来的答案吗?
“为什么纯种的血族人会变身?”
“变身?你是说变成蝙蝠?”凌艾羽愣了一下,难道传说是真的?可是她待在岛上一个多月,也没看过谁变成蝙蝠过啊,“你会吗?”耿震华微微地颔首,边带着隐藏的笑意,“我还记得两个月前有人兴匆匆地把我踢进捕鼠笼,拿着猪脸蝙蝠的照片跟我比照,然后考虑如果我是吃素的蝙蝠,就要拿我下汤,最后还跑到我家大叫她的宠物被我偷走了。”当时他很愤怒,且哭笑不得,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他这辈子最窝囊的一件事。
“你…”凌艾羽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良久。然后抑不住地大笑,一手捧腹、一手指着他狂笑,“你、你、你——该不会就是那只蝙蝠吧?”天!原和…难怪他要把她抓到岛上去整她嘛!换作她是耿,她一定会做得比他更过分,他没杀了她就不错了。
想起那天她观察到鸟笼的木头向外断裂,的确不是被外力敲击,而是耿变回人身的时候撑破的,房子也没有遭小偷,而耿也看到了她的戒指,一切的谜团都解开了,“原来你就是把我头上撞个包的那只蝙蝠,哇哈哈…”凌艾羽还是笑得不可自抑,眼眶泛出薄薄的泪光。
“那天我喝醉了,忘了出门前将窗子打开,大概是撞上了台的玻璃。”瞧她笑得这么开心,耿震华也不介意出糗的人是自己而泛出笑容,“你不晓得当时我醒来发觉自己居然在捕鼠笼里听你说那些浑活,我气得想杀掉你。”
“但你没有杀我啊。”凌艾羽笑得都快没力气了,“还好你跟我说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自己还多欠你一条命。血族人…都会变身吗?”
“只有天生就是血族的人才有变身的能力,如果是由人类转变为血族,只能算是半个血族人,像小侬就没有法子变身,她是由尚恩转为血族的一分子。”他一提起辜雪侬的名字,凌艾羽捧腹的笑法立刻如魔法般地烟消云散,眉间微微地挑了起来,“我不喜听到她的名字。”虽然极不愿意承认自己在吃辜雪侬的飞醋,但她就是没办法很平静地听他提到另一个女人,辜雪侬称不上具有威胁的情敌,自己却无法抵挡从牙冒出来的浓厚酸意。
耿震华银瞳的深处暗闪过一丝光芒,他藏好心中的窃喜,佯作不在意地耸了耸肩,“可能关于血族人变身的答案你还需要时间思考吧?我不急着要你的答案。”但是另一项他就希望她速战速决了,也许血族人变身的原因她一辈子也找不出来,可他不想等她一辈子还得不到她的颔首。
凌艾羽斜睨他,深思地把跑到脸颊旁扰人的发梢拨到肩后,“你别小着我,我会想出来的。”依据达尔文的学说人类是由灵长类进化而来,所以血族人就算变身也应该是变成灵长类,怎么会跟蝙蝠有关系呢,蝙蝠和人都是哺类动物,但关系差得太远了,那么血族人可能会混有蝙蝠的血统吗?不可能,但是…
耿震华瞅着她认真沉思的样子,嘴角缓缓地咧开来,“先别伤这种脑筋了,这个谜到现在还没有人解开过。”她似乎没听过他的话,但认真思考的模样非常的可,眉间的距离减少许多,小小的红微抿,牙齿轻咬着下,似乎邀约着他上前一亲芳泽…不行,他打断自己脑海中想吻上那一片温存的遐想,唉!与她同处一室却不能亲近她,真是种残忍的酷刑啊!
“算了,不想了!”久思不得其解的凌艾羽终于放弃地大叫一声,这才发觉他的银瞳正一动也不动地瞅视着她,她赧了赧颊,克制自己突然狂涌而来的害羞与心脏不住的狂跳,“你…干么陪我发呆?”觉上他的眼睛好像在放一种温和的电,让她全身的细胞全都活络了起来,夹杂着阵阵甜滋滋的觉。
“你不喜我回去专心在我的工作上,我当然只好坐在这里陪你发呆。”耿震华脸上的表情柔和极了,看着她是一种享受,如果可能的话,他可以不计时间地只坐在这里看她,永生永世也不会觉得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