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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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野径子的供述跟柳田桐子的证词大相径庭。径子供述的要点,大体是这样的:一、以前,径子跟自己餐馆里的领班杉浦健次有过体关系。此后,径子对健次失去了兴趣,但健次仍一心
恋着比自已年长的径子。
二、打去年起,径子又跟大冢钦三律师发生了特殊的情,但径子对大冢律师隐瞒了自已跟健次的关系。而健次却妒火中烧,为此不断地
迫径子跟大冢律师一刀两断,否则,他威胁说要将一切向大冢摊牌,甚至还要加害径子。
三、径子一再劝说健次,为尽最后的努力,终于答应在以往租赁的秘密住所里见面,那儿只有一位看家的中年妇女。
四、当夭晚上九时光景,径子乘出租汽车赴约,走进屋内,在八叠那间房里的暖炉旁,见到了僵卧在血泊中的健次。她惊恐万状,拔脚逃出门外时,在大门口面遇见一位年轻姑娘。
五、径子急中生智,为了证明自已无罪,当即请求那位姑娘作证,陪她去看了杀人现场。那姑娘也承认径子是无罪的。当时,那姑娘说自己名叫柳田桐子,是海草酒吧的女招待。
六、径子从出事地点径自逃回银座的餐馆。因此,能证明自己无罪的是那个叫柳田桐子的姑娘。
七、自己右手的手套记不得掉在哪里。但奇怪的是怎么会掉在杉浦健次的尸体旁,真有点儿莫明其妙,因为不可能掉在那种地方。
而柳田桐子却对河野径子的供述全部否认了:一、自己本不认识这个叫河野径子的人,从没见过此人。
二、当天晚上九点钟左右,自己在比谷一家电影院观看电影。
三、杀人现场的房子从没听说过,更没有一个人单独去的道理。
四、河野径子知道自己的名字,大概是听杉浦健次说的吧。健次常来他姐姐开的海草酒吧,所以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负责审理这案子的检察官,将双方的说法对照着研究了一番。
河野径子的供述,无论从表情上,还是从供述的内容上,都看不出有虚构的迹象。然而,证人柳田桐子双目灼灼有光,一口咬死,毫不让步。她长得象个小姑娘,但生执拗,绝不改口。于是,检察官
据两人的陈述进行了旁证调查。
结果,没人能证明柳田桐子当晚九点钟去看了电影,但她说得出这个影片的内容。桐子来东京子不长,在观众中没有
识的人也很正常。同时,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曾去过杀人现场,找不到一个目击者。而且,正象她说的,没有证据能肯定她
悉这个地点。××衔的房子是径子和杉浦健次幽会的秘密住所,这是无人知晓的,因此,径子说在那儿遇到桐子的说法似乎难以成立。但是柳田桐子的朋友信子曾经托桐子去探听她恋人杉浦健次的行踪,当晚,有迹象表明桐子不上班去监视过健次。关于这件事,桐子是这么说的:信子要我去看看杉浦君的动静。所以,我在杉浦君干活的餐馆前站过一阵子。我想那是七点光景吧。我等了好久不见杉浦君出来,站在那儿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又很无聊,腿也站酸了,所以改变主意去了电影院。我想那时候是八点四十分吧。我站在餐馆那会儿,附近有家纸烟铺,那店里的老太太看见我,也许还记得这事儿吧。
询问了纸烟店的老太,她说不认识柳田桐子,但是,七点钟光景有个跟桐子模样相象的人,在店前转悠着,象是等什么人。桐子跟被害人杉浦健次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只是健次常来桐子干活的地方——他姐姐开的店,才见过几次面。就象桐子陈述的,她完全不认识河野径子,至少拿不出跟径子有过往的证据。
径子坚持说桐子是碰巧来到杀人现场的,这么说是不是过于偶然了。只要没有证据能证明桐子知道这个秘密住所,就不能任意认为桐子是作了伪证。这一点显而易见对径子很不利。然而,使径子摆不了重大嫌疑的却是她那只手套。径子自己也承认右手的手套丢失了。可是,为什么她只
下一只手套呢?按径子的说法,她一进屋就有
手套的习惯。那时确实是
了一只手套走进房间,不料见了血淋淋的凶杀场面,吓得忘了再
左手那一只。因此,只
下一只手套的解释是符合情理的。颇费思量的是这只手套竟然会掉在尸体的身旁。径子回忆不起手套竟会失落在那儿,而且也不大可能。
还有,对尸体解剖的结果,证实杉浦健次是受锐利的刃器刺入背后直捅进心脏致死。现场勘查证明,当时暖炉边有人和健次并排坐着取暖的痕迹,这是凶手跟健次谈话之际,趁其不备,用短刀一类的凶器刺死了他。可以推断,杀害健次的凶手跟被害者的关系很密切。而且,凶手握刀须下手套,见被害人倒下,慌慌张张地逃离现场,那只
下的手套也就忘了带走。这一点分明也对径子不利。
但是,有一件事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那就是径手供述中曾说:在尸体身旁有只打火机,打火机上有葡萄和松鼠的图案花纹,我想柳田桐子肯定也看到过,请问一下桐子小姐。
问桐子时,她是这么回答的:我绝对没去过现场,怎么会知道什么打火机呢?
但是,这只打火机却在检察官心里留下了一个问号。调查结果,他的同事和朋友说,杉浦健次平没有用过打火机。在餐馆里跟他接近的人证明,那一天,健次是用火柴点火
烟的。因此,打火机掉在尸体身旁这件事,如果径子没有说谎的话,那必然是凶手所用之物。
径子也烟,据她自己说没有打火机。倘若径子是凶手的话,是不会故意说出有打火机这件事的。但是,她为了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罪行,故意编造出些谎话来干扰侦查工作的进行,这么做也不是没有可能。检察官总
到径子的供述有一定的真实
。她甚至不顾一切把她跟大冢律师之间的私情也向检察官全盘托出。从她的态度来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她进行审讯和观察的检察官也能直觉到她的供述不是伪装的,不得不相信她说的是真话。与此同时,对柳田桐子的证词却产生了怀疑。桐子对检察官的询问始终很镇静,简直有着不象一个姑娘该有的固执,只是一口坚持自己的说法,丝毫不动摇。
“在这儿说谎,就要追究你的伪证罪。要是不说真话,别人可就要判处死刑的啊。”检察官威胁她时,她镇静自若,面不变。
“检察官先生,你认为我故意陷害河野径子喽?我没有理由要跟她过不去啊。而且,也没有理由要隐瞒事实。径子小姐跟我无冤无仇啊。”她两眼盯着对方说。
这句话很有说服力。无论怎么调查,也找不到柳田桐子和河野径子有过什么纠葛。不仅如此,甚至以往两人都没见过面。对证人柳田桐子的询问进行了三回,已告个段落。报纸上作为重要新闻刊登出来,说是件单纯的情杀案,嫌疑犯河野径子不仅是银座名餐馆的女店主,而且跟第一的律师大冢钦三有私情。
大冢律师不仅在司法界、而且在社会上也颇有声望,谁都认为他是数一数二的大律师,对他以往的事业有很高的评价,他的名字常出现在报刊、广播和电视中。在报纸、杂志上登载过他的文章,电台也播放过他的讲话,可以说他是一个社会名人。没想到在一桩凶杀案中竟会出有关他的丑闻,仅仅这些已成了轰动社会的一大新闻。而且,嫌疑犯河野径子拒绝认罪,也引起社会上人们的注意。这案子中缺少直接的物证,首先就是凶器。解剖结果表明,凶器是一种锐利的刃器,可以推断是短刀或者匕首。然而,并没有找到这把杀人凶器。而且,也没有旁证可以证明河野径子有这类凶器。从被杀的尸体来看,应该有血溅到凶手的衣服上,但河野径子的衣服上却没有任何血迹。还有现场盖在暖炉的被褥和其他物件上都没能找到凶手的指纹,只有在家具上有径子陈旧模糊的指纹,经过鉴定,认为并不是案发那天的,而是她以前来此和健次幽会时留下的。反正,这案子只有一些迹象,缺乏物证,引起了社会的注目。
阿部启一为了找柳田桐子去了海草酒吧。店里的女招待告诉他:“啊,理惠姑娘已经辞职啦。”
“什么时候辞的职?”
“从前天起。”那女人没好气地说。
阿部想,她被牵连进女店主弟弟被杀那桩案子中,所以不得不离开这家店。这么做也是无可奈何的吧。阿部又想找找那位跟桐子一起的信子,回答是信子也辞了这店里的活。
“那么,她眼下住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