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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我是踮脚儿不是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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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一向不喜烟,讨厌身上有烟味的任何人!”罗一掏出烟盒恶狠狠扔到地上。

“请扔到外面垃圾道去。”我烦躁地说。

罗一踢了一脚烟盒,捡起来,冲出门去,门关得很响。

我认为我们的合作真的结束了。但到晚上,我的手机响了。罗一打来的,罗一问我在哪儿,是否还回事务所。我说在人间天上,罗一说她在事务所。我说,你现在应该待在你丈夫身边。罗一罕见的温柔地说,你别这样放纵自己,这样真的不好。她不温柔还好,一温柔让我起了一身皮疙瘩。我说,你少废话,关了手机。

第二天刚一开机,我就收到罗一的一条短信:“你应该有好的生活。”十一罗一做了最大的忍让,不再描眼圈、涂口红,下了旗袍,摘掉了印第安人的大辫子,完全照我说的办了。罗一再次变成一个高大的男人,皮夹克、板寸、灰调风衣、打领带。脯没办法,高就高吧,把腹部垫一垫,也只好如此了。罗一告诉我她戒了烟。我们走在街上,尽管仍不伦不类,但总比罗一作为一个女人好点。

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跟踪,拍照,拿到证据给事主。

“目标”是活动的,跟踪需要捷的身手,更需要好眼力。罗一眼力不错,并且身高马大,这方面每每让我赞叹。有人说女人是天然的侦探,我过去不信,但罗一让我信了。罗一有过跟踪州小丈夫的经历,在跟踪技巧上几乎没让我费什么口舌。在复杂的地形环境,比如超市、展销会、有观光电梯的商厦,罗一对“目标”的分辨率甚至于高过我这个老手。即使在一些大厦外侧的透明升降电梯里,在电梯正处于30米高空的疾速下降途中,罗一也能像鹰一样一眼认出“目标”就在电梯里。我后来送给了罗一一个绰号:“电眼”那是我们一起办的第三个案子“目标”是个真正的瘸子,一看就是左腿装了假肢,不过走起路来倒是虎虎有生气。瘸子个子不高,是个忙忙叨叨的小老板。小老板从商业大厦出来,速度很快,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的夏利一路超车,跟上了“目标”出租车上了二环之后我们长出了口气。二环没红绿灯,是盯车最好的线路。出租车行驶了大约5公里上了立桥,进入劲松路段,直奔三环。我让罗一记下车号以及公司所属名称,罗一掏出小本子记让我觉得有些可笑,我告诉罗一作为一个侦探必须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哪儿还要掏小本子。我嘲笑了罗一。罗一说她记的只是车号,她从小就对数字有恐惧症,越怕记不住就越出错,最后脑袋一片空白。

我们与出租车咬得很紧,但是上桥转弯时拉开了一点距离,好不容易追上,路口红灯亮了,通常我会冲过去,但正好路口有警察指挥,这是最糟糕的事情。我们只好停下来,眼看着“目标”消失在车里。

“目标”暂时消失了,罗一眼力再好也无法看到没有的事物。我们追,一路超车,到了三环路桥下无法判断目标向左还是向右去了,二者只得选择其一。最后我们决定向右。我们上了三环路,在三环路上又追了一会,一直不见那辆出租车的踪影,只好停在三环辅路上。罗一把矿泉水递给我,并且打开了盖儿。这是个细小的动作安,作为女助手恰到好处。无论如何罗一还是女的,罗一好的,我想。我让罗一给出租车公司打电话,告诉罗一怎么说:就说我们是乘客,东西落在车里,希望提供司机的联系方式。罗一拨通了电话,车号说错了,我一个号一个号提示,罗一重复——罗一对数字记忆真是糟糕透了。

我们从公司得到了出租司机的手机号,罗一报告完手机号问我记下没有,她因为担心自己也习惯地担心别人。

我拨通了司机的手机,司机说刚刚放下客人,在松榆里小区。

司机说完有些后悔,显然想起应该讨价还价:“靠,我真他妈的蠢!”司机挂了电话。我又拨通了司机的手机,告诉他可以再到松榆里,我这里有300元的酬谢。司机不相信,认为我骗他,我说你不过来也行,我会寄到你公司里,这是你应得的。

“你真要寄?”罗一问我。

“当然,”我说“我从不在这上面失信。”我们到了松榆里小区。松榆里是我比较悉的小区,它坐落在北京东南角,三环以外,相对偏僻,虽不是高档住宅区,但很安静,是北京的“二”高发区,我在这里办过不下六七个案子。

我们不知道“目标”具体在哪个楼,不过会清楚的,什么也难不倒我们。现在我们要去的地方只能是餐厅,一来这是“目标”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二来我们也饿了。小区共有两家餐厅,一家是火锅店,一家是风味餐厅。

“如果你和情人到这里会去哪一家儿?”我问罗一。罗一说想像不出,她没这方面体验。

“那么,”我说“比如我们两个人,我们是情人,你是想去火锅店还是风味餐厅?”

“火锅店。”罗一毫不客气地说。

“难道你不想我们该找个有情调的地方?”

“不!”罗一坚决地说,绝不搭情人这弦。

我们去了火锅店。火锅店热火朝天,人声鼎沸。罗一不吃羊,对牛也没胃口,只想吃豆腐青菜之类。我要了牛、羊、肚丝、猪血、鸭肠,罗一大声制止了我:“你要吃多少?”我告诉罗一,我们可能会在这儿待很长时间,甚至会到半夜。我看出罗一实际上反对到这里,她本不想吃什么火锅。她只是为了“情调”那句话才选择了火锅店。我大吃特吃,还要了一小瓶白酒,把自己得酒气熏天。罗一情绪低落,显然不理解我为什么要来她说的火锅店,她本来是在说反话。

罗一一口东西不吃,只喝茶。

“行了,既来之则安之,吃吧。”我幸灾乐祸地说。

“他们会到这鬼地方?”

“你说要来这儿的。”

“我说你就听我的?”

“我看这儿好。”左近划拳之声阵阵袭来,大呼小叫。

“我请你到风味餐厅。”罗一说。

“那这儿的菜怎么办?”

“我来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