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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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的台北街头。
每天晚上,大学对面巷子里的小吃摊、面店生意都很兴隆;转车的人、刚看完电影的观众、加完班的上班族、学生…来自四面八方。
程思婕也是其中之一。
她最喜的小店,正好就位于办公室到捷运站的路途中点。加班到十点半是她的极限,又累又饿地抄近路穿过巷道之后,冒着白烟的热腾腾晚餐兼消夜就在眼前。
灰姑娘的隧道。她私下为这段路命名。因为每次走过,她总觉得自己像是听见夜午钟响的灰姑娘,一步一步离充俊男美女的热闹宴会,华服、首饰都消失,打回原形。
当她站在拥挤狭窄的巷道内、简单你的小店前,深呼一口带着食物香味的温暖空气时,工作一整天的辛苦彷佛也随之蒸发。此刻她就觉得当个灰姑娘也不错了。妆不在乎,头发了不在乎,不用担心仪态、工作效率、说话语气…通通不在乎!
这家店其实很神秘。开店时间不固定之外,还只卖一样主食,就是芋头排骨。并不是很常见的菜,但老板显然对手艺很有信心;偶尔会出现小菜或炒面,小菜的选择、加进面里去炒的料,也都完全看老板的心情,非常格。
“几位?”店主人连头都没抬,问。
“就一位。”程思婕说,然后走到惯常坐的小桌前,拿出自备的环保筷,等着美食上桌。
旁边两三桌的客人几乎都是面孔,每天差不多的时间都会见面。有附近工地的工人、货运司机、甚至是看不出职业或善恶的暧昧人士等等。她习惯地很快扫视一圈,确认一下之后,就安静独坐。
大家也都很安静,没人特别注意她,也没人多看她一眼,只顾着低头吃东西,填肚子之后,再继续各自的旅程。
美食当前,众人一律平等。程思婕喜这样的自在与清静。
老板手脚很俐落,没多久,热腾腾的、用很有复古风情的瓦盅盛装的芋头排骨汤便上桌。撒一点点胡椒,先喝口热汤,一股安心彷佛随着美味的清汤滑落,温暖她的全身。
虽然上面有层油,但喝起来一点都不腻。有浓浓芋头甜味、排骨香,还有大蒜的调味,几种滋味混在一起,程思婕真想象料理东西军等节目里的食客一样,出极为夸张的赞美表情。
一面喝,一面还偷偷看老板的背影两眼。这也是她来光顾的动力之一。
老板是个年轻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有着她见过最好的身材。没有夸张的肌,但很结实,绝非时下免费的弱不风二十六男。总是一件简单的白t恤加上洗得泛白的牛仔,却一点也不邋遢。
他有着黝黑的肤,看起来像是劳力阶级出身;煮面的手法非常纯,完全没有多余的动作,又快又有效率。
最令她欣赏的,是他的手。又大又有力,手指修长,指甲剪得短短,非常干净…任何料理食物的人都该有这样的手。
当然,还有他的态度。从不废话,也不随便搭讪,甚至连多看两眼也不曾,程思婕甚至怀疑他本认不出她这个几乎天天报到的客人。…好吧,她承认自己有点肤浅,连吃消夜都要选有好看老板的店。但东西也真的是好吃啦。一面大口吃着,不顾形象,也不怕烫,程思婕一面赞叹。吃东西还是要回台湾,便宜、方便、选择多样、怎么吃都不腻。而还有什么会比一碗热腾腾的汤更能抚整天劳累的兄弟们、台湾经济奇迹幕后的无名英雄呢?
当然有。比如一盘免费的小菜。
此刻小菜出现在桌上。沉默的老板放下小菜就走了,什么也没说。
程思婕低头吃面,不敢太招摇,但心底的愉悦像泡泡一样冒出来,微笑已经由嘴角开始蔓延。
这是他们无言的默契。收摊之前来光顾,总会有点福利;反正没卖完也是要倒掉。就这样惠而不费的一个小动作,紧紧抓住了顾客的心。
她通常花二十分钟,慢慢把一盅芋头排骨吃光,连汤都喝到一滴不剩,底下煮到烂的大蒜全部吃完,骨头也啃得超干净,然后收好碗筷,付钱给还是不正眼看她的老板,提起昂贵的名牌包包,踩着她那三吋高跟鞋,优雅又自信地往捷运车站走去。
肚子的,让接下来的路程、自己安静到寂寞的小套房变得比较没那么讨厌了。
回到住处已经接近夜午。换了衣服洗过澡,差不多就已经耗尽今天的能量了。倒在上,程思婕连动都不太想动,眼睛一闭就可以睡着,累得没有力气思考,只想睡到石烂海枯、地久天长。
上班族到底哪来的体力去经营人际关系跟夜生活?至少她做不到。
换了很旧却很舒服的棉布睡衣,爬上,足地叹了一口气。
半睡半醒间,电话响了。程思婕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作梦,呻一声。
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该凌晨快一点打来吧!难不成是騒扰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