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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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蛮讨厌林黛玉的格。说得好听人叫多愁善,说得难听点就叫小心眼,小得比针眼还小。动不动就哭,一哭哭整夜。受不得半点委屈,又不讲出来,一个人胡思想,越想越伤心,搞到后来动不动放生病,搞得大家都不太平。这种女人也只有贾宝玉才受得了,放到现代来,哪个男人吃得消?每每看到她为蒜皮的小事情哭得七八糟,就忍不住头皮发麻,赶紧跳过去看。到现在一本《红楼梦》还看得七零八碎,全是林黛玉的错。
现在逮着个机会来颠覆《红楼梦》,乐得我三天合不拢嘴,第一个就把林黛玉颠覆了,一偿多年的夙愿。于是这个林黛玉便成了个强悍的、做事干脆利落、非常自我、非常坚强独立的新女。她敢敢恨,就,不就不,甚至不屑去找理由。她讨厌薛蟠,不需要理由,她后来上贾宝玉,也不需要理由,就是,恨就是恨,很多时候只是一种觉,一种缘分。讲不出为什么你,反正就是你。我更喜这种不要理由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