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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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又是去跳舞?
夏平和平平劝着冬平。
冬平已经不哭了。垂头坐在上,不时擦着泪。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她不说。
“冬平,别难过了,什么事想开点。我去做点饭给你吃吧?”夏平说。她对冬平有特殊情,1968年冬平曾跟她一块儿到东北农村队。那时冬平还只是个十四岁的高小毕业生。
冬平慢慢摇了摇头,她不想吃。
“四姐,是不是又遇到伪君子了?”平平问。
冬平神情恍惚地垂着眼,没回答。
“你就是太痴情了。”平平说“你不总结经验教训,现在男人都复杂得很,所以情总是被欺骗。”这位四姐是五姐妹中最漂亮的,像个印度电影明星,大家叫她“黑美人”最是多情善。
“平平,别说这些了…”夏平温和地劝止道。
“二姐,这个问题——情和婚姻的问题,是个最正经的问题,应该正视和研究。你看咱们家,大姐和大姐夫,算是不错的,可也不太和谐,两个人都是工作型,不能相补长短,各忙各的,没点家庭生活。大哥和大嫂就不用说了,是那年头留下的畸形婚姻,说不定以后离不离。二姐你呢,你至今不结婚本身就是个问题——”
“这个平平,你又…”夏平想打断她的话。
“——三姐和三姐夫倒和睦的。可对于三姐,是降低了她人生理想标准后做的选择。我就不相信她没有不。还有二哥,二十九岁了还没结婚,看样子以后也解决不好。四姐呢,你是脑子理想主义,却接二连三撞在现实的石头墙上。”
“好了,别说了,你以后把自己的解决好就行了。”夏平善良地笑了笑。
“我?我反正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院子里又传来父亲的喊声:“夏平,夏平——。”
“二姐,你们走吧,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冬平轻声说。
赵世芬站在车厢里抓着扶手杆,随着车的颠簸摇晃维持着平衡。
公共汽车上人不多不少,呼呼地疾驰着。天安门在右面车窗外掠过。门楼正中央的大灯不甚明亮地照耀着。天安门的红显得更深重,顶部屋檐上则是模糊的。它很庄严又很寂寞地坐落在暗蓝的夜空下。城门。金水桥。立的警卫战士。左面车窗外是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溜溜达达散步的人,推着婴儿车的母亲。
她没有注意这一切。她没有欣赏风景的闲情逸致。她一生总在脑子热烘烘地追求着什么,争取着什么,钻营着什么。她永远不足于已经得到的,她处心积虑关心和斤斤计较夺取的是自己的利益,是地位,是女人的虚荣。她的格是急躁的。她的血是烫热的。她的头脑是飞转的。她的脚步是快而有弹的。她手底下的活儿是干脆麻利的。她相信自己的力量,也全凭自己的力量:她的聪明,她的手段,她的美貌。她知道自己容貌的力量。常常无往而不胜。颐和园里的山湖光、殿堂长廊有多大意思?这天安门又有多大意思?这些从来没有引过她的目光,她不会欣赏。让她陶醉的是川不息的游人中那些注视她的男的目光。她为她的引人注目和出人头地而活着,而在公园里漫步走着,而神态妩媚地微笑着。从那些男的眼睛里就能知道,那微笑必定是漾着比昆明湖水还人的光彩。
她现在就让脸上若有若无地漾着这种微笑。她就带着这样的微笑凝视(但并不注意)着车窗外的夜景,因为她觉到车上几个男从不同角度盯视她的目光。只要有人这样注视她,她就能毫无疲倦地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微笑。偶尔,她装作随意朝后抖一下头发,顺便扫视一下车里,就会与那些目光相遇,就会使那些目光不自然地躲闪开(偷看女人毕竟是不怎么样的)。她为他们到好笑,为自己到骄傲。没有这样的心理享受,她带上车来的那一腔怒气才不会消得那么快呢。
为了不破坏脸上的表情,她使那微笑凝固住,并不让自己那仇恨的冷笑透出来。她“躲在”那凝固的微笑下思想着。哼,这个大家叫什么家?没有一个人她能看得上。老头子是老糊涂,除了一块高干牌子,说起来名声好听,有高工资,简直不如一般人。其他人哪个像样子?窝窝囊囊的,没个明的。没个人比得上她。可还都欺负她。表面上他们都不敢,都怕她,但骨子里都看不起她,这一点她知道。就因为你们是另一种家庭出来的?她对这种家庭、对他们本能地怀有仇恨。
她出身于一个月息没几块钱的小资本家家庭,过去为此在政治上受够了歧视,十几年来一直扮演着低人一等的角。现在落实政策了,也没得到什么谈得上的经济实惠。她能够活出个人样儿,能够从农村队到工厂,从外地回北京,全凭自己的本事。她仇恨那些靠着硬牌父母一路顺风、飞黄腾达的人。看着黄公愚一家的混和败落,她常常到一种实现了报复的足。活该。该你们这样的家庭倒运了。
天下好事不能都让你们占全了。霉轮着倒,福换着享。
现在,她还没享过什么福。跟着卫华(她眼前一下浮现出他那令人厌恶的黄白凹形脸。简直不想看他。)不会有出头之。离婚?这又不是头脑一热的事,她是个把什么实际利害都掂了又掂的人。在舞会上,她漂亮,人人都追求她,可真要离了婚,带上个五岁的女儿——她绝不放弃女儿——三十一岁了,没有文凭,在饭馆开票,能有什么好价钱?她太懂实际了,也太懂男人了。找情人、找舞伴和找老婆不是一回事。何况北京还有那么多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西单到了。她从从容容地下了车。
两边的商店还有不少没关门。正在营业的商店里灯火通明。琳琅目的橱窗被彩灯照着,比白天更显奢华。人没白天多,也不算少,不稠不稀地在街两边着。这是商业区,街道窄,显热,显闹。她牵动着人中男的目光快步走着。她眼前已经闪烁地幻觉出旋转的舞场。耳边响起那有刺力的舞曲。
“世芬。”有人叫她,一个身材修长、风度潇洒的男人亲热地朝她走来。高鼻梁,漂亮的花格衬衫。这是她在舞会上认识的一个研究生。
她妩媚地一笑,愉快地和他并肩走着。他也是去跳舞。
他们谈笑着。她受到慕,受到尊重,她竭力表现得文雅,谈一些和这种人应该谈的东西,说着一些她刚刚学会还有些拗嘴的陌生词汇。她能到他的长腿刷刷刷走出的很洒的步子,能到他那年轻热烈、很有男子汉味的气息,能看到他挽起衬衫袖口的手打着很潇洒的手势,那手势真有风度,黄卫华就从不会打这样的手势。他的手难看死了。她厌恶地闭了一下眼,眼前又浮现出了卫华那没有男人气的老太婆脸。
“世芬。”又有个女人的招呼,是和她一个饭店工作的小白,大概是刚下下午班,还戴着油腻的白帽,没来得及打扮,带着股饭店里特有的气味。
“你去干吗?”小白问,同时瞟了一眼她身旁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