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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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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九月十二周一从夜晚到清晨、清晨到中午,殷柏升一直守在病旁,只有在想烟的时候,才走到窗边。

他用力捻熄香烟,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真是怪了,那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个麻烦,为什么他会不假思索的救了她?

还有,为什么他要替她送洗透的衣服,拿出那套内衣时还要忍受老板打趣的眼光?为什么他要找到标签记住尺寸,到女装部购买她的衣服和内衣?为什么他不能如期回到台北,却必须待在这沈闷的医院等她醒来?就算他再好心,也不用送佛送上西天吧?

不可否认,她是个好看的女人,还有种奇妙的魅力,身为一个功能正常的男人,会受她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女人!他生命中最难解的问题,最好再也不要沾惹上,否则会死得很难看的。

等她醒了,确定没事了,他就要转身大步离开,没错,这才是他该做的。

还是想想自己的事吧!来花莲一个礼拜了,他待在学长的牧场帮忙,学长不断邀请他留下,而他也认真考虑着,却一时放不下台北的工作,就像眼前的情况,进退维谷,动弹不了。

外头大风大雨的,他在室内来回踱步,像只烦躁的困兽。一转头,却发现那女人已经慢慢苏醒过来,他便走近病去。

她的眼睛是什么样子,他原本已经不太记得了,现在才发现是如此深邃,有如宇宙中的黑暗与星辰,对比得恰如其分。

忽然间他想通了一件事,她的魅力不只在于美腿、俏脸,更在于这双若有所思的眼眸,时而孩子般的稚气,时而女化的娇柔,教人一看就通往心坎某个柔软的地方。

“你总算醒了。”赶在他想打醒自己之前。

“你…你是谁?”她皱眉问道。

怎么,发个烧就会丧失记忆吗?他没倒楣到这种程度吧?

“我是谁?我就是那个救了你的倒楣鬼!”还莫名其妙做了一堆没做过的事,全拜她所赐。

她惊呼一声。

“可是,你的胡子?”她记得他是只茸茸的危险动物呀!

他摸摸下颚,不过是刮了胡子,换了衣服,这笨女人就认不出他是谁,他也懒得多说什么了。

他在牧场上的生活,等于是远离了文明都市,连镜子都没得照,又忘了带他惯用的刮胡刀,干脆就任胡子随意生长。昨天他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脸,才发现模样吓人的,索刮了胡子,这样周围的人就不会瞪大眼睛对着他瞧了。

“反正我就是在你车后面的那个驾驶人,别怀疑了。”

“嗯…还好看的。”可卿的说法很保留,事实上她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从大猩猩变成帅哥,上苍造化让人惊叹。

他有着直的鼻、薄厚适中的、线条男化的脸庞,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眼睛又深又黑,彷佛黑玉藏在其中,随着光线变化而展不同彩。

“看什么看?有力气的话,就换上衣服吧,我们得走了!”他不小心竟用了“我们”这两个字。

“去哪儿?”她赶紧收回视线,看帅哥看到发呆很丢脸的。

“火车站!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最好不同方向!”因为对自己到恼怒,他嗓门连带提高了起来,直往门口走,还重重关上了门。

怪了,他不是决定等她醒来就要闪人了?怎么一开口却说出自己也不敢相信的话?莫非是台风造成汐变化,汐变化又影响地球磁场,而地球磁场干扰了他的脑波?

对,绝对是这样没错!否则教他如何说服自己?一切都太荒唐了!

“凶什么凶?最好和我老爸一样早点中风而死!”在殷柏升走出门后,可卿才低声骂道。

她不情愿地打开纸袋,虽然讨厌他的施舍,却不得不换下身上的病人制服。她最讨厌制式化的东西了,丑得让她沮丧。

但一看到那衣服,她却呆住了。那是一件仿旗袍式的连身裙,银的丝质布料,绣有粉白花草,侧边开衩到膝盖上十五公分。

她曾经在百货公司看过类似的款式,也试穿过了,但因为它的高价位而忍住不买。谁想得到那大猩猩竟会有眼光买来给她?

不,不是大猩猩了。他把胡子刮干净后,倒是个很有味道、很富英气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