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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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么说:『他们想要掌管一切。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是叛徒。他们认为我们没有当不死族的资格,而当他们造就一个新的血鬼,那是盛大的祭典。』『就像是一场婚礼吗?』他们两个笑得更厉害了。
『更确地说,』杀手说:『更像是一场葬礼。』他们的机车制造出太多噪音了。当然,在那栋房子里的不死族一定听得见。不过,要是杀手不怕他们的话,珍克斯宝贝也不会害怕。卢丝和提姆跑哪里去了,去猎食吗?
『重点是这样的,珍克斯宝贝,』杀手这么说:『他们的规矩森严,而且想要告知全世界,他们会在演唱会的那一夜逮住血鬼黎斯特。但是你知道嘛,他们简直把他那本书当成圣经,使用他所撰写的所有语汇:黑暗赠礼、黑技俩…我跟你说,那真是最愚蠢的事情他们既想要把那家夥活活烧死,但又把他的书奉为圭臬,像是《礼仪小姐手册》、《艾莉邮报之类的》。』『他们不可能逮住血鬼黎斯特的,』戴维斯嗤笑着:『不可能,小子。你杀不了血鬼黎斯特,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你知道嘛,以前有人尝试过,不过失败了。他简直是一只道道地地的不死九命猫。』『该死的,他们的目的地和我们一样。』杀手说:『如果那头不死猫要我们的话,那就加入他的阵营吧』珍克斯宝贝啥都不懂。她不知道什么是《艾利邮报》或《礼仪小姐》而且我们不早就是不死者了吗?况且,血鬼黎斯特干嘛要跟『獠牙帮』混在一起?意思是说,他是一个摇滚巨星耶,要命!他很可能有着私人房车,而且他是个那个好看的家夥,无论是死是活,光是那头死人的金发以及要人命的微笑,就足以让你冲上前去,把脖子伸出来贡献给他!
她试着去读血鬼黎斯特的书,关于所有不死族的历史,以及回归太古时代的纪事。但是,那里面有大多艰深的用字,没多久她就睡着了。
杀手与戴维斯告诉她,现在只要她愿意的话,她就能够以飞快的速度阅读。他们随身带着血鬼黎斯特的书,还有那本书的前传。她老是搞不懂书名真正的意思,大概是介于『与血鬼对话』、『与血鬼谈』、或者『与血鬼会面』之类的。有时候戴维斯会把其中的段落读出来,怛是她还是不懂,真是的!那个不死族路易斯,或者管他是谁,在纽奥尔良被变成血鬼。整本书写的都是香蕉树叶、铁门,以及西班牙青苔。
『珍克斯宝贝,他们什么都知道,那些欧洲的血鬼。』戴维斯这么说:『他们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而且,他们也知道假设我们愿意的话,可以永需不绝地活下去,直到数千年后变成石膏像。』『哼,那可真是不得了,戴维斯,』珍克斯宝贝这么说:『以现在来说,要走进一家便利商店,同时避免让那些人类瞪着沐浴在灯光下的你,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谁要长得像石膏像呢!』『珍克斯宝贝,你不需要便利商店卖的任何东西。』戴维斯平静地说。他真是正中要害。
不管那些书本的话,她倒是透了血鬼黎斯特的音乐。那些歌曲给予她许多触,尤其是那首关于『必须被守护者』。关于古老的埃及女王与法老王虽然老实说,在杀手为她解释歌词之前,她就不懂那在唱什么。
『他们是我们所有不死族的父母,珍克斯宝贝,懂吗?我们每一个都来自于埃及女王他们的直系血统。他们之所以被叫做“必须被守护者”就是说如果你摧毁了他们,也等于摧毁了每一个不死者。』『黎斯特见过女王与父王,』戴维斯说道:『他在某个希腊岛屿护现他们,是以他知道了真相。籍着这些歌曲,他告诉每个人这就是真相。』『而且,女王与父王早就不会移动、说话,或者饮血,珍克斯宝贝。』戴维斯这么说,他看起来非常地深思虑,几乎有些悲伤。『他们就光是坐在那里瞪着两眼,持续了好几千年。没有人知道他们所知晓的一切。』『也许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珍克斯宝贝作呕地说:『而且,这算哪们子的不朽啊!你说那些大都会的不死族可以宰掉我们,他们要怎么样做能成功呢?』『火焰与光就足以宰掉我们。』杀手以些微的不耐烦回答她:『不想听的话就不用理会我。当然,你可以和大都会的不死族战斗,你可是很强悍的。但是,事实是,大都会的不死族会非常怕你,就如同你畏俪他们。只要是碰上不认识的不死族,你就得和他们战斗。这是不死族的千年规训。』当他们离开聚会所的房子时,她又从杀手那里得知一个巨大的惊喜:他告诉她开于血鬼酒吧的事情。那是在纽约、旧金山、以及纽奥尔良的某些光鲜场所。在那里,不死族在后厢房秘密聚会,而那些愚蠢的人类在前面跳舞喝酒。在那里,没有任何不死族可以开杀戒,无论是大城市的漫游者、古老欧洲的血族、或是像她那样的者。
『如果那些大都会的血鬼要对你动手,』杀手说:『你就跑到那样的地方去避难。』『我的年龄还不足以进去酒吧呢。』她说。
那真是太绝了。杀手与戴维斯笑不可遏,从机车上摔了下来。
『口要你找到一家血鬼酒吧,珍克斯宝贝,』杀手说:『然后就丢给他们一道你独家的“魔眼”说声“让我进去”就行啦!』没错!她是有对一些人施加过『魔眼』,要他们遵照她的指令行事,那当然没有问题。不过,他们一群没有谁知道血鬼酒吧在那里,只是听过它的所在地而已。当他们终于要离开圣路易时,她的脑中各种问题。
但是当她回到这个相同的城市时,她唯一在乎的事情只是赶快到那栋聚会房屋去。大都会的不死族,我这就来了如果她必须单匹马地闯关,还真要有洗乾净脖子的觉悟呢。
耳机内的音乐停止,录音带播放完毕。就在狂风怒号的景况,她无法忍受那股沈默。那个梦境又回返了:她看到那对双胞胎,士兵们逐步近。耶稣!如果她无法把梦境挡开,切的场景就会像是重复播放的录音带一样,再度上演开来。
以一手扶稳机车,她调整着夹克内的随身听,把录音带换面。『继续高歌吧!老兄!』她说着。如果自己能够听儿的话,她会知道在风声咆哮中、自己的声音是微弱的嘶喊。
对于『必须被守护者』我们能够知道些什么呢?
有任何留给我们的解释吗?
要得,这是她的歌。这是她在炮城等着她母亲回来时、边听边入睡的那首曲子。并非歌词让她有什么触,而是他唱歌的模样,就像是布鲁斯史宾斯汀嚎叫入麦克风的嗓音,让你心神俱裂。
那有些像是某种哼唱。但是黎斯特还是在其中对着她唱。而且,还有某种稳定的鼓声,持续不断地通达她的骸骨。
『很好,老兄,现在你是我身边唯一的不死族。黎斯特,继续唱下去吧!』再五分锺就到圣路易。现在她又想起了母亲,多么奇异而可憎啊。
珍克斯宝贝并未告诉杀手与戴维斯,为什么她要返家一趟。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了解一切。
她必须对她的父母下手,就在『牙帮』驰向西部之前。即使是现在,她依然没有后悔。大概,只除了她母亲死于地板上的那个奇异瞬间。
珍克斯宝目一直很痛恨她母亲。她觉得母亲是个真正的大蠢蛋,每天只会用粉红贝壳与玻璃碎片制作十字架,然后到跳蚤市场,以十元的价格贩卖它们。那些鬼东西的中央部位还上红与蓝珠子做成的扭曲耶稣像,真是丑陋无比,这地无比的垃圾。
不只如此,她母亲的所作所为都让珍克斯宝同到作呕。上教堂已经够糟糕了,还用那种和颜悦的德与人谈,忍受丈夫的酗酒,对每个人都只有好话没有恶言。
珍克斯宝贝一点也不卖帐。以前她常常躺在活动拖车上的卧铺想着,要怎么样才会让这个女人抓狂?要怎么样,才会让她像一桶炸药般地爆破开来?还是说,简而一言之她就是大笨了?多年以来,珍克斯宝贝的母亲早就不正眼看她。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她对母亲说『我已经做了,知道吗?希望老天保佑,你知道我再也不是女处了!』不过,她母亲不是掉头他顾,就是用她空而愚蠢的眼睛往别处看,然后又回到她手边的工作,对着自己哼着歌。她在做贝壳十字架的时候,通常都是如此。
有一次,某个从大都市来的人跟她母亲说,她做的是民俗艺术。『他们把你当傻瓜看,』珍克斯宝贝这样说:『你不懂吗?他们本没有买那些丑陋的东西!你想知道就我看来,那些玩意像什么吗?我告诉你好了,就像是十钱一对的廉价耳环!』她母亲本一句话都不睬她,只是转过来问道:『要不要吃晚餐,甜心!』那就像是一个看似打开、怛是永远关闭的箱子,珍克斯宝目这样认为。所以她就尽早离开达拉斯,不到一小时,就到了西达克坚湖。在那里,她看到了甜老家乡的悉标志:来到炮城。我们与你同步击。
当她到家时,她将哈雷机车停在拖车后回。没有人在,她躺下来小憩番,黎斯特在她的耳边唱着,而那个烧烫的熨斗在她手遗待命。当她母亲一进来,就头砸去,碰地一声,谢谢你,老妈,任务达成。
然后,那场梦境出现了。奇怪的是,当它开始的时候,她甚至还没有睡着。就像是黎斯特的声音消去,而那个梦境一口气把她拖进来:她住一个充光的地方。那是山崖的其中一边,那对双胞胎就在那里,美丽的红发女子。她们如同教堂上的天使一样,合掌跪下。有一大群人就在周围,穿着圣经人物的那种长袍。接着,音乐开始演奏。那是某种诡异的击声,以及号角吹奏的声响,像是哀悼的音乐。但是,最可怕的部分是那具死尸,躺在石上被烧焦的女尸。她就躺在那里,看上去就像是活活被煮烂!旁边的两个盘子,摆着的是一颗肥大的、心脏与一个脑髓。没错,心脏与脑袋。
珍克斯宝贝被吓醒了。最败的是,她的母亲刚好站在门口。她跳起来,把熨斗重重地砸向她母亲的脑袋,直到她不再移动。真的是头痈击。这样的程度应该早就死人了,可是她母亲还没有死!然后,就是那个疯狂的瞬间。
她的母亲躺在门边!即将死去,瞪视署她,就像是后来她老爹的样子。珍克斯宝贝大剌剌地坐在椅子上,一只脚搁在椅臂上,手肘托着脸,玩着发辫,等待着她母亲翘辫子。她一边想着梦中的双胞胎,以及那具尸体,那两个盘子上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不过!她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是集中于等待。快给我死,你这个愚蠢的狗母怏死掉,我可不想再砸你一次!
即使是现在,珍克斯宝贝也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仿佛是她母亲的思维转变了,变得广阔巨大。也许她已经浮在天花板上,就像是那时候,珍克斯宝贝怏要死去、还没有被杀手救起来时。不论如伺,那股意识真是大惊人了!完全不得了,她母亲好像知道所有的事情,包括所有的善恶是非,以及真的重要。那是真正的,不是那些不喝酒、不菸、向耶稣祈祷之类的规则。那不是传教的玩意,而是惊天动地的事物。